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9 20:16:48玥榆
2007年3月9日 不要跟我搶蛋糕
對一群尚未出售的大學生而言,
閃光,是最不願意在生活中出現的事情之一
就像期考一樣,說不上困擾,卻會默默指出某些事實 = =
以下來自朋友的分享
檔案名稱:不要和我搶蛋糕
時間:2007年3月
地點:租屋處
人物:男女各一
案件事實:
2007年3月某日下午,當事人乙女回租屋處拿當晚上課的資料時,發覺其男友甲於床上睡的正熟。
為表現身為女友的體貼,乙女放輕動作拿取上課所需的東西,準備離去時卻聽到男友甲出聲喊到
「不要和我搶蛋糕!」
乙女好奇反問男友甲理由,只聽甲抱緊枕頭回答
「那要留給我女朋友吃。」
乙女在心花怒放的同時懷疑男友可能裝睡捉弄她,但經過求證發現男友甲確實是在說夢話,於是乙女心生一計,想趁機試探男友甲的真心,遂對甲道
「我拿錢跟你換好不好?」
甲即答
「不要!」
乙再發問
「那我拿所有的錢跟你換蛋糕好不好?」
甲沉默數秒後堅定回答
「不換,我女朋友要吃!」
乙女暗自竊喜,於課堂上與同性友人分享。
判決結果:
乙女對其同性友人發射閃光之行為,雖易引起單身族群之公憤,但基於同情單純被套夢話之甲男立場,本案以不起訴終結。
附註:當朋友有情人之時,一閃一閃亮晶晶,身邊隨時閃不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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