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3 10:26:06淨植

反對惡法:應聲而來的香港疫情惡化

香港林鄭特首於112日宣佈加快基本法23條(下稱“23條”)立法: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不能再拖”、還稱“保安局局長已全程投入相關工作”。其實,早在20219月,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電視節目中稱,當下是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並稱正在研究立法細節。

 

第二天,香港在清零7個月後,再次出現確診病例(COVID-19與薩斯2)。至1月下旬每天幾十例(確診),至2月初達到每日過百例,最近3~4日每天過千例,呈現幾何級數增長趨勢。可以用“應聲而來”來形容香港疫情惡化。

 

香港已經有了針對“香港維護國安”的全國性法律《港區國安法》,且是繞過香港立法會,直接由北京(全國人大)制定的,是中共中央為香港作主、為香港立法。那麼為什麼還要再立23條?難道23條不是國安用途的法律,而且林鄭月娥112日沒有闡述23條立法是針對具體哪些罪行。

 

所以,我想解釋和特別強調一點,這個23條的內容並不像公開講的那樣,用於國家安全方面,比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那就跟港區國安法重複了嗎?!

 

23條最初提出來的時候,其核心內容是“當一個組織或團體在中國大陸被取締以後,香港特區必須隨之也取締,無需做出獨立的調查”。就是要香港做“兒皇帝”,這是第一。第二,這樣的組織和團體是誰呢,就只有法輪功了。在中共掌權的前30年根本不許成立民間組織,中共掌權的後40年裡,也就是改開以後的40年中,在中國合法註冊(登記)過的、後來又被全面取締、鎮壓嚴酷的組織和群體,你們想一想,哪還有別人了,就只有法輪功了。所以,這個23條是專門針對法輪功的,只對人、不對事,根本與安全無關;這是一部鎮壓法輪功的專用惡法。

 

香港回歸這23年以來一直沒有鎮壓法輪功,因為司法獨立的香港特區沒有鎮壓法輪功的法律依據。現在要加快這部惡法的誕生了!所以,林鄭在記者會上避而不談這部法律的具體針對性,因為只要她一說出來,大家都聽得出來是針對法輪功的,也就等於她承認自己在主持制定惡法……。

 

制定惡法顯然是為了“依法”作惡,當然會招來天懲。所以香港的疫情迅速惡化了。據香港大學流行病學預測,按照目前的趨勢,到6月每日確診病例將過萬。我真不想看到好人被害死在香港。若不想東方明珠濺血,不如像前特首董建華一樣撤回23條,且今後再不提出為好。

 

 

附:《撤回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廢止港區國安法 可止COVID-19大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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