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1 15:34:13一竹木

這該死的愛

這該死的愛,令人痛罵。

地方新聞報導:
一名四歲女童一日上午疑似遭虐致死,女童母親的李姓同居人涉嫌施暴。

一對女兒全都慘遭乾弟弟性侵蹂躪,但媽媽卻姑息養奸不願對乾弟提告。更離譜的是,媽媽不但把遭到性侵懷孕的長女嫁給乾弟,還要求遭到性侵的女兒」不得聲張。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昨打開地方新聞看,十條新聞就有上列事件三條之多,且這樣的新聞一再出現,這社會怎麼了?

每次看兒虐新聞,常出現同居人之詞,到底這樣的媽媽是什麼心態呀?自己的愛情比兒女還重要嗎?現在的社會人確實太自我了。
看家人性侵兒女也是不斷的演出,居然還讓自己的女兒不要聲張,為什麼?是因家醜不能外揚?爲什麼現在的媽媽都不保護孩子了!
連正義的法官也淪落,二歲的娃兒沒有反抗,你怎知他心理多害怕多想反抗?

社會的是非已經被黑幕遮住了,最安全的家也瓦解,連至親的媽媽手臂也沒了,我最痛快的是和媽媽痛罵:回歸日據時代吧!犯罪者就是重罰,談什麼人權?說什麼民主?
媽媽說:在那個時期,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不可做壞事,且告訴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