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漏講 害欠稅135萬
不知課奢稅 民眾:專業在哪
【顏嘉瑩╱綜合報導】奢侈稅上路將滿2年,仍有民眾不清楚課徵方式,近日有多位讀者投訴,委託知名房仲賣屋、地政士跑流程,但賣屋時房仲未告知得繳奢侈稅,賣屋後卻遭到國稅局催討補稅。專家建議,賣屋前主動詢問房仲業者相關稅費,若事後被課稅可求償。
新竹林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9月底透過永慶不動產新竹大潤發加盟店賣出名下僅有的1戶公寓,簽約時,房仲和地政士都未告知可能會被課奢侈稅,半年後,卻突然接到國稅局催討去年賣房的奢侈稅。
林先生說,國稅局說除須繳納本金90萬元,因為延遲報稅,得再繳最少0.5倍的疑似逃稅金,讓他3天內就負債135萬元。
被加0.5倍逃稅金
林先生氣憤的說:「當初是因為相信房仲才把房子交給他們,結果現在卻被課稅,專業度在哪裡?」
住桃園平鎮的Jack也碰到類似問題。Jack說,因父母離婚,父親將房子過戶給母親,母親持有約1年多後想賣出,去年底委託21世紀不動產賣屋,並在今年2月底簽約,賣屋後才接獲國稅局通知要繳80幾萬元奢侈稅。
根本是推卸責任
Jack說,一般房仲看到謄本就應該知道有奢侈稅問題,但他們竟沒有看出。Jack說,「當初他們完全沒有告知,根本是推卸責任!」
接受委託賣屋的21世紀不動產中壢環中加盟店經紀人鄒昇融不願意回應,但21世紀不動產行銷經理曹若琪指出,當初經紀人口頭告知Jack賣屋後有可能會被課奢侈稅,也提供豁免條款方法,但因後續動作牽涉屋主隱私,仲介無權干涉。
先諮詢稽徵單位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強調,民眾賣屋時應主動詢問是否會被課奢侈稅,若房仲業者告知「不會被課稅」,但事後卻被課稅,民眾只要能證明,就能以「債務不履行」向該房仲業者、地政士提出告訴。北區國稅局建議,民眾有賣屋需求,可以先自行瀏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也可以電話詢問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當地稽徵單位。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房仲業者應事前告知民眾可能會被課稅,以口頭告知難免產生爭議,將發函給各縣市公會宣導,碰到民眾在持有2年內賣屋,應以書面通知可能會被課稅,避免爭端。
奢侈稅案例及解決辦法
★房仲業者、地政士未事先告知會被課稅
→房仲業者有「據實報告或媒介義務」,因此買賣前未告知,履行契約有瑕疵,民眾可以提出證據並要求「債務不履行」,但除非房仲業者事前有擔保,否則勝訴機率不高
★房仲業者、地政士說「不會被課稅」,但事後卻要補繳奢侈稅
→房仲業者、地政士有「債務不履行」責任,民眾可提出證據(錄音檔、文字檔),向律師提出告訴,並要求賠償
★因為經濟因素,不得已賣掉持有2年內的房子,卻被課稅
→符合豁免條款(合理、常態、非自願性的不動產移轉),可向國稅局爭取以專案方式處理,並提出豁免證明
資料來源:天成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