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比賽-高獎金
2009大同彩虹之星(Rainbow Star)全國歌唱大賽比賽辦法:
唱將需要的是什麼?需要的是過人勇氣!想證明自己真的很能唱嗎?那你還在等什麼?就是趁現在!電視台一流樂隊、媲美星光大道的炫麗舞台、你會是小胖老師心中鐘意~直接可以pk星光六班的第一人選嗎?等你來挑戰喔!
一、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宜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野人家族藝能經紀
(四) 協辦單位:大同鄉民代表會
二、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初賽時間:98年8月15日(星期六)8時至16時止。
初賽地點:宜蘭縣大同鄉泰雅生活館(宜蘭縣崙埤村朝陽60號,泰雅
生活館聯絡電話:03-9802143)。
(二)複賽時間:98年8月22日(星期六)9時至12時止。
複賽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前廣場(宜蘭縣崙埤村朝陽38號,大同
鄉公所聯絡電話:03-9801004-113)。
(三)決賽時間:98年8月23日(星期日)9時至12時止。
決賽地點:同複賽地點。
三、參賽資格: 15~40歲不分族群,嚮往舞台秀出自我的朋友(已簽約藝人、職業歌手ggggghhhuigdsbgauy adsgqiu gdsbghjbdsc不得報名參加,未滿15歲需簽立家長同意書ggggghhhuigdsbgauy adsgqiu gdsbg)。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98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點截止。
五、比賽規則
(一)(千人海選賽)初賽:演唱方式~以不插電(清唱或可自備伴奏樂器演唱)
每人演唱30秒為限,評審全舉3個叉牌表示未能過關,
兩個叉牌可追加敗部復活機會!(特殊才藝表演)限時30
秒,兩叉牌同時取消敗部復活成功!當日晉級複選名額共
30名。備註:晉級名單於當日比賽結束公佈~同時登於
活動網站,供參賽者點閱查詢)。
(二)(菁英保衛戰)複賽:kala伴奏,每人演場自選曲整首,按照正規賽
評比方式~當日晉級決選名額共10名。
備註:參賽名次積分若相同者!可同時晉級決選名額,
決選名額可遞增。
(三)(歌王歌后爭霸戰)決賽:由八大電視台樂隊LIVE演奏,每人演場二首(指定曲和自選曲),照正規賽評比方式~總決選出總冠軍、亞軍、季軍及特別獎三名。
備註:指定曲依本辦法第十三點之歌曲為限。
六、報名方式:
請以電腦繕打報名表(電子檔名為參賽選手姓名),以e-mail方式傳至野人藝能經紀zsaki316@yahoo.com.tw野人工作小組,於報名期限內將報名表以傳真、郵寄或親洽方式,送達承辦單位-野人藝能經紀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格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七、評分標準:
(一)決賽總分100分,音色技巧40分、台風30分、服裝造型20、音準10 分。
(二)總分若相同者,由各評審委員開會後決議之。
八、評審委員:
(一)初、複賽評審委員依比賽當日為準。
(二)決賽評審軍團建議名單如下:
1、中視超級星光大道評審-(小胖老師)袁惟仁
2、原視音雄榜評審-(金曲歌王)沈文程
3、第四十五屆金馬獎最佳新人獎-圖騰樂團主唱(姜聖民suming)
九、獎勵事項:
(一)冠軍獎金新台幣10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
(二)亞軍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
(三)季軍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泰雅特製精神獎盃1座。
(四)第4-10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
(五)特別獎-奬金5,000元。
1、熱情沙漠獎-(親友團人氣指數)。
2、媚力四射獎-(舞台魅力指數)。
3、七彩霓虹燈獎-(最佳服裝造型)。
十、大會指定曲:
1.無人熟識(張清芳)2.失戀無罪(A-LIN)3.別在傷口灑鹽(張惠妹)4.One
night in北京(信樂團/阿信)5.我愛過(江蕙)6.妳把我灌醉(黃大煒)7.
對的人(戴愛玲)8.停不了的愛(葉璦菱)9.癡情乎人心疼(蔡小虎)10.彩
虹(紀曉君)11.Carzy in love(碧昂斯)12.我相信(楊培安)13.Whenever
Wherever(shkira)14.最後的戀人(金素梅)15.yes or no(張惠妹)16.
堅持(翁立友)17.一千個傷心的理由(張學友)18.回家(順子)19.港都夜
雨(齊秦)20.不甘心不放手(動力火車)。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各參賽者於比賽前30分鐘,向大會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而無正當
理由或足茲證明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各階段比賽完畢,為尊重賽制完整性!請參賽者發揮運動家精神,於活
動成績公佈後方可離開。
(三)爲簡便籌備活動之行政效率,有關參賽者報名完成後,由承辦單位(野
人藝能經紀部)逕行編排出場序號,出場序號請各位參賽者於98年
8月7日以後至活動網址查詢,不另通知各參賽者。
(四)各隊於比賽相關事項有爭議或疑議時,由承辦單位召集評審委員協商
決定之。
(五)活動網址如下http://www.datong.e-land.gov.tw/。
(六)參賽者若未依比賽相關辦法或發生欺騙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得追回所頒之獎項。
(七)比賽結束當天頒獎,得獎者須親自上台授獎,唱名三次不到者,視同
棄權。
(八)活動諮詢事宜請洽~野人家族藝人經紀部
聯絡電話:0928-061-113陳先生0930-088-153萬先生
傳真:(02)8672-6377
郵寄地址:台北縣三峽嵮大德路213號A樓10樓之1。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所修訂後通知。
【繽紛大同.原音飆唱彩虹之星歌唱大賽報名表】
參賽編號__________(承辦單位填寫)
姓名/綽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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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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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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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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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血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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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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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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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話(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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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電話(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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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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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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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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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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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經歷 |
1. 2. 3. | ||||||
身分證正面電子檔 |
身分證背面電子檔 | ||||||
初賽自選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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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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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賽自選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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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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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指定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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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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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自選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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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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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照片黏貼處】 步驟:插入→圖片→從檔案→選取照片來源 |
注意事項: ◎總決賽以現場樂隊伴奏,報總決賽比賽歌曲時,請註明:原唱 者、男女Key、伴奏曲調。 ◎歌曲選定後不得更換。 ◎填完e-mail至鉅拓科技公司zsaki316@yahoo.com.tw野人 工作小組。 ◎如要傳真表格請註明”收件人:萬先生”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