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揭發"不是"抒發"!

1/9今早到住家附近早餐店買早餐,老闆娘問我和約伸--天氣冷,還要去圖書館?我倆再次表明去圖書館是為了po文揭發歹徒惡隣的犯罪惡行;老闆娘聽我們講完,竟緊接著回說--去抒發情緒!我倆馬上更正,不是"抒發"是"揭發"!因為兩邊的惡隣長年竊聽跟踪造謠破壞我倆名譽!所以是"揭發"不是"抒發",這是為了告他們所做的準備!可見這家店的老闆娘已被這些惡隣派出的同夥挑撥造謠成功了!否則在我倆已多次表明之後,不可能再這樣睜眼說瞎話!
1/10緊臨兩邊的歹徒惡隣用盡各種心機手段,加上高科技竊聽器材輔助,及龐雜的犯罪同夥,不停地造謠跟我們兩個陌生女子亂扯關係,破壞我倆的名譽,如此恐怖的犯法犯罪惡行,在我們不斷報警,甚至拿了三聯單之後,惡隣不僅未被繩之以法接受應有的法律制裁;甚至聳恿其認識的員警找碴動私刑,還好員警受過訓練,知道什麼才是合乎法律的行為,沒有被惡隣動之人情所利用!

1/11今早與約伸騎腳蹅車行經河堤路口,兩邊的汽車剛好停下在等候紅燈,雖然我們是綠燈可以通行,但我還是停了一下,確定最靠近我們的汽車是停止狀態,才敢通過!沒想到,當我正踩動蹅板欲通過時,最靠近我的一輛白色休旅車竟突然惡意發動,作勢要衝撞我,我緊急刹車,才沒被撞個正著! 更可惡的是--當我們好不容易閃避其未遂的惡意謀殺,逃離現場後,這個歹徒駕駛竟搖下車窗,對著我們遠去的背影出言不遜,還很惡意嗆聲--怎樣!?這擺明是存心惡意!我和約伸並不認識此人,路上萍水相逢,就想要追撞謀殺我倆;毫無疑問一定是緊臨我家灣愛街37號兩邊的竊聽干擾歹徒惡隣的同夥,是他們教唆挑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