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6 20:58:00婉齡Liona

不少企業歧視 寧受罰 不雇用

罕病、身心障礙者 不傳染 也被拒
B肝患者求職遭拒,反映民間機構醫療常識普遍不足,罕見疾病基金會執行長曾敏傑指出,其實不只傳染病,連不具傳染性的罕病患者,求職時雇主也常以外表影響觀瞻、身體虛弱需要常看醫師等理由拒絕。雖然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規模100人以上的企業機關,必須雇用身心障礙者佔員工比例1%,但許多機構寧可受罰,也不願照辦。
曾敏傑表示,罕見疾病如魚鱗癬、泡泡龍、玻璃娃娃患者,求職時常被人認為疾病會傳染,而遭到歧視,某些雇主會說患者外表影響客戶心理、觀瞻,或身體虛弱經常生病,求職四處碰壁。
曾敏傑指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規定,員工總數達100人以上的私立學校及民營企業,應任用身心障礙者達員工總數1%,而50人以上公家機關,需聘用身心障礙者佔員工總數2%,但或許政府提供誘因不足,許多公私立機構認為聘用身心障礙者造成工作困難及麻煩,寧可交罰款也不願雇用身心障礙者。以台北市為例,1年收到的罰款就達5、60億,可見民間平等看待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的觀念並未落實。
這些罰款最後都繳入身心障礙就業基金專戶,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庇護工廠等支持性就業機構,如麵包坊、加油站等。但曾敏傑指出,外界誤解罕病、B肝等疾病嚴重性,造成求職困難,其實很多都因為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歧視。
【2004-04-05/民生報/A7版/醫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