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3 22:31:10順騰汽車

北市反怠速車輛規範

規範對象:

機動車輛在一定場所停車等候、引擎運轉逾3分鐘,機車罰500元、小汽車1000元、大型車2000元

規範地點:

北市市立道路、公立停車場及供車輛停放、接駁或轉運場所

排除對象:

電動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醫療車、垃圾車、清溝車、拖吊車,作業中的冷藏車、新聞轉播車 因交管、壅塞或事故而須怠速者 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大客車可在乘客上車前20分鐘啟動引擎

執行方式:

先告知再取締,若駕駛人不改善,才開始計時3分鐘

 

資料來源:北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