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4 14:23:12小玥

網路真方便

現在的網路真的是方便到不行,我最常做的事就是使用網路ATM進行轉帳,信用卡繳款、拍賣轉帳、燃料費或是其他有的沒的。

最近,我開始在想的事,關於所得稅申報的問題,說真的,我不想幫他一起報,因為我的好人家並不希罕的,那幹嘛自己要沒事找事做?所以,我完全不想合併申報。

網路上找的資料,給大家參考看看

夫妻分居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8859&ctNode=11401

夫妻因為分居而無法合併申報的時候,可以分別填報申報書,但仍要將配偶的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次等資料填上,並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字樣,以便國稅局通報歸戶課稅。歸戶合併後的全部應納稅額,可由納稅義務人本人申請分別開單,按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比率計算,減除其已扣繳及自繳稅款後,分別發單補徵。如夫妻分開申報而未於申報書寫明配偶關係,致稽徵機關無法歸戶其所得合併課稅者,會被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歸戶補稅送罰。其漏稅額計算,以夫妻合併課徵計算之應納稅額,減除夫妻分開申報各自計算之應納稅額之和後之差額認定。
(財政部69年4月30日台財稅第33449號)
(財政部76年3月4日台財稅第75194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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