2008-03-23 13:52:21lovable
願意付出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說:
『願意為別人花錢 生活較快樂』..我頻頻點頭說…沒錯。
這理論和我們常說的:『施比受,更有福』或許就是相同的道理吧~~
然而不可否認的,我們的周遭..卻還是有很多”視錢如命”的人吧!!
這種人”一塊錢打二十四個結”要他們付出…好像等於要他們的命一樣…
你想想…這樣的守財奴,他們會快樂嗎?
如這篇文章說的,所謂願意為別人花錢,花的又不一定是大錢?
這是一種”心態”的問題,是一種”願不願意為別人付出”的問題?
這跟你賺的錢多寡無關,也絕不是說:你有沒有錢為別人付出的問題?
否則,我們怎麼會常常聽到有人說:
說有些人…他們越有錢就越是愛計較?也越是小氣呢?
我一直都認為”有捨就會有得”這絕對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我也一直告訴自己…
寧可最後的結果是…別人虧欠我們,也不要想去佔對方的便宜…
尤其是在金錢方面:
所謂”有進有出”錢要活用、要流通…才不會變成死錢…
這跟水要流通,才不至於變成了發臭的死水…是一樣的道理的…
而且很妙的是…
我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這麼一段話…
這裡的『它』指的是金錢
『它會以與我們使用它相同的速度流入我們的手中喔!!(前提指的不是浪費)』
所以
該花的我絕不會小氣…
因為我告訴自己…我一定會再賺回來的。
如此一來,心情自然也就會跟著快樂起來了。
更何況
願意為別人付出,那是一種代表用心、也是一種愛與友善的表示、更是一份心意的傳達…
所以,其所創造出來的價值,絕對不是我們用”花了多少錢?”可以衡量的。
因此,不要總是只會想著…我可以得到多少?
先試問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吧!!
Ps:就像前天,我將我準備好的生日禮物專程的送去給我客戶時…
沒想到…客戶竟然也特地從台中帶了一盒太陽餅送給我...
當下…我…除了感動…還是感動…
而我想…
客戶收到我的生日禮物時…心情跟我應該也是相同的吧~~
願意為別人花錢 生活較快樂
更新日期:2008/03/21 08:48 (路透華盛頓20日電)
科學家今天指出,錢可以買到快樂,但你必須將它花在別人身上。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和哈佛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的聯合研究小組發現,每天僅須花5美元(約台幣150元)在別人身上,就可以讓快樂程度顯著提高。
這項在超過630名美國人身上所做的研究顯示,儘管受試者自認將錢花在自己身上較為快樂,但測試發現他們為別人花錢時,明顯地感到較快樂。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心理學家鄧恩(Elizabeth Dunn)表示:
「我們想證實的理論是,人們如何花錢和賺多少錢一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研究者要求600名自願受試者先評估自己有多快樂,回報年收入,再將每月開支詳細列出,包括為自己而花的帳單、禮品,為別人而買的禮物,以及捐給慈善機構的開支。
鄧恩在文中表示:
「無論收入多少,將錢花在別人身上的人都感到較快樂。只為自己花錢的人則較不快樂。」
研究人員表示,只須撥出少量金錢為他人付出,哪怕只有5美元,也足以在一天中使快樂程度真正增加。
這項結果也可以解釋,為何即使美國社會已較富裕,人們也沒有比較快樂。
中央社(翻譯)
※(以上摘自奇摩新聞)
可是 愛情就不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