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9 01:57:40笑
國稅局把行政法院當私設刑堂
年代遭NCC撤照停撥處分,餘波蕩漾;NCC對媒體開鍘,其尺度及公平性究竟如何?無人知曉,但不管是殺雞儆猴、或被借刀殺人,都算是NCC私設刑堂的一個作法,這是無法讓人心服口服的。
國稅局也是如此,不管百姓的立場與說明,稅官自行認定就發單課稅了,百姓如有不滿就告訴他去訴願、或告稅官;膽敢告稅官,上了行政法院,卻沒想到國稅局仍扮演主導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其間,隱匿對百姓有利的證據、引用多如牛毛的解釋令,甚至拿廢棄判例、偽造文書等,以達到勝訴判決為目的,百姓如何有機會勝訴,國稅局這種霸凌作風,行政法院如同其私設的刑堂,,那有人權可言!
行政法院設立多年至今尚無專業的法官,尤其是稅務相關的法官,若是聽取稅務專家的意見,當然都是國稅官員了,稅官發單課稅當然不能被退回,就算有被撤銷的判決,稅官只要輕鬆重開稅單,百姓又要陪他再玩一次了,要不就繳稅了事,如此百姓的財產在國稅局的私設刑堂中,如何有保障,這實在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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