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9 20:16:48玥榆

2007年3月9日 不要跟我搶蛋糕


  對一群尚未出售的大學生而言,

  閃光,是最不願意在生活中出現的事情之一

  就像期考一樣,說不上困擾,卻會默默指出某些事實 = =

  以下來自朋友的分享


  檔案名稱:不要和我搶蛋糕

  時間:2007年3月
  地點:租屋處
  人物:男女各一

  案件事實:

  2007年3月某日下午,當事人乙女回租屋處拿當晚上課的資料時,發覺其男友甲於床上睡的正熟。

  為表現身為女友的體貼,乙女放輕動作拿取上課所需的東西,準備離去時卻聽到男友甲出聲喊到

  「不要和我搶蛋糕!」

  乙女好奇反問男友甲理由,只聽甲抱緊枕頭回答

  「那要留給我女朋友吃。」

  乙女在心花怒放的同時懷疑男友可能裝睡捉弄她,但經過求證發現男友甲確實是在說夢話,於是乙女心生一計,想趁機試探男友甲的真心,遂對甲道

  「我拿錢跟你換好不好?」

  甲即答

  「不要!」

  乙再發問

  「那我拿所有的錢跟你換蛋糕好不好?」

  甲沉默數秒後堅定回答

  「不換,我女朋友要吃!」

  乙女暗自竊喜,於課堂上與同性友人分享。


  判決結果:

  乙女對其同性友人發射閃光之行為,雖易引起單身族群之公憤,但基於同情單純被套夢話之甲男立場,本案以不起訴終結。


  附註:當朋友有情人之時,一閃一閃亮晶晶,身邊隨時閃不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