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7 00:08:52Libertywind
戀人與辯證
有兩種人最愛使用「辯證」這個字眼,搞社會運動和哲學的人,除了這兩種人很少有人清楚「辯證」到底是什麼意思。
有人當作是「辯論」,有人視為是一種「競爭」,有人則不知其所以然的使用這個字眼。
根本上辯證法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的另一面,矛盾雙方既有其相互聯系的一面,又有其對立的一面,這矛盾的兩面會互相交纏爭鬥到互相消滅,競合成為另外一種新的物質。簡而言之,就是「正、反、合」。
馬克斯運用辯證的概念,來解釋他的理想國度,當工人階級發起革命鬥倒資產階級時,就會產生沒有階級的社會,工人與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是相互依存於彼此的存在,因此當階級制度被摧毀時,矛盾也隨之消失,卻會產生的新的矛盾和依存。
所謂的理想國度從來都沒有發生,真正的資本主義自由市場亦然。
但是辯證卻著著實實地每天在戀人的關係中上演。
「戀人的心:一個心理學家眼中的愛」作者狄奧多‧芮克就認為:愛是從恨及嫉妒開始,因為羨慕、嫉妒對方的某些特質,一種想要成為對方的渴望,因此透過征服對方的心,讓對方臣服於自己,來平息這種嫉妒的怒火。然而,這種嫉妒的怒火,會在失戀時更加倍的燃燒,令戀人感到被背叛的折磨而生憎恨。
萬古的戀人都在不斷的揣測、琢磨、欣羨、雀躍、羞愧、憤怒等種種情緒中,受盡磨練,百般疲憊,一直到不再妒恨,也不再愛慕,又轉變成為另外一種關係。
難怪,世人都要說愛情是一種化學變化,根本改變物質本身,要愛又要保持原來的自我是不可能的關係。
戀愛是種激情,一種投射,一種渴慕,一種互補,一種動物傳宗接待本能,一種交換,一種不同年紀的不同需求,一種---,沒有標準答案的東西,但愈來愈速食,愈來愈不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