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23:23:05硯子

反毒總動員,還是作文總動員?

我也不贊成吸毒者就馬上要被社會隔離,然而問題是,毒品防制從來不是這麼簡單來看這個問題。

蔡與許多諸公的環境,沒有能力看到吸毒者的危害,因為他們看到的只有數據,或是報導者眼中--毒癮犯的告白。但毒癮犯沒告訴你的是,為什麼還會再犯--以及為了吸食毒品,他製造多少人的麻煩。

事實上,毒品氾濫、如何戒治問題,不是"通通抓起來"、"把他們視作成癮性病人"如此二分法就可以解決。如果強力掃蕩毒品無效,那日治\據時期,又如何能根絕鴉片?如果只憑嚴刑峻法,那杜聰明博士何必發明戒斷鴉片法?

說到底,毒品的防治,其實在於社會控制力的強弱有關,很多人舉荷蘭的例子,告訴我們,其實不搞"通通抓起來"的毒品防治政策,是行得通,但我信也不信。

所有的犯罪防治策略,均離不開當地的社會結構,換言之,怎樣的社會環境,一定程度會反應出何種的犯罪類型,毒品之持有、販賣亦然,我不太相信,如果荷蘭毒品問題,像菲律賓那般嚴重,國內出產好幾個大毒梟,荷蘭仍會夸夸而談:政府可提供少量毒品給成癮者;同樣的,如果菲律賓吸食毒品的問題跟荷蘭人一樣,我不相信,杜特蒂的做法會在該國得到如此高的認同。

毒品要能有效防治,首重於社會環境以及社會控制力的強弱才行。首先要將吸食毒品者先分類,然後才能進一步擬定對策,說難聽一點,明星吸毒者,除少數外,很少聽到再犯,為什麼?不是明星道德感就比較強,而是他們所處的環境是依靠觀眾的喜好而活,也因此在社會控制中,明星是感受強烈的。但一個普通的吸食者呢?他有什麼非戒不可的理由呢?

所有的犯罪防治政策,共有三級,嚴刑峻罰只是其中一項,問題是,不管家庭(拜託,行行好,護家盟你應該更關注的是在這裡,而不是誰跟誰要結婚)教育及社會的預防功能,幾乎已解組,剩下來的,只有嚴刑峻罰可以想像,那試問,又該如何解決?

法務部的九點意見是空的,因為做不到,因為他不是從社會學為出發點,他只是行政角度出發,這樣反毒會成功?打死我都不相信。

說一句很不客氣的話,一個長期吸毒者,為了毒品,已經搞到前科累累,家庭破碎的地步,當他家屬通報警方--警方兩手一攤:沒辦法,我們必須把她視作病人。

你接受嗎?

然而,一旦吸毒者暴斃在公務機關,夭壽骨,燙手山芋就變成令人動容的孝子,這台灣。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但先決條件是:我的石頭跟那座山,地質要類似才行。

=====被簡化的反毒政策之分隔線=======

http://udn.com/news/story/1/2135151

蔡英文總統今晚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針對這幾年毒品侵入校園,危害年輕世代,甚至化身為糖果、零食或飲料引誘青少年,要求行政部門必須拿出有效打擊手段。蔡總統強調,反毒是治安重點工作,政府部會之間必須緊密合作,並且每季呈報執行進度與成果。

蔡總統還特別強調,對於不涉及販運毒品的毒品成癮者,應該視為「病人」、「被害者」,不能只是以定罪、處罰、排斥的方式對待,而是透過政府幫忙他們遠離毒品,回歸社會。
Pen Knight 2016-11-29 19:18:29

同意吸毒成癮者絕非僅是病人或被害者而已.

下面是個人對此想法:

吸毒者常是為買高價吸食毒品以身試法的
高風險犯罪加害人或非法行業.組織之成員,
對社會良直公民生命.財產確具危害性.

要治本必須如下齊頭並進.

病人管理上應發有<吸毒者毒照卡>
將其使用毒品種類及嚴重度以類別及
程度登錄,並依此要求定期回矯正
中心依療程安排長期治療. 直至完全戒毒
之毒照成功方註銷收回此管理卡.
矯正中心績效衣註銷量評估.

在犯罪管理方面, 參加非法組織或有
刑事犯罪記錄刑滿出獄者,應定期至
特定中心點召, 並由執法部門特約心理
治療師及社工洽問評估輔導其心理狀況
及生活問題. 此特定中心績效依犯罪率
減少及從前未破刑案破案成功率來評估.

安安!!

版主回應
毒品防治與戒制,我還沒想透,很抱歉無法提供新的觀點,然還是謝謝你的回應~~ 2016-11-29 23: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