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11:15:37淨植
購買人體器官的人不是普通消費者
活摘器官(販賣器官)的報導持續很多年了,真實性也得到相當大程度的驗證。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難道購買人體器官的人就完全無罪嗎?
活摘器官的罪行為什麼能大行其道?因為有市場嘛!其實,人買很多特殊商品的時候要接受特殊管理辦法,你買槍、買鴉片類藥物,甚至買煙都要受到警告,因為大家都知道,你買到這些東西以後,可能會害人害己。那為什麼買器官,反而是錢多就可以買呢?就沒有道義上的特殊管制嗎?
很多人認為,器官移植的人,都是重病人,他們等著器官去救命。難道將死之人就不用講道德了?就可以殺別人、取器官,為自己續命嗎?那與殺人有何區別。哦~將死之人就可以殺別人??
等待移植器官的人,他們是重病人,可能生活都不能自理。他們的家人幫張羅買器官嗎?這些家人明知殺人而故意為之,家人都是有罪的。
如果把每個欲移植器官的人,列為特殊消費群體,對其發出適當警告“您可能參與按照你的需要而謀殺他人、獲取其器官的犯罪行為”。甚至對他本人、對他的相關家人給以相應的法律懲罰。你認為購買人體器官還會像現在一樣猖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