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香港的三天,好像都沒有看到路邊的小攤販,一直覺得怪怪的,為什麼會是這樣?後來在地鐵站出來走通道時目睹了種種禁止看板才知道,原來在香港地下街擺攤不只被罰款還被關起來。還看到嚴禁吐痰的標示。也不可以貼廣告,但「合法」的廣告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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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客戶家買到一些年長者的物品,包括白鐵碗,輪椅,也許不該多想,只是用不到了就該斷捨離,這也許是一種快速方便的事,只是我
一年一度的尾牙日到來,頂著辛苦抽空練習的主管舞蹈今天要努力展現,因為總部總經理策略長也遠道而來參與,妥妥的考核日啊! 值得
1º. 累積了329/8,766小時,到8,766小時=1年 2º. 0/388,000年 註:可以受薪或義務
21.875642,95.98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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