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教育局:衡水一中等不再納入統招,考生有需求自行聯係
7月6日,河北保定市教育局通過官網發布了《關於外市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上述《公告》稱,“依據河北省教育廳出台的《關於2017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冀教明電201722號)和6月26日保定市《2017年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到我市招生有關工作公告》,截止到7月5日,共有6個地市50所學校到保定市進行備案,因其備案時間晚於保定市中考填報誌願時間,所以保定市不再組織對其統一錄取浸大工商管理。”
《公告》表示,擬到外市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需自行向招生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或學校谘詢,建議考生理性、慎重選擇外地學校就讀。
此外,保定市教育局還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有以下三種情況:外市民辦普通高中未在保定市備案的;外市民辦普通高中雖在保定市備案,但超計劃招生的;按誌願已被保定市公辦普通高中錄取,又到外市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都不能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在《公告》文末,保定市教育局還提供了衡水市、石家莊市、唐山市、秦皇島市、滄州市、定州市等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室的聯係電話。
7月11日晚間,保定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進一步解釋了上述《公告》。
這名負責人表示,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2017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後,保定市教育局與河北其他平行地市教育局關於民辦學校在保定招生事宜進行了協商,但這一協商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今年保定市中考填報誌願的時間為6月25日和26日,而各地市教育局上報50所民辦學校備案資料時已晚於6月26日,所以沒有納入到保定市中考統一招錄工作內浸大工商管理。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上述50所其他地市的民辦學校已經在保定市教育局備案,因此考生也可以自行前往報名就讀。
該負責人透露,河北省教育廳去年在官網上公布了全省所有民辦學校跨地市招生計劃,保定市去年也按照這個計劃將這些民辦學校納入了中考招生誌願,並和保定本地學校一起統一錄取。但今年的形式完全不同,河北省教育廳不再統一出台民辦學校的跨地市招生計劃,而是要求各地市教育局相互協商製定計劃。
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2017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要求,跨地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應在招生前,將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招生簡章等報送其所在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納入生源地招生入學工作整體部署。
此外,上述保定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負責人承認,今年衡水市教育局報送至保定市教育局備案的民辦學校信息包括了備受爭議的衡水第一中學。因此,衡水第一中學也不再納入保定市中考統一招生計劃浸大工商管理,“但考生可以自行聯係報名”。
(澎湃新聞記者)
原文地址:http://edu.qq.com/a/20170712/031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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