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 21:24:15幸運

只要一點點的希望,就足以使愛情誕生

就稱她為莫妮可吧。她的真名對她而言太過普通、平凡了。


她在我們高三那年從北部的某個地方,大概是紐約吧,搬到德州南部。


她的名字配不上她,同樣地,我們這所高中也配不上她,因為她實在太美麗,太優秀了。


她喜歡做瑜伽、聽莫札特的音樂,會寫詩,而且喜歡老電影勝過情境喜劇,每次經過書店或古董店她總會忍不住逛上一個小時。


但也由於她的父母很有錢,非常非常有錢,所以一些同樣有錢、出風頭的學生所組成的小團體,紛紛聲稱莫妮可是他們的一分子,令她無可奈何。


這些人都是啦啦隊或校隊成員,金髮、穿著講究,開敞篷車,趁他們的父母搭遊輪(長途)旅行時,會設法弄到桶裝啤酒來辦個派對。


他們從未邀請我去參加派對。


莫妮可喜歡書勝過啤酒,而我則是喜歡溜滑板勝過讀書。


我留長髮,穿寬鬆的衣服,那些校園風雲人物並不討厭我,可能是因為讓人看到他們和玩滑板的人講話蠻酷的吧,然而他們也從未真正接納過我。


我父母賺的錢連家用都應付得有點勉強,更別說去參加遊輪旅行了。


晚上的時間我都在停車場玩滑板。


偶爾,我會看到載滿球員和啦啦隊員的車子開來採購派對需要的東西。


他們每個人都光鮮亮麗,穿著燙得筆挺的襯衫,或擦了我在停車場就聞得到的香水。


有時,他們會向我揮手,好像我們之間有條湍急的河流隔開,想再靠近我一點就會被河水沖走一樣。


莫妮可上英文課時坐我隔壁,在這同窗的一年中,我們成了朋友。


應該說,如果我或別人問起我們的關係時,她都是這麼說的:朋友。


而我們因為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久,問的人自然也就越來越多。


我們會一起去吃午餐,她會開著她的白色金龜敞篷車載我去吃壽司或印度料理,這些都是我以前從沒吃過的。


我們會在圖書館一起準備考試,有時我們也會一起去海邊。


我在停車場玩滑板的時間漸漸地變少了。


有一次,我們還偷偷混進一家夜店聽現場演奏的爵士樂。


我一直都記得,那個樂團的名字就叫賦格曲(Fugue)。


莫妮可說,他們的團名是來自巴哈的觸技曲與賦格曲(Toccata and Fugue),而「賦格曲」指的是不同樂器或人聲混合在一起,互相重疊,卻彼此和諧的音樂。


我們也會一起去看電影,我發現她害怕時都會咬指甲,有時她會握著我的手或親我的臉頰向我道晚安。


有幾次,我們凝望彼此的時間多了那麼一秒,就有差點走火的感覺。


我很喜歡和她在一起,每次站在她身邊,我總是心跳加速,又高興又緊張。


不知道是在哪堂英文課,或是哪次一起吃壽司時,我終於發現我已愛上了她。


而保羅也是。他是個高大的橄欖球隊後衛。


當莫妮可告訴我他們開始約會時,她好像覺得我該為她開心。


而我這呆子,居然也假裝如此。


雖然我們還是會一起去吃壽司,但那是因為保羅午餐時間都沒空;儘管她還是會設法和我一起讀書或去看電影,然而,事實是,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已越來越少。


我們說話時,「朋友」這兩個字出現的次數比以前還多,感覺她好像想刻意界定我們兩人的關係,令我開始反感起來。


她越來越少來牽我的手,道別時也不再親吻我的臉頰。


這讓我覺得我身上的這些部位好像已經消失或被切除了,如果她不來碰這些地方,它們就等於不存在。


於是我回到陰暗的停車場,同時開始看到莫妮可出現在那些載滿來買啤酒的車上,即便我們在一起時她從沒喝過酒。


而保羅也總是跟在她身邊。


她越來越少打電話給我,甚至連她說要打給我也食言。


偶而我會特別把電話拿起來聽聽看它有沒有正常的嘟嘟聲,希望是電話壞了而不是她沒打。


然而,事實證明電話一點問題也沒有。


問題是出在保羅;他們不論去哪都是挽著手,總是在校園內吻著彼此直到上課鐘響。


有一天英文課下課後,我對她發了脾氣。


我告訴她那個大塊頭配不上她,他根本不了解她,她應該要睜大眼睛才對。


我還說她自甘墮落,不再是我所認識的她,如果她想跟那些滿腦子只想著派對,不關心別人的人在一起,那我們就無法再做朋友了。(這段台詞我在鏡子前及停車場練了好幾次)。


她眉頭皺了,臉紅了,睫毛也掛上了淚水。


而正當我準備要說我有多愛她時,她已轉身跑走。


我不知道她跑去哪裡,但我猜想她是直接跑到保羅的懷裡。


我們不再說話。


我聽說她和保羅一起去參加畢業舞會,而且已經申請到耶魯大學。


隨著畢業時間越來越近,我試著想和她打招呼,問她一切好嗎,甚至要向她道歉,可是她都不理我,就好像我對著空氣講話一樣。


也正因為如此,那天晚上我看到她的車開進我玩滑板的停車場時,我猜想她會停在靠近商店的那頭,而且還預期會看到保羅跳下車跑進商店。


沒想到她不僅沒轉往商店方向,反而開到我正在練習的地方,而且只有她一個人。


看到她往我的方向走過來,我猜想她大概會破口大罵或是賞我一巴掌,然後開車揚長而去。


不過,那也是我應得的。


然而,過了好久她都沒出聲,只是抱著雙臂站在車子旁邊。


她一直看著自己的腳,偶爾還咬一下指甲。


「你說的對。」她終於擠出了一句話。


「是嗎?」我不知道我對在哪裡,但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我變了。」她說。


「什麼意思?」


「我們不能再當朋友了。」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但我忽然發現,其實我期待的是她能證明我那樣說是錯的。


我之所以會那樣說,就是希望她能反駁是我錯了。


當我正準備要回答時(我也不知道我要說什麼,我沒排練過),她往我的方向走了過來。


這一巴掌,終於來了,我心想。


她走得很慢,並且還是一直看著地上。


她或許不知道,但她已跨過了這條河,這條分隔我和那些風雲人物的河,這條在過去幾個月裡,也分隔了我和莫妮可的河。


我已做好挨打的準備,同時閉上了眼睛。


但她卻吻了我。


她的嘴唇好軟,好溫暖,但不知道為什麼,又讓我覺得涼得好舒服。


我使盡了所有力量才使自己不要顫抖。


我們吻了好一會兒,我的手都不知道要放哪裡。


不過我會知道的。


在她去讀大學,在我們永遠失去連絡以前,她用了一個夏天教導我什麼是愛情、什麼是友情,以及這兩者之間是如何以一種奇妙、悲哀卻又時而美麗的方式互補,或互相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