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15:01:26Awin

2014/02/10

 星期天凌晨四點的車禍,我被撞得莫名其妙,三點半離開泰妃,(我還在想真順,九點到三點連續三個油壓,運氣還不錯)下著毛毛雨,我一樣走崇德路,但沒轉漢口,我到太原路才轉,一直到太原四街回去,就在路口明明綠燈,但右側有一台貨車紅燈不但沒停下來還左轉,左轉就算了還朝我開過來,把我撞倒後還繼續開,似乎想壓上來,一直到無法前進才停下車,而且他是直接開到旁邊,我被撞倒後,因為週邊沒別人又因為下著雨,所以當我說報警時,我知道那可能浪費時間又把自己陷於危險,所以肇事者哀求不要報警時,我其實是認同他的,根據自己的經驗,找警察來也是和解,然後他多一張罰單,再加上自己腳還能夠站,好像傷心不大,所以我沒報。對方說先給我八千,我讓他把車子牽到路旁後,他說身上要留三千,後來只給我五千,他給我一張名片,說車子修理他會負責,幫我叫了計程車(車資我自己負的),我就回家了。洗完澡睡覺都還好,但是半夜腳痛,早上起床腳踝腫起來痛得不能走,完了!

到中午實在忍不住,坐計程車去中國醫急診,照片子說腳太腫看不清楚,要回家冰敷,星期二再回診看。就這樣我今天一整天都沒出門,在家冰敷。。。希望明天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