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6:52:08貸款NO.1

半年內不售出就當投客看待!行庫當真照辦?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為展現政府打擊房地產投資的決心,金融主觀機關不斷祭出新的政策,以寄望在緊縮房貸的壓力下,可以制止房地產投資炒作的歪風;但是根據了解,房貸是銀行的主要業務,對於一些金融打壓的政策,實際上只能”視情況”來彈性回應,緊縮成效恐不如預期。

部分銀行未配合央行政策,最近開始要求房貸戶必須提出舊屋出售證明,如果半年內未出售舊屋,房貸利率可能被調為投資客等級;銀行也會視房貸申請人配偶和保證人名下房屋狀況,評估是否為投資客。一般來說,投機客的房貸利率會比一般房貸高出至少0.250.5個百分點。

舉例來說,為了避免有投資客以換屋為由,要求申請第二棟房貸,行庫會請申貸人提出出售證明,表示確實有換屋需求。此外,銀行擔心投資客胡亂開高價,事後再表明未成交,因此如果客戶被懷疑是投資客,銀行可能在合約中加入「半年內舊屋須成交」的規定,如果到時間舊屋未能出售,銀行有權把利率及成數調整成投資客等級。

但是根據住展企研室調查,實際上多數行庫恐怕難以配合。首先,民眾申請第二棟房貸,如果跟不同銀行申請,受申請銀行不易查核是否為第二棟;再者,在目前景氣下,委售房屋半年未售出是很普遍的事,行庫是否有人力,能夠實際去調查已放款的房屋,是否在半年內售出。

況且,如果該房貸戶向來繳息正常,屬於銀行的好客戶,站在銀行的立場,犯不著為了一時的政策,而去開罪一位好客戶。景氣變化多端,2008年金融海嘯時,救市方案沒有停過,而今時空轉換,不到兩年的時間,馬上又變成要打壓投資;但是客戶與銀行的往來關係,卻比這些變化還要長久,銀行何必因為短暫的現況,而去得罪客戶呢?

更實際面來看,銀行是否具有這些查核人力,也是一大問題,大約只能用抽查方式執行,其嚇阻作用恐怕大打折扣。更何況,依目前銀行電腦系統,應該是無法篩選出貸款戶”是否售出”,必須要使用人力一筆筆地毯式調查。即便有些銀行採用”切結書”模式,即便客戶違約,只要是正常繳款的客戶,恐怕銀行也是不容易以此走向法律途徑,而與客戶對抗的。

銀行貸款 老師~專業理財規劃一次幫您搞定貸款麻煩事
任何有關銀行貸款疑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

免費諮詢電話:0800-055-098
免費線上諮詢MSN : moneyhome6608@hotmail.com

一通電話 專家解說 立即評估 全省服務 通信辨理

汽車、房屋鑑價 財務診斷 免費實施中
專業經理人為您一對一服務
誠信專業是您最佳的選擇
服務項目:
銀行 信用貸款 整合負債 通信貸款 軍公教貸款 500企業 上市櫃員工 代償
房屋貸款  轉增貸 整合負債 房屋買賣 預售屋全貸 二胎貸款 套房貸款 法拍代墊
企業貸款
攤販貸款  頭家貸 自營商貸款 負責人信貸 創業貸款 微型貸款 融資票貼
汽車貸款 中古車貸款 計程車貸款 司車貸款 營業車貸款 貨車貸款 代償當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