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7 18:10:32生命樹

(轉貼)愛情不是 慈善事業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LIFE/X1/3987090.shtml


愛情不是 慈善事業 聯合報╱Cross(高雄市)


朋友A在男友提出分手後,一方面難以接受,另一方面又無法忘記他,遂以各種理由邀約他,甚至還辭掉原有的工作,重新找了接近他上班地點的工作。

她的前男友自分手後,從不主動跟她聯絡,但面對她的邀約,也不拒絕,甚至一如往常地對待她,幫助她面對新工作及新租屋處的種種困難,她只要有什麼情緒或傷心事,都會找他傾訴。

她就這樣自欺欺人地跟前男友維持了幾年的聯絡。到現在,雙方已經分手四、五年了,她仍走不出前段感情的陰影。我們知道後,極力勸她,她仍然無法忘卻前男友的「假性體貼」。

不免想到十幾年前自身的例子,當時和男友交往二年後,他至外島當兵。我苦等他當兵歸來,每天除必要的上課、吃飯之外,足不出戶,在家裡等待他的電話。但待他終於回到本島,結束軍旅生涯時,卻從此避不見面。

千方百計找到他,他只簡單地說不愛我了。我才發覺,自己只是他外島兩年寂寞生活中的解悶對象。當時彷彿世界在眼前崩裂,我幾乎不吃不喝,過了幾個月,終於也熬過來。

多年之後再回想起這一段過往,卻深深感激前男友的狠心以對,若不是如此,我不知還會多耗幾年的時間在他身上。

付出的深情真的很難忘懷,但是長痛不如短痛,不必浪費時間在不愛你的人身上。而愛情也不是慈悲事業,真的不愛對方了,就放手讓他走,不要用同情束縛住他。

【2007/08/27 聯合報】@ http://udn.com/
To 橘子 2008-11-03 11:37:53

的確,
放手,才能給自己更寬廣的路。
不甘願,只會讓自己失去成長以及遇見更好的選擇的機會。

橘子 2008-10-31 19:26:10

我有在一本書中看過類似的情節
如果真的不再相愛了
那糾不要再纏著對方
這樣對方才能找到比自己更適合對方的人

TO 2007-09-01 12:43:05

愛情當中,當然是自私的,
所以不要期望遇到聖人,
也不要否認自己需要被照顧陪伴.....,
承認人都是凡人,
都有自己的軟弱與盲點,
這樣子,
愛情反而比較真實而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