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8 15:03:00中田先生

李姐三千之我懂了

剛剛李員外要李大清償三千元的借款
我第一次聽到李員外向李大要錢
有點吃驚
原來是李員外替李大付了這一期的手機費加上之前某次的餐費
一向由李員外支付手機費的我暗想:手機費何時開始變成自付額啦?
說來是有些慚愧
自從有了第一之手機至今5.6年的光景
從身手討生活費的學生到咬牙切齒的上班族又成為坐吃存糧的失業民
手機費一直都是李員外在幫我付
印象中除了有一個月接社團打800元還有前陣子苦悶長舌1000元
手機費都沒有超過300元過
所以總覺得這筆小款子由李員外代為支付應該不會太辛苦才是
可今天的事讓我發現
一直嚷著想獨立痛恨被關在牢籠限制太多的我
其實是很依賴李員外和李夫人的經濟
吃喝拉撒都不用我出錢
唯一會用到錢的地方就是嘴饞買個小零食或手癢上網買點書和化妝品
這樣稱不上優渥但已經是很舒服的生活
還被我已失去自由無法發展未來為理由大吵大鬧或午夜暗自飲泣
想想若是老天有眼
我可能真的該被劈一劈開開天眼才對
忍不住想賴說 :人都是這樣啊 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 不懂得珍惜所擁有的
小時後和李夫人同遊淡水關渡時
曾誇口說將來一定要在此買座宅邸讓她們可以舒舒服服的養老
想想現在的存款連四分之一坪都買不起
實在是羞的我該淚滿襟才是
這算是一種覺悟吧
今天是反省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