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5 11:49:25

6.4 我藉著寫文章認識自己

Black canyon新來一位服務生,但制服穿得不一樣,不是他們原本的粉紅色,
而是白色的制服,想說的是,這樣比原來的制服好看。
一直覺得男人穿白色的襯衫還滿體面的樣子。
(呵,重點是我買了一件,還定時會拿去燙呢!)

試著將自己剖析,不知這樣是否可以讓自己想念書,
或者這樣說好了,剖析完後,發現開始接受自己可以不用念書的日子。

為何想念書,
之前一陣子想念書有一大部份是因為這樣子可以讓自己過一個人的日子,
讓自己在念書的氛圍裡,是一個人的世界。
當然倫問我為何想再念研究所時,我回答他,
我想知道如果認真到極限時,自己可以走到多厲害的程度。
就像在玩手指遊戲那樣,
一直不斷的打字或者按滑鼠,看自己可以到多快的速度或者可以得到多多的分數。
還是像玩魔獸那樣,不斷的挑戰自己可以打敗多強的對手。
(不過這些事大概都已經在嘗試過後放棄了。)

人大概就是那樣發現自己什麼比較厲害而對他有興趣然後再精進的吧。
我實在不相信一個人如果某方面一點程度也沒有還是可以保持很久的興趣再精進到人人不能達到的純熟。

也許你會告訴我誰誰誰是這樣的例子,
而我的回答是,我相信那些人是極少數的,如果他把那方面的興趣放到別的地方,也許也有成功的一天。
(旁邊的小朋友在狂叫,我對那個幫他們開水的服務生會心微心了一下。
是啊,那個小朋友怎會這麼白痴-_o)
我指的是,那些可以讓自己保持在某個不精熟的領域長久興趣的人,
本身不可打敗的超強毅力就是他的超能力了。

人被製造成適合各種領域發展,而有的人就是擁有超能力可以學習各種事。

好像講偏了,而天色暗到可能連自己電腦的手提包也看不清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