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00:55:42

課稅也要兼顧人權

前些日子,在「限制欠稅人出境」研討會中,以其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與會人員更熱烈討論著。而就憲法的比例原則觀之,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限制出境的相關制度,是為了保全稅捐而侵犯人民基本權,容有違憲之虞;國際立法鮮有這樣的租稅保全手段,這種「殺雞取卵」趕盡殺絕的作法,行政權獨大嚴重侵害人民權益,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限制出境規定早該廢除了

近幾年來,教育部丟棄過往保守的作風,把培育師資的窄門拓寬了,讓眾多優秀、具有教育愛、服務熱誠的學子,有機會完成教育學程的學分;經過一年無薪俸的辛苦實習過程後,還要參加劇烈競爭的教師甄試,在「僧多粥少」的狀況之下才能擁有這份「得來不易」的教職,相信經過這樣的洗鍊,更是戰戰兢兢克盡百年樹人的使命。

反觀稅務人員,擁有鐵飯碗之後,只推敲、學習「查稅技巧」,等著領取獎金、努力鑽研升遷管道,而不落實「稅務人權觀念」;國稅局老是柿子挑軟的吃,將銀行往來帳戶全調出來,要民眾舉證不是收入,否則通通課稅,枉顧人權的作法,政府不可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