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30 23:19:15亞倫

約伯記第二十二章

約伯記第二十二章

  1.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2. 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3.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4.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

我們是不是不常幫助窮乏人呢?要知道若有窮乏人求助於我們,我們卻不幫助他,就是不接待耶穌,就是有罪了,因為馬太福音2540就寫著:「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1.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2. 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
  3. 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
  4. 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
  5. 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
  6. 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
  7. 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
  8. 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9. 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
  10. 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我們要真認識神,因為曉得神如何安慰我們,就敬虔的生活,領受祂的教訓,常常施捨給人,常常倚靠神,懂得遵守主的道,就容易得著神的應允,雖然在世人看來是降為卑,但神就要高升我們,因為我們知道神的法則,又用心的走主的道路,主必要為我們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