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要結婚了,而我也被點名要為他的婚禮效力:當他的伴郎。想當然爾,我興奮極了。雖然他住加州而我住華盛頓,但是因為我們感情很好,所以我的家人和我都認為應該要去參加婚禮。
那天真是個風和日麗的好日子,舉辦婚禮是再適合不過了。教堂裝飾得很漂亮,透過彩繪玻璃投射進來的陽光像在跳舞一樣。我穿著黑色的燕尾服,裡頭搭配綠寶石色的背心,生平第一次發現自己這麼有型。而新娘美呆了。那天站在地毯的那一端時我才了解,原來兩個人可以只因為能和彼此在一起,就快樂得像神仙一樣。從他們的眼神可以看得出,這就是真愛。他們已找到了足以使自己完整的另一半。
我忍不住想起自己的感情,雖然我很不想承認,但我的戀情已瀕臨破碎。她是我第一個認真的女友。我很愛她,然而當你已忘了當初在一起的理由是什麼,而且不快樂逐漸多過快樂時,就表示是該說再見的時候了。雖然我不怎麼想面對,但因為父母還有事要處理,我們必須搭隔天的飛機返家,我還是得處理我那褪色的戀情。
我們的飛機下午四點從洛杉磯起飛,在西雅圖停留兩個小時。我的父母習慣在這段時間去逛禮品店,而我則決定留在候機室做點功課。就在我準備拿出數學課本時,我看到了一個女孩。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穿著黑色涼鞋、黑色七分褲、及黃色的小可愛,就坐在我對面的位子上,看著一本關於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書。她閃亮動人的黑色長髮遮住了臉龐,直到她把頭髮撩撥到耳後時,我才真正見識到她的美。就在她連世界上有我這個人存在都不曉得之際,我已為她傾倒。我一定要去跟她說點話,不能就這樣放過這個機緣。像這樣的機會一生能有幾次呢?所以我決定過去向她做自我介紹。我站起身來,開始往她的方向走過去。就在我接近她的同時,我才發現我還沒準備好。
我根本不知道要說什麼或怎麼表達,所以我只好從她身邊走過去,直接走進洗手間。是呀,我知道,轉得還蠻順的。在我克服自己的緊張後,我站在鏡子前開始練習。是的,我真的在練習,只要是男生都了解我在說什麼。我看著鏡子,嘗試每一種可能的自我介紹方式:「哈囉……嗨……妳好……我在哪裡見過妳吧?」我從洗手間出來後,走過她身邊,停了一下又坐回原位。
好不容易,有了突破。我在看她時,她也剛好抬起頭來。
我們四目相接,一股暖意湧上心頭。這種溫暖的感覺不是會讓人流汗的那種,而是一種難以言喻的,讓心情暖洋洋的感覺。這不是一般的眼神交會,因為在那之後,我們似乎已產生了某種連結、某種關係。而我卻連她的名字都還不知道。我一定得採取行動才行。我鼓足了勇氣,假裝不經意地看了她放在座位底下的行李,看看能不能看到她的名字或她居住的地方。
然後,很不巧的,最糟的情況發生了:她的飛機即將起飛,我一定得採取些行動才行。她開始整理東西,而我也慌了。她可能是我的真命天女,而我卻快讓這機會從我指尖溜走了。突然間,她停下整理的動作,從她的記事本中抽出一張紙,並開始在上面寫些什麼。然後,她站起身走過來,把紙條遞給我,一句話也沒說就轉身走了。紙條上寫著的是:「萬一你無聊的話……」接著就是她的地址。
你知道那種讓人訝異到說不出話的情形吧?把它乘以三就是我當時的感覺了。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她已走到登機口,而我卻還張大著嘴,說不出半句話來。我怎能就這樣呆站著?於是我站起來,往她的登機門跑去。跑到時,她正好交出登機證,走進活動梯。我不斷地祈禱她會回頭看看我,一次就好,可是我卻只望見她的背影走上飛機。她就這樣走了。
回到家後,我和女友的關係終於劃下句點,而我也對人生有了更多的體會。於是,在機場邂逅後一個月,我寫了一封信給她,希望她還記得我。她幾乎是立刻就回了信,說她不只記得我,而且每天都希望能在信箱裡看到我的來信。
至今我們已經交往半年。
那天下午我和她在機場的眼神交會,傳達出的不只是一個男孩喜歡一個女孩的訊息,而是一種心靈上的連接與契合,就像我堂哥與堂嫂的那種感覺一樣。我們之間已有許多有趣的共同回憶,而且我們計畫未來還要創造更多的快樂回憶。愛情在那個神奇的九月天找到了我,它發現獨自坐在候機室裡那個疲憊、自我懷疑的心靈。
丹.莫赫生
隨緣不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