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6 23:05:35小龍_*
保險的種類
契約區分:保險為一種契約形式可分為
l主要合約(主約):可獨立存在
l附加契約(附約):需依附在主約之中
依功能區分:可分為七大項目
1)生死合險:又通稱儲蓄險除上述情況
外,在約定時間內尚可給付生存保險金!
2)生存險:意即不給付死亡風險,
只有客戶在生存時才給付生存金
3)健康險:包含意外或疾病之醫療險,
防癌險,重大疾病給付保險,失能保險,
豁免保險等!
4)傷害險:意即只承擔人
死亡險:又通稱為保障型商品,
只有在身故和一級殘廢,
生命末期才會給付理賠金!
5)身因意外產生之理賠事故,
項目包括身故,殘廢,醫療(門診或住院),
失去工作能力之薪資補貼等!
6)年金保險:依約定在繳費一段時間後,
分年給付保險金!
7)投資型保險:在保費運用設計上,
提撥一部分在投資理財商品,
由於是投資!因此風險由保戶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