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3 14:54:39傑洛斯
【傳奇種族】精靈
精靈(英語:Elf),原義是指靈魂、鬼神、妖怪和聰明靈敏。在翻譯外國文學中,是一種耳朵尖長而漂亮美麗的類人形傳說生物,源自北歐的古老傳說。許多精靈被描繪成高大而且美麗無比,但是有時候也被歸類為「小人兒」或妖精,身材比較瘦小,有的背上長有昆蟲翅膀。由於這種生物的譯名眾說紛紜,而不同的譯名同時亦會使人誤會為另有所指,而與 Fairy、Imp 等混淆。
而另一方面,對於精靈這種生物的定義、描述,與文化,都隨著民族與作者的不同而有所歧異,除了外觀以外,他們的能力都各有不同。
由於「精靈」這個名詞廣泛被各種不同種類文學作品作為譯名,往往會造成理解上的困擾。
Imp及Genie亦可譯作精靈,指的是一種藏在瓶裡或密封容器內的精靈。例如:阿拉丁神燈裡藏在油燈裡的精靈。不過,現時 Genie 不時都會指一些有法力的人物,而不一定住在容器內。
Fairy 小仙子,也可翻譯為精靈。體型很嬌小,只比昆蟲大一點,並有一種透明翅膀的傳說生物。體色透明並有對尖耳朵,擁有著蝴蝶般(或透明無色)的小翅膀,通常生活在森林。常見於童話故事,如彼得潘、仙履奇緣。
Elemental 有時也翻為精靈,其實應稱為元素。關於它的形態也是說法不一,每一隻都有一種屬性,也就代表了一種元素。
Spirit 泛指神明、惡魔和幽靈等一切沒有實體的存在,正確來說應該是靈,有些情況下會狹意指精靈。在日文漢字和ACG作品裡,「精靈」多半用來稱呼Spirit,而Elf和Fairy則被翻譯成「妖精」,以做區別。
修練成精之物 - 精怪。中國傳說的要角,以狐狸精為代表,和精靈一樣都有所謂的「精」字。它們是物類經過歲月修煉,產生了高智力,而且能變身成半人半怪,或甚至長期變身成人類的外貌。
一般奇幻文學作品的定義中,精靈普遍身型比人類略為細小而骨架纖細 皮膚白皙。他們都有尖尖的耳朵。他們都愛住在森林裡,有修長的身型,不論男女皆長的無比俊美,舉止優雅,目光敏銳,並精於箭法。壽命長達數百 、甚至上千年,雖然在體格上稍嫌纖細,但反應速度幾乎無人能比。
精靈最早源於北歐神話。北歐神話中第一位巨人是伊米爾(Ymir),霜巨人族是他的後裔。但是神族和巨人族互相看不對眼,主神奧丁與兄弟聯手殺死了伊米爾,然後用伊米爾的屍體創造了世界,而傳說中屍體上的蛆便被神賦予人形,就是精靈(北歐語為「Alfar」)…向光面的蛆變為光精靈,與甘露、陽光與大地果實之神佛瑞(Frey)住在Alfheim(意思便是「精靈國度」)。陰暗面的蛆則變成黑暗精靈,住在地底下(Svartálfaheim)。
在北歐神話以及《舊艾達》(Elder Edda)和其他作者的故事中,光精靈住在愛爾芙海姆(Alfheim),一個接近亞斯加德(Asgard)和瓦納海姆(Vanaheim)的地方(這裡是北歐諸神居住的地方)。黑暗精靈則住在薩法塔夫漢(Svartálfaheim),一個在塵世(或稱人間)以下的地方。北歐的黑暗精靈和北歐矮人差別不大。在神話故事中,許多精靈似乎沒什麼道德標準。他們喜歡玩把戲及玩樂,而且並不特別在意結果。
曾經有作家形容北歐的精靈雖比神低下,卻仍擁有神力,有些精靈非常白皙,比太陽更為耀眼。因此現在普見所熟知的精靈形象,是在北歐神話中就差不多成型了。
精靈的傳說在愛爾蘭、康瓦耳、威爾斯和蘇格蘭特別盛行。從中世紀起,精靈在文學裡便是常見的了,它仍出現在義大利人博亞爾多(Matteo Boiardo)和阿里奧斯托、英國詩人斯賓塞、法國人佩羅(Charles Perrault)和丹麥人安徒生的作品裡。
在整個歐洲的傳說中都存在著此種迷之生物;他們有些美若天仙,有些醜陋如怪物,且他們的足跡一直遍佈著整個歐洲。在歐美的許多童話故事和兒童節目的公式中,常描寫北極具有為聖誕節製造玩具的工廠,在此工作的員工皆是體型矮小,身穿綠衣綠帽的精靈,而他們的老闆就是聖誕老人。
精靈在古蘭經中也經常被提及,在之中被描繪成一位授予願望的神奇精靈。這樣的民間傳說最早乃起源於小說一千零一夜。
【性格】
精靈常展現歡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懷好奇但不貪婪。由於壽命很長,精靈能以更寬廣的觀點看待一切事物,他們不會對瑣事鑽牛角尖。然而,當他們追求特定目標時,不論是進行冒險,或是學習新技術及手藝,精靈都能專心一意,心無旁怠。與精靈作朋友需要很長的時間,成為敵人也一樣,但要精靈忘記朋友或敵人卻更困難。精靈不在意輕微的冒犯,但會對嚴重的侮辱者則會採取強烈的報復。
【體型與外貌】
精靈男性身高與女性類似,體重則稍重。精靈皮膚白皙,髮色深,常有深綠色的眼睛。精靈沒有鬍鬚或體毛,他們喜歡樸素舒適的衣物(特別是粉藍色或粉綠色),也喜歡簡單雅緻的珠寶。精靈擁有優雅細緻的身軀,他們的美貌常令其他種族印象深刻。
【精靈冒險者資訊】
精靈會因為喜歡旅遊,而成為冒險者。人類的生活節奏讓精靈很不習慣,覺得每天都被綁住,數十年才發生改變。所以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的精靈,會尋找能夠自由漫遊的工作,訂定自己的步調。精靈喜歡展現劍術或射擊方面的武藝,也希望能獲得更強大的魔法,這驅使他們四處冒險鍛煉。善良的精靈也可能反抗暴政,或為理想獻身。
【陣營】
精靈愛好自由和多樣的事物,喜歡錶現自我個性。他們大多傾向混亂陣營,但卻表現善良溫和。一般而言,精靈會珍視保護他人的自由,就像對待自己一樣。精靈通常是善良的。
【居住地】
精靈通常以氏族為群居住於森林,氏族人數不超過兩百人。他們將檣落隱密地與森林融合,盡量不對森林作出傷害。精靈會打獵、採集食物和種植,他們通常會限制村人與外人接觸,然而部份精靈會以細緻的服飾或工藝品換取他們不善挖掘的金屬,藉此過著富裕的生活。
居住在人類土地的精靈通常是四處旅行的吟遊詩人、受歡迎的藝術家或賢者。人類貴族常競相聘請精靈教導孩子劍術。
【宗教】
精靈敬拜(生命護存者)柯瑞隆·拉瑞辛。根據精靈神話,柯瑞隆·拉瑞辛曾與獸人之神格努須作戰,他傷口流出的血即化成精靈族。柯瑞降·拉瑞辛是研習魔法、藝術、舞蹈、詩歌之神,也是強力的戰神。
【語言】
精靈語十分流暢,帶著微妙的抑揚頓挫,而且文法複雜。精靈文學十分豐富精彩,以歌謠詩詞著名。許多吟遊詩人學習精靈語,以便在自己曲中加入動聽的精靈歌謠,有些吟遊詩人則靠發音記誦精靈歌曲。精靈文如同精靈語一樣書寫流暢,而且成為木族語(樹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語言)使用的文字。
【姓名】
精靈通常會在百歲生日後宣布自己成年,然後為自己選擇一個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繼續用先前的幼名稱呼他,而他本人不一定會介意。成年精靈的名字完全自創,有時可能反映他喜歡的某些人,或家人的名字。精靈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靈詞彙組合而成。有些精靈在旅遊時,會將姓氏譯為通用語,有些則仍保留精靈語的念法。
【與其他種族的關係】
精靈認為人類不夠細膩,半身人不夠沉穩,地侏太平凡,矮人則毫無幽默感。他們對半精靈帶著些許憐憫,對半獸人則完全不信任甚至痛恨。雖然精靈可能給人感覺有些傲慢,但卻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樣挑剔。一般而言,精靈對於不合已意的人,也會表現愉悅和親切(畢竟除了精靈自己以外,各種族在他們眼中都不及格)。
【洛斯語】
精靈種族一直是奇幻文學的代表,許多奇幻作家都喜歡把精靈描述成面貌、身材姣好的夢中情人,事實上神話或傳說裡的精靈是一種喜歡惡作劇、又不具危險性的搗蛋鬼,某些地方神話也是會把精靈描述成像人類一樣,但多了神出鬼沒的行蹤,其實不管如何,玩過遊戲和看過動漫畫的人都會認為,精靈就是男的帥氣逼人、女的美貌如仙,事實上從古至今,精靈一直以這樣的身分被大家所認同,這也是人類一直所盼望的精靈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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