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不售出就當投客看待!行庫當真照辦?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為展現政府打擊房地產投資的決心,金融主觀機關不斷祭出新的政策,以寄望在緊縮房貸的壓力下,可以制止房地產投資炒作的歪風;但是根據了解,房貸是銀行的主要業務,對於一些金融打壓的政策,實際上只能”視情況”來彈性回應,緊縮成效恐不如預期。
部分銀行未配合央行政策,最近開始要求房貸戶必須提出舊屋出售證明,如果半年內未出售舊屋,房貸利率可能被調為投資客等級;銀行也會視房貸申請人配偶和保證人名下房屋狀況,評估是否為投資客。一般來說,投機客的房貸利率會比一般房貸高出至少0.25至0.5個百分點。
舉例來說,為了避免有投資客以換屋為由,要求申請第二棟房貸,行庫會請申貸人提出出售證明,表示確實有換屋需求。此外,銀行擔心投資客胡亂開高價,事後再表明未成交,因此如果客戶被懷疑是投資客,銀行可能在合約中加入「半年內舊屋須成交」的規定,如果到時間舊屋未能出售,銀行有權把利率及成數調整成投資客等級。
但是根據住展企研室調查,實際上多數行庫恐怕難以配合。首先,民眾申請第二棟房貸,如果跟不同銀行申請,受申請銀行不易查核是否為第二棟;再者,在目前景氣下,委售房屋半年未售出是很普遍的事,行庫是否有人力,能夠實際去調查已放款的房屋,是否在半年內售出。
況且,如果該房貸戶向來繳息正常,屬於銀行的好客戶,站在銀行的立場,犯不著為了一時的政策,而去開罪一位好客戶。景氣變化多端,2008年金融海嘯時,救市方案沒有停過,而今時空轉換,不到兩年的時間,馬上又變成要打壓投資;但是客戶與銀行的往來關係,卻比這些變化還要長久,銀行何必因為短暫的現況,而去得罪客戶呢?
更實際面來看,銀行是否具有這些查核人力,也是一大問題,大約只能用抽查方式執行,其嚇阻作用恐怕大打折扣。更何況,依目前銀行電腦系統,應該是無法篩選出貸款戶”是否售出”,必須要使用人力一筆筆地毯式調查。即便有些銀行採用”切結書”模式,即便客戶違約,只要是正常繳款的客戶,恐怕銀行也是不容易以此走向法律途徑,而與客戶對抗的。
銀行貸款
任何有關銀行貸款疑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
免費諮詢電話:0800-055-098
免費線上諮詢MSN : moneyhome6608@hotmail.com
一通電話 專家解說 立即評估 全省服務 通信辨理
★汽車、房屋鑑價 財務診斷 免費實施中
★專業經理人為您一對一服務
★誠信專業是您最佳的選擇
服務項目:
銀行貸款 信用貸款 整合負債 通信貸款 軍公教貸款 500大企業 上市櫃員工 代償
房屋貸款 轉增貸 整合負債 房屋買賣 預售屋全貸 二胎貸款 套房貸款 法拍代墊
企業貸款 攤販貸款 頭家貸 自營商貸款 負責人信貸 創業貸款 微型貸款 融資票貼
汽車貸款 中古車貸款 計程車貸款 公司車貸款 營業車貸款 貨車貸款 代償當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