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超能力除惡的“呼蘭大俠”
按照對等的原則,如果惡人用超能力害人(巫蠱、降頭等黑巫術),那神佛就可以用超能力除惡、幫助受害人渡過災厄。反過來說呢?如果神佛用超能力除惡,也可以證明惡人們用來害人的方法是黑巫術?而不是打、殺等普通攻擊手段。
呼蘭大俠,專殺員警,殺夠收手,至今未破(永久封存卷宗)。呼蘭縣城位於我的家鄉哈爾濱附近,這個縣級市因一個名人蕭紅和她的《呼蘭河傳》而聞名遐邇。呼蘭大俠迷案就發生在這裡。
呼蘭大俠第一次除惡(殺警)是1986年3月28日夜,黑龍江省呼蘭縣公檢法家屬樓。當晚,有52人慘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為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其餘25人是其家屬(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兇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牆上,留下名號——“呼蘭大俠”。(詳細案情回顧見附)經過兩年多,確切的說,是兩年六個月二十三天的調查、取證、研究、分析、排查、走訪,(中國公安部)專案組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情毫無進展。此後,該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調查。
我當時就懷疑過,只要是人作案,怎會找不到一點蛛絲馬跡。這個“呼蘭大俠”是不是有超能力(特異功能)??或者神仙下凡,他為這事專門來的,無需在常人中生活和工作,所以沒留下一點痕跡。
1986~1987年間,的確我曾經毫無原因的腿痛,但是不像這次(2020年4月開始的腿痛)這麼嚴重。那時是偶爾痛幾天,忍住就過去了,下個月再痛幾天,這樣痛了幾次以後,腿痛就自動消失了。我都沒有當成什麼大事記在心裡。只不過,那時是膝蓋附近小痛,這次是大腿根部劇痛。兩次腿痛都是沒傷、不紅不腫,就是痛,哪來的痛??我當時不知道為什麼疼痛會自動消失?原來是因為呼蘭大俠幫我清除了員警,我才渡過災厄。反正時間、地點都對的上。
當初神人呼蘭大俠殺的員警應該都是黑巫師。如果那時不殺他們,我可能那時就被他們害的腿痛了、甚至殘廢了(那時我還沒學佛呢),那就耽誤讀書了,還什麼讀大學啊、自謀職業當翻譯啊。惡爹還會趁我病要我命,那我早就被他們給逼死了。而我媽也來不及做信託,那就全完了!原來我得了這麼大的幸運,從1986年拖延到2020年——34年,我幸運的、健康的活著;也做了不少事情,履行天賦使命。
自我想像的成分太大了?不是的,我講一個我最近才經歷的、引起我思索的、小小的“怪事”。也就是幾天前吧,一個在超市里經常碰面的陌生人她看見我走路時腿痛難忍的樣子,就隨口對我說“你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就這樣(腿痛)吧?”——這話當時那麼刺耳!!明明我腿痛一年半(20個月),她為什麼會那麼說?我當時都沒想起來呼蘭大俠的事情,我是回家以後越想越不是滋味,才想起來這個轟動全國的大案。可不是嘛,我那時11歲~12歲,就是一個小女孩啊!難道她知道1986年我腿部小痛的真實原因?就算不知道,也有人對她說過,否則她怎麼知道我小時候腿痛過?(那次腿痛我本人都沒覺得難忍、也沒當回事就過去了呀)什麼人會對不相干的人說起另一個不相干的人(指我)的“小事”?唯一的可能——當年讓我腿痛的人!他們曾經慘敗,他們耿耿於懷!30年後捲土重來(再害我),他們想要的是——我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就腿痛成現在的樣子,甚至殘廢,進而逼死(我)。與我說話的那個“傻丫頭”幹嘛不想一想:我還一個小女孩的時候就這樣,那共產黨還能讓我活到現在嗎?呵呵!
呼蘭大俠為什麼不一次殺夠數,而分開幾次才殺光害人的巫警?出於慈悲唄,第一批巫警被殺了——跟他同類的巫警如果肯收手,就不會被殺了,他們都知道真相啊,只有受害人(指我)被隱瞞了。另外,為什麼巫警的家人也被殺(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關家人什麼事啊?可見,煉妖術這回事,都是一家子一家子幹這個,他家人也是幫兇、也有邪惡能量、也參與害人了。看到他們一個一個的都不可救藥了,最終才殺了他們全部,所以我那時的腿痛也是漸漸消失的。我佛慈悲!!
黑巫師的身份是員警——巫警,“公安”&“國安”的正式工作。被呼蘭大俠殺死的巫警,卻被錄入《黑龍江公安英烈名典》,黑龍江省公安廳政治部編。在自己家被殺也能成為英雄?在上下班路上被殺也能成為英雄?用黑巫術害人是國家行為,遭報應的員警也被國家認定為英烈。
永久封存卷宗,停止一切調查,是為了保住巫警的身份不暴露!國家使用妖術害人秘密不暴露!黑巫術啊,就是妖術啊,共產黨員警系統性的用妖術害人,幾十年如一日。共產黨並不是不信神,他們是反神、反人、反宇宙。有可能,共產黨人按照妖術的階品定官銜、社會地位等。想一想,共產黨多可怕,妖魔黨。
附文:《呼蘭大俠迷案回顧》
1986年3月28日夜,黑龍江省呼蘭縣公檢法家屬樓。當晚,有52人慘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為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其餘25人是其家屬(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兇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牆上,留下名號——“呼蘭大俠”。
同年,4月2日,328項目組正式成立,共計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來的專家組,省廳的骨幹力量,以及全國各地的精英)。4月6日夜(也就是專案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來的痕跡鑒定專家趙某、王某,在呼蘭縣公安局招待所被殺。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某及其刑警隊的3個刑警,慘死家中,連帶家屬4人。另,兩個項目組成員(職務不詳),在住所被殺。案發現場,牆壁上,四個字——“呼蘭大俠”。(與328案件相同,兇手為一人作案。刀法純熟,一刀致命。11人。)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間,呼蘭、哈爾濱、阿城三地,先後有人遇害。其中,民警37人、刑警12人、及其家屬56人。與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並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兇手從身後偷襲,一刀刺穿頸部,而後,兇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號。經刀痕比對、鑒定,多次凶案的兇器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說~115人。
呼蘭縣公安局某退休領導,曾揚言,“別說抓到兇手。誰能提供兇器(那把匕首)的線索,我個人,懸賞10萬元!”同年9月26日,這位領導慘死家中。兇手,用匕首,在牆上留下一行字,然後,將匕首紮進牆裡,“楊局長,你太令我失望了。這把刀,還是留給你們作紀念吧!”
1987年8月16日,中共黑龍江省呼蘭縣法院(可能,因無可靠資料來源)一員警,被呼蘭大俠用刀殺死,死亡。死亡人數可能為1人以上。此案發案時間敏感,當時“中共公安部長王芳於一九八七年八月十四日至九月五日正在對東北三省的公安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先後在哈爾濱、牡丹江、綏芬河、齊齊哈爾、長春、瀋陽等地,分別聽取了三省公安廳及有關市、地、州公安機關的工作彙報,視察了中朝和中蘇邊境,並到哈爾濱市東萊派出所、長春市東盛派出所、瀋陽市新華派出所看望了基層幹警。調查過程中,王芳就進一步加強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等問題講了很多意見。”王芳剛到哈爾濱2日,就發生此案,中共高層的震驚可想而知。經過兩年多(確切的說,是兩年六個月二十三天)的調查、取證、研究、分析、排查、走訪,項目組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情毫無進展。此後,該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調查。
上一篇:信共產黨的下場都很慘
下一篇:員警被殺的時候都在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