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寂寞商機而盛行的個人「迷你KTV」,背後隱含侵權風險;此外,明星公開演唱歌曲也可能引發侵權爭議,面臨賠償官司。
部分業者引進國外「迷你KTV」機台,內建上萬首日韓、國台語、英語歌曲,卻未確認全數曲目是否取得授權。台灣音樂版權經紀公司已陸續在新北地檢署、台北地院提告,投資者可能除要面對著作權官司、恐還面臨大筆賠償官司。
據了解,台灣音樂版權經紀公司發現有業者未經授權使用歌曲後,先在新北地檢署提告涉違反著作權,檢方偵查期間,後續蒐證又發現登記於北市的業者也侵權,再赴台北地院提刑事自訴。
提告指出,「Coco Bar」迪比科公司未經授權就在信義區百貨公司前的「迷你KTV」使用該公司擁有版權的十幾首歌曲,包括知名藝人江蕙、萬芳、葉璦菱、南方二重唱等,「Coco Bar」和提供機器的業者揚聲多媒體、瑞影企業已涉侵害重製權及出租權。
法院開庭時,「Coco Bar」辯稱,是揚聲公司將伴唱機租給他們使用,揚聲則稱有兩首歌取得授權,其餘歌曲仍待提出合約書證明,結果如何還待後續審理。
林宥嘉八月初在超犀利趴上化身「林小弟」演唱改編網路神曲「蹦迪治大病」,遭該曲創作人高嘉豐指控演出涉嫌侵權。
事後,主辦單位坦承處理版權過程中有疏失,向高道歉並希望取得諒解後能商討版權事宜。
韓星蘇志燮二○一四年在台舉辦見面會,演唱多首韓國流行歌曲,嗨翻全場。不料,事後卻爆出侵權官司。
財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主張,其中七首韓國歌曲,該協會取得「專屬授權」,主辦的東翼娛樂未依規定繳交公開演出權利金,控告東翼負責人劉在洵違反著作權法,負責人跟公司均被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認定劉在洵擅自以公開演出之方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判處一年徒刑,緩刑五年;公司則被科以廿萬元罰金,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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