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3 18:34:08玥榆

11月中考試周 (11月13日 星期一)

  期中考到了,換句話說,挑戰自我身體極限的時刻也到了。

  今天考行政程序法。

  似乎只要是有關”行政法”的科目,都會讓我一個頭兩個大。

  去年行政法共有4次考試,只有第一次沒有熬夜...

  事後證明,那是找死的行為。

  不過話說回來,熬夜也沒好到哪裡去  Orz

  根據經驗法則,我只要熬夜超過凌晨3點,整個人就會處於精神亢奮的狀態,不用提神飲料也可以撐一整天,回家甚至可以不用補眠...

  但是,卻有副作用--

  反胃(因為我通常不吃早餐和午餐) or 注意力無法集中

  所以,

  經過前三次慘痛的經驗,我學乖了?




  才怪!




  身為中國人,
  
  本著國父十次革命的精神,

  我不信邪地......又熬夜了.............

  然後,

  果不奇然地,

  在考試的當下反胃......






  *法律三段論證法*

  大前提,熬夜會反胃 or 注意力不集中
 
  小前提,為了行政程序法,我熬夜了

  結論,在考試的當下胃痛

  
  總結,我真不是普通的笨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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