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4 22:08:55茱莉亞

狗咬人‧真稀奇

今天有兩則和狗咬人有關的新聞(引述在本文下方)。其中一個新聞說,有人被狗咬之後,心有不甘,竟然回家拿槍向那隻狗尋仇,槍殺那隻狗。另一個新聞說,四歲女童被狗咬傷,我承認我也覺得很可憐,很關心她的傷勢,但是我注意到的是小女孩疑似先去逗那隻鄰居的狗,而鄰居的狗也不是惡名昭張的惡狗,為什麼突然抓狂咬小女孩,可能是小女孩一直扯小狗的腳作弄他。

有人說「啊?逗狗難道有錯嗎?就是看他可愛才逗他,這狗怎麼這樣,反過來咬人?經不起逗啊?」言語中頗有「這隻小狗不視抬舉」的味道。

當然我想,這小女孩可能真的是喜歡小狗才會想去接近小狗,畢竟她不像有的淘氣小孩是拿石頭砸小狗,或是用橡皮筋射小狗。不過我還是要強調,我們要抱別人的小孩前,都知道先問「你的小孩好可愛,我可不可以抱你小孩」那為什麼逗狗就可以隨我們人類高興,要逗就逗呢?

人都可以有心情不好的時候,不高興時就不給人好臉色,為什麼狗隨時要等人去逗,還一定要搖尾巴歡迎?正因為我們不懂狗的情緒,所以必須更加小心。

再怎麼愛狗、自認為懂狗的人都知道,不同物種要互相尊重。有個原則一定要記住:要逗狗之前先問主人,可不可以摸;沒有主人的流浪狗就不要去摸,真的可憐他想愛護他,也只能放飼料餵他,別想用手去就他的口。特別是流浪過的狗,對人類可能心存戒心,就像你不懂他一樣,他也不懂你是否真心想給他一頓飽餐,還是想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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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男子被咬 持槍打死校園警衛狗 (2004/09/24)

南投縣水里鄉一名男子,半夜進入國中校園,被學校的狗咬傷,這名男子一氣之下,竟然回家拿獵槍回學校尋仇,一槍打死這條狗,由於非法使用槍械,這名男子已經被移送法辦。

校園裡面一條長長的血跡,把民和國中的師生嚇了一大跳,一問之下,原來校園的狗少了一隻,而且還是被槍殺的。學校舍監說,23日晚上,一名洪姓男子,到學校宿舍找學生,不料被狗咬傷,凌晨兩點多,聽到一聲槍響,原來這名男子帶槍回來尋仇。

槍殺校園警衛狗,學校認為安全出現漏洞,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循線找到這名洪姓男子時,他還指著他的大腿說,是狗先咬他,經過偵訊後,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及公共安全將他移送法辦。洪姓男子以牙還牙,帶槍到學校尋仇殺狗,逞一時之快,卻讓自己背上官司,得不償失。(民視新聞李坤錫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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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二》惡犬攻擊5歲女童 狂咬毀容 (2004/09/24)

又發生惡犬攻擊女童事件。花蓮市一位4歲半的女童上午翻牆到鄰居家,動手戲弄鄰居養的狗,結果被一陣狂咬,臉部幾乎毀容。

小小的臉蛋包了好幾塊繃帶,雖然保住一命,但臉部已經近乎毀容,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女童媽媽守後在病房外,看著女兒傷勢嚴重,但想到鄰居狗主人是個單親媽媽,獨立撫養4個小孩,林太太也不忍心再多追究。

女童媽媽林文櫻:「我去看的時候,狗踩在我女兒身上,我女兒全身是傷,臉特別嚴重。」記者:「狗還有繼續攻擊嗎?」女童媽媽林文櫻:「我用腳踹,我一直踹狗才離開。」

民宅圍牆後方這隻黑白相間的土狗就是兇手,闖了禍被主人套住嘴巴,見到陌生人還是一副兇狠模樣。上午住在對面的小女童一個人跑到鄰居家,跳上機車逗弄小狗,小狗突然兇性大發,撲上身就是一陣狂咬。

記者:「小狗平常會咬人嗎?」目擊鄰居:「不會從小養到大。」記者:「很乖嗎?」目擊鄰居:「從來沒咬過人,是那個小女孩跑進去,抓住狗的腳。」記者:「小女孩玩小狗就對了?」目擊鄰居:「對對。」

醫師說女童臉部的撕裂傷深可見骨,必須整型修補,但被狗撕咬的恐懼還要靠心理治療才能平復。(TVBS記者張耀中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