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5 19:30:48
翡翠蛙
980503九十八年台北縣坪林鄉部份溪流開放垂釣了
為了建立主場優勢.我週日也有去北宜公路汽油晨跑.看看坪林鄉公所消防隊旁邊的藍色橋樑就知道了.
這部份看到了坪林鄉公所的認真.包括把消防隊附近用魚梯.水壩等水利設施把觀魚區的水域加深.
以利於魚類有更優渥的生養空間.怪不得觀光客到了茶葉博物館都會來看著溪裡的大魚游來游去.
我是沒訪問他們是不是像 蔣公小時後在浙江奉化看著溪裡的魚兒溯溪上游.想著"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
但是看到他們口水都滴下來了.來釣魚要先登記並領取釣魚證喔.附上淡水魚類識別圖和垂釣須知.
http://www.pinglin.tpc.gov.tw/news_detail.asp?id=633759154732656250
98年5月1日開放坪林鄉部份溪流垂釣區訊息
1、本坪林鄉全鄉溪流河域自中華民國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30日先暫行開放為期2個月,供民眾申請垂釣(本案申請垂釣採現場申請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16時請民眾至本鄉旅遊服務中心「坪林鄉坪林村國中路3號」申請垂釣證並依服務人員指示後入溪垂釣)。
2、除原封溪區段-「金瓜寮全區流域及北勢溪部分區段:坪林自來水廠前(國道5號北宜高速公路橋墩)下游起至粗窟村灣潭清雲殿前止」為全年封溪禁漁外,其餘河川流域本年度9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開放垂釣,開放垂釣期間仍禁止網魚、射魚、毒魚、炸魚、電魚、捉蝦等行為。
3、違反規定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4、前項禁止期限及範圍得視實際本所報請「臺北縣坪林鄉境內溪流魚類保育計畫」採申請垂釣收費管理辦法通過后,重新公告後解除本案,並請民眾依新辦法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