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2 20:49:15海洋夢想家

咖啡時間-關於0119本次開會的問題-關於貸款及財務方面

這次開會,有些問題是sony兄提出的問題,有些並沒有在會後充分發表意見,畢竟我不是學財務金融科系出身的,但我有些sony兄詢問的問題,還有我的想法,我找一些相關的佐證資料來參考,希望對各位股東能有助益.

關於企業貸款方面(包括各家金融機構利率與貸款情形):

我參考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有提到各家貸款利率並不相同,因為各家金融機構設置的貸款資金成本各不相同,且中央銀行業務局有發函各台灣中小企業,關於中小企業專業貸款公文(發文字號:(八七)台央業字第○二○一一八三號),公文附件中有提到[貸款利率:以郵匯局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目前為年息6.3%)加一個百分點計息,並於該項利率調整時,隨同調整](6.3%為民國87年的利率).現在郵匯局年息大抵在3%左右,故銘偉查的貸款利率4.5%是屬於合理的貸款利率,但這是合理的貸款利率,有些銀行似乎不吃這套,像是一銀的[呵護小巨人專案貸款],利息就6.96%了,我是認為,財管部門得評估不錯的商業銀行,做為我們貸款的後盾,這是必須的專業評估.而貸款的情形,大致都是相同的,例如:貸款額度大多都是300萬元為限(如一銀),亦有大於300萬的貸款(如北銀),但限制條件較為嚴格(偉銘在會中都有提到),像是有些銀行必須要[擔保品](如不動產等),但有些銀行[免徵擔保品],會以信保基金作為保證(如一銀),但這些都是小額貸款居多;或者是得用[營利事業登記證](有些有登記證,但得營業超過半年才可貸款)來作為貸款的必須條件.而企業貸款,我們可以先評估我們所需的金額,再以各家銀行貸款的條件,用條件的[消去法]逐一消除,找出不錯的銀行來貸款.

而sony兄有詢問到兩點事情,關於貸款方面.第一點是可否用一張營利事業登記證去借兩次的300萬元(這樣就有大於500萬的創業基金),第二點是否可用舊的營利事業登記證(如長舜兄的父親的舊營利事業許可證來借貸).我找了銀行法參考,我想第一點也許可能不太可能,除非有提供擔保品作為抵押,或者將前項貸款還清(信用良好,否則就無疑是[超貸](僅用營利事業登記證貸款),農漁會超貸極為嚴重,銀行審核貸款更是嚴格),.如第一次只用無擔保品借款(假設借300萬好了),之後又使用擔保品(如用不動產作為擔保品),那審核的機會很大.但如果說僅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去借款,授信的銀行也許會以名額有限(每家銀行的中小企業授信放款都有名額的)為由拒絕再度貸款.如果說,跑去A銀行用營利事業許可證貸款300萬,之後又跑到B銀行再用營利事業許可證貸款300萬的話,這也不太可能,各家銀行都會有連線作業,在審核期間,就會調查出來,到時,也是會有問題.

第二點,如果說長舜兄的父親的舊營利許可證仍在使用(也就是在還有在營業),還有將之前的銀行貸款還清(信用良好),或者未貸款過,那麼,向銀行借款是沒有問題的.可以將借的款項充作轉投資其他公司(類似公司與公司的交叉持股),只跟貸款銀行說明貸款的原因就可以了(就說明是營運週轉金之類的).

此外,開會有幾項問題,我想提出來討論一下.
具有學生(股東)身分去貸款是否可行?我看了銀行法第32~33條有提出這點,以股東名義借款的問題,這點似乎有點薄弱(我只聽過公司借款的).我沒修過銀行法,這有點疑惑就是,得請問學商的股東.

另外,用股東去負擔公司借款的利息,這在其他公司我也沒看過(倒是很像增資,但這種公司不是好公司,因為只會跟投資人拿錢,況且增資股亦會稀釋EPS).據我所知,發行股票,就是要讓投資人參與投資之外,主要讓公司有充分的現金可以營運,所以得找專業的大股東來參與決策,使得公司的營運更具專業性;就舉例其他公司好了,像是做TFT-LCD的廣輝電子,它的資本額是200億台幣,技術是日本夏普(SHARP)支援,該公司有專業的大股東取得股權參與公司的營運與技術(廣達電腦:30%,鴻海精密工業:1.80%,林百里:1.61%等等),如果有專業的股東(像是以前在7-11當過店長之類的股東,而且又有足夠的金額可以投資公司),那對公司的整體營運就很好了.

當然,我不贊成外行的金主來取得公司股權,這樣只會把公司的決策搞亂,我所指的是專業性的股東,來強化我們公司的營運,而不是贊成那些外行的金主.

再者,假設公司的資本額是300萬(我想不止300萬),發行30萬股,20萬股由我們股東掌控(約3分之2的股權),10萬股是乾股(100萬),10位股東,每人平均是20000股(每人平均負擔20萬元,約佔不到7%的股權),有些股東有能力可以負擔20萬元,有些股東無法一次拿出20萬元參與投資,那麼利息的歸屬呢?無法支付20萬元的股東支付利息是合理的,但假設說,連一次支付20萬元取得股權的股東,該股東一次付出20萬元的現金給公司充當現金使用,但卻也得付同樣利息的話,這未免不合理.

另外還有一點,那就是股東支付300萬貸款的利息之外的衍生問題,我比較傾向以公司的名義,因為貸款的現金是屬於公司,這是觀念上的問題,因為貸款主要是提高公司的現金比率,而將現金投入公司的營運.如果說,用私人名義借款,像是用股東名義借款好了(股東只是股東,不是公司的全部),而非公司名義借款,衍生的問題可能很大,如果有一位股東無力支付利息(類似公司的增資,希望大股東多捧場,但若干大股東不支持增資,原因像是與公司理念不同,或者是認為公司未來營運可能到達極限.大股東不贊同增資,也不會嚴重到信用破產),該股東得到是信用破產,而公司增加負擔,這很沒道理;所以我是認為,300萬的資本額(30萬股),跟貸款300萬是兩碼的事情,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最好是以公司的名義借款較為妥當,私人(股東)借款最好是屬於私人的問題,爭議較大,不宜用這種方法貸款.

此外,一個公司主要現金都仰賴貸款的話,這也極為危險.我之前退伍前有讀過一本商周出版的[創業的第一本書]中,提到有一點很有道理,書中的前言提到[企業開創的初期如果能靠自己的力量撐下來,日後的存活機會比較大],這值得思考與警惕.此外,我也假設如果不靠專業的大股東,就只有使用貸款與股東認股的金額來計算負債比率,假設貸款是300萬好了,加上10位股東可認股50%(即認股10000股,每位股東皆為10萬元)來保守計算,那實收資本額為400萬元,那負債比率就是75%了(100塊就有75塊是跟人借錢投資),這十分嚇人,一般的公司負債比率到30%就算是蠻高的了(除銀行外),這對公司的負擔極大,不可不評估.

至於利息方面,我認為如果是是用公司名義借款,公司在營運一年之後也可能有虧損,亦可能有盈餘(當然希望獲利),所以公司的財務報表都會有流動資產(主要支付公司的花費,如人事費用,各類水電,耗材等,也稱流動現金),預收股款(發行股票取得的現金),增資金額(公司打算要向投資人要錢,來支付如呆帳,投資損失,利息,公司債等),資本公積(公司有盈利得提撥10%作為法定公積,亦可用來發放公積配股,或者打消呆帳),到時,公司可以開會決定是否用獲利來打消貸款的利息,這才是一個公司負責的做法,這可以參考中華票券用盈餘打消負債,以提高每股淨值的新聞.倘若是用股東名義貸款(這爭議很大),而用來營運公司,公司出現獲利,而利息仍為股東支付,這等於是蠻奇怪的一個現象.



而提了這些問題,我的結論是,最好是有專業的股東來取得公司的部分股權(如舉例的廣輝電子),否則發行股票的意義(股票對公司主要是募集營運資金用途)就等於不存在.而股東們最好是依能力自行取得資金(像是用自己的錢,或者是親朋好友一起奧援等等,但我不贊成向銀行借款投資,風險太大),再取得股權,以充裕公司的營運資金.貸款,我認為那是最後的手段,我比較偏向負債比率較低的策略.而資金獲得之後,開源節流也是必須的策略,而不是一昧地用燒錢的手段,就像之前舉例的華彩軟體一樣,將20億台幣燒掉的情形相同.而邱強先生也在[危機處理聖經]中提到保護資產的能力(P179-P180),希望大家能夠體驗公司的創業維艱的困境,資金亦是兵力,得會攻會守才是.

此外,轉入再投資,這也是一種投資的策略,像是之前我們在會中有提到美國微軟,它為了追求成長,從1986年開始,17年未派股票股利(但亦有將股票一分為二),這是很不錯的策略.

其他的想法跟問題,有些還得再找資料另行思考補充.


參考網址資料:
http://www.moeasmea.gov.tw/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http://www.cbc.gov.tw/ 中央銀行
http://www.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index.jsp 第一商業銀行
http://www.taipeibank.com.tw/index-1.htm 台北銀行
http://www.bot.com.tw/default.htm 台灣銀行
http://www.etfc.com.tw/law-1.htm 銀行法(共140條)
http://yamstock.megatime.com.tw/asp/stockinfo/GetReport.asp?select_table=htmlbbstn&stockid=3012&name1=D4&index1=2 廣輝電子董監事持股
http://tw.stock.yahoo.com/n/hist/CY/2001/03/13/41400.html 中華票券擬打消呆帳24億元
http://tw.news.yahoo.com/2003/01/17/technology/reuters/3765028.html 美國微軟公佈季度獲利上升,且宣布首次派發股利
商周出版-[創業的第一本書]
天下文化-[危機處理聖經]

標  題:關於0119本次開會的問題-關於貸款及財務方面的看法(1-3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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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3/01/20 20: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