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0 23:07:10笑
烏龍罰單撤了 烏龍稅單呢?
新竹縣市警局曾使用「烏龍測速器」,開了一堆烏龍罰單,被老百姓發現後,警方收回罰單、退還罰款,烏龍測速器也全數拆除,確保民眾的權益,警察單位這種知錯、認錯、改過的作法,很值得稅務官員學習。而警局也向廠商求償結果,因其追朔期已超過時效,所以機會並不大,然而因「烏龍測速器」而開出的「烏龍罰單」,在寄出收回之間,白白損失三十多萬的郵資費,到底要由誰來買單?
稅務機關也有很多的烏龍稅單,稅務官員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是否由此累積了全台420萬件欠稅案,就不得而知了。司法也是,最近膾炙人口的書「流浪法庭三十年」、「鹿港幽魂」描述的都是百姓被司法凌虐活生生的例子。死不認錯的官員,產生多少法稅冤案,國稅局常常過了兩個月的追訴期後,才將補稅單寄達,讓人民平白無故損失了可以申訴的時間與機會,這種藐視人權的行為,豈是人民公僕的所作所為?「萬年不死稅單」卻一再地吞食老百姓的青春歲月、與生命財產。如果政府已經忘了「司法為民」、不尊重「人權」,那人民需要這種政府幹麻?
對於死不認錯的政府官員,造就了禍國殃民的「鴨霸政府」,國父用五權憲法將立國百年,百姓只看到五權倫理失衡,官員們枉顧民主的真諦,也辜負了當年拋頭顱灑熱血的愛國青年的犧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結果百姓的人權未見提升,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百姓的基本人權被凌遲至盡。烏龍罰單能撤,請問國稅局的官員們,何時撤烏龍稅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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