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10 12:27:37阿玲

寫紐約

寫紐約一定是像萬花筒一樣,有各種形狀,各種組合方式。

我是蜷曲在上西城咖啡色城堡的小孩,所以這邊就會變成我的起點,我最常在附近的舊書攤晃來晃去,或到Barnes & Noble跟Tower混一下午,要不然就是泡MOMA,很少真正到下城去。所以我說話的句子常常是這樣的,「啊啊,往南走然後右轉或左轉就會到哪裡哪裡,」或說,「這裡比我熟悉的紐約髒,」或誇張的叫,「這裡的車比較不怕死,開得比上城快。」我的角度,我的視野。

昨天一個朋友問我有沒有去過East Village的人妖酒店,我愣了一下,搖搖頭,但一邊也很好奇的問東問西,紐約無奇不有,人家報給你聽,你就乖乖的做筆記就是了。

這個朋友先唸下城靠東村的學校,後來轉來上城,很自然的發現她對紐約的認識比我「熱鬧」很多。各種奇怪的店她都去過,對美食更是一等一的挑剔與了解,讓我甘拜下風,要吃好吃的問她就對了。所以我覺得她是熱情紅色商店街的小孩,她會說「這家不好吃不好吃,你要到downtown去」,或說「要不要去pub?我知道East village那邊有不錯的喔!」她的角度,她的視野。

以前總覺得,這麼多人寫紐約了,我可以寫出什麼呢? 後來才知道,不要小看萬花筒的潛力,更不要小看排列組合,寫就是了,會有自己的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