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0 23:26:25r a′:★﹒星兒

獲得的是什麼?

作者/Burningflower


這個字 基本上 是由「亡」和「心」上下組合而成的。

沒有了心,所以一切都忘了。

不會再記得從前的那些是是非非,舊情人的甜言蜜語也好,背叛自己的朋友的虛情假意也罷,anyway,忘記了,好像就會讓自己好一點,比較不痛。
表面上也許是這樣沒錯,但,就算是傷口,結了痂,脫落,也都還會留下一塊淡淡的痕跡,忘的了忘不了,也就很難說了。
拿我來說,每一次看到那殘留下的痕跡時,那塊陰影,明明已經痊癒了,不再流血,疼痛,卻還是泛著微微的癢,可是我已經好啦,是不是要等那塊陰影不見時,我才會不再記得?也許吧!

但我卻不覺得,人的心,人的記憶,是會隨著那一塊陰影而消失的。

就像前幾天走在和不知道已經前幾任男友走過的步道,只有我一個人的腳步聲,但耳邊好像還繞著他的聲音,我依然記得,他在哪個地點,對我說過什麼,用什麼眼神看著我,而我又做了甚麼回應。只是,現在的感覺不一樣罷了。誰說我忘了?只是我不會因為那些記憶,而感傷自己失去了他,就算有,也只是在嘴角一抹淡淡的笑罷了。
有人說,時間是淡忘最好的催化劑。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忘記啊,只是我們的心變了,不再是當初那個愛著舊情人的女人;不再是那個還挺著義氣相信朋友的傻瓜。是啊,我們並沒有忘,只不過,是不再記起那些已經過去的事了。因為心境不同了,所以感覺也跟著改變了,有點像在傷口上擦面速利達姆一樣,涼涼的,
所以能多少覆蓋住疼痛的感覺,其實擦面速利達姆沒有什麼用……對傷口來說。

「忘」,感覺是個很可怕的字。

失了心,失去了痛,那是不是連之前擁有過的快樂也會跟著消失?如果將這一切都丟棄,那我們活了這些年,究竟又得到了什麼?失去了心中的那個人,如果連記憶中他的一切,也跟著遺失,那麼,我們就真的是什麼也沒留住了。如果是這樣,那我們,還甘心忘記嗎?


PS:台灣的〔面速利達姆〕即是我們的曼秀雷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