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8 10:53:06淨植

毒死我的不是“毒藥”,而是“藥”

一般來講,真修大法的弟子是不會被毒死的,師父明確講過這一點,就算這個杯子碎了,也不會讓你把毒藥喝進去的(不是原話),既然大法能保護自己弟子到這種程度,那為什麼我被毒死了呢?(詳見附)

 

因為,毒死我的不是“毒藥”,而是“藥”呀!!!這個意思呢,就是毒死我的不是砒霜、鶴頂紅這樣的專門的毒藥。而是治病的藥,處方藥,有時候還是一劑良藥。但是特定的藥物嚴重超量使用的時候就能毒死人。

 

“異煙肼”(“雷米封”),在這接近50年的使用歷史中,至今仍被認為它是治療結核病的一個不可缺少的主藥。1995年河北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研究人員在《中國獸醫雜誌》發表了相關研究。2015年《四川畜牧獸醫》發表了《異煙肼撲滅流浪犬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實驗結果150 mg/kg(體重)劑量投喂異煙肼,對犬的致死效果最理想,該組犬在食藥後30~90 min內死亡”——不少於25年的研究歷史,“致死效果”完全被精准控制。

 

毒死我的就是“異煙肼”這一種藥。雖然至今無人承認是用這種藥毒死我了;但是我用搶救異煙肼中毒的方法,為自己解毒成功了,你說我能不能證明我就是被這種藥毒死的?!

 

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送進精神病院,甚至在監獄、醫院裡被打毒針、喂毒藥,也都是這種情況,給他們服用的(或注射的)都不是真正的“毒藥”,而是治療精神病的“藥”。所以,共產黨政府不承認毒死過人。嚴重超量用藥以後,警方還讓家屬把大法弟子領回家,結果藥物在受害人體內解不掉,回家後不久就死了。

 

唉,我想到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一旦警方讓家屬領人回家,家人要第一時間與他們索要解藥,如果推諉不給解藥,就要索要用藥記錄,家人想辦法解毒。家人還要想方設法,到害人的部門索要解藥、用藥記錄,“給家屬解藥、給家屬用藥記錄”——大聲喊、舉牌、打橫幅,讓周圍人都聽到、讓更多人都聽到,這個事怎麼鬧都不違法;讓大家都知道共產黨用藥毒死人,這也是講真相。

 

 

附:《國家謀殺3:差一點被藥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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