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盃麻將大賽之規則
這與之前台長主張:手牌進入非胡的17張立刻解除過水恰有相同效果.
摸入,吃入,碰入一張非胡之牌,此時手牌形成非胡的17張,
同時後續必也伴隨打出一張非胡之牌,當然解除過水.
明槓的情況,不管明槓可胡之牌或是非胡之牌,
注意手牌此時仍算16張,[從手內取出3張放到門前,從海底又取回一張,
似乎手牌進入17張,但是該組槓牌在全手牌仍視同一個3張明刻]
並未進入非胡17張,因此沒有解除過水.
另外台灣麻將有個特殊規定,就算沒有過水,明槓之後就是不能自摸,
即使明槓之後穿插補槓或暗槓也沒有用.
[事實上大會將明槓看作碰牌的延伸,限制明槓後不能補槓暗槓,跟吃碰後不能補槓暗槓相同]
補槓或暗槓的情況,必然是在摸牌之後,也必然使手牌17張,
事後也必可檢驗是否[曾經]進入非胡17張,
所以補槓暗槓非胡之牌都可以解除過水.
因此對於喧鬧已久的槓牌與解除過水的問題到此應該已經達成共識,
不再存在其它意見.
但台長對於以下規定較有意見
◎吃牌:[....前略.....]同巡內不得吃入本家前一捨牌之同(絡)牌。
舉例而言:手牌為12345萬+北北=聽36萬,摸到7筒危險不敢衝,打出1萬安全張,
手牌為2345萬+北北+7筒,此時下家很神勇的衝出7筒沒事,對家捨某牌無事,
上家打1或4萬,你都被禁止吃. 台長認為不合理,此時吃回14萬,再打出7筒,
是個合理的戰術行為.
OK,假設大會堅持打過的牌就是不准立刻吃回,
那麼看看碰牌的規定,卻對此又沒有限制.
◎碰牌:任一家之捨牌與本家之對牌湊成明坎之進牌方式. 碰牌搭應明示於本家暗牌之前. 碰牌優先於吃(摸)牌, 碰牌後之捨牌不得為同牌.同一巡內出現之相同第二張牌不得碰牌。
觀大會之規定,並沒有規定[同巡內不得碰入本家前一捨牌之同牌],
換句話說以下的牌例:
手牌:45萬東東北北北,聽36萬,摸到7筒危險不敢衝,打出北安全張,
手牌為45萬+東東北北+7筒,此時下家很神勇的衝出7筒沒事,對家捨北風,
碰回北風打7筒,是合理戰術行為.
按照大會之規定卻又不違法.
顯然大會對於吃碰的規定有自相矛盾.
有意思的主題,其實不用舉那麼複雜的牌型,
思考[手牌12456東東],很早就聽3,下家連莊故想殺莊,
上家放槍3,若用12吃,打4回聽47或打6回聽36還要過自己一次,
所以故意用24吃打1,若此時莊家打4是否可胡?
由於莊家可以回溯該人牌型指出吃3時已經過水,
故這應該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
台長所主張的「手牌進入非胡的17張」作為解除過水的定義, 我認為不完整, 因為它沒有涵蓋到「手牌進入可胡的17張」也可能藉由打出非胡之牌而轉聽他牌解除過說, 立即可以胡下家.
茲轉貼我的一篇舊文, 作為說明(原刊於旺來麻將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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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放銃於本家, 本家考量胡了沒什麼台, 而下家為莊家連五拉五台數誘人, 於是過水不胡, 將這張銃牌吃入或碰入, 藉以轉聽更多洞或更漂亮的牌張, 只要同時打得出一張非胡之牌, 馬上可以解除過水, 張網來抓連莊, 甚至於很有希望下一張自摸呢. 這樣的例子不少, 茲舉數例如下:
(一) 吃入銃牌又馬上解除過水
手牌 567 4567 789筒 (聽47筒), 上家打出銃牌7筒, 本家過水不胡,
以68筒將之吃入, 打出9筒(非胡之牌), 同時解除過水,
手牌變成 4556777筒, 轉聽36筒帶5筒三個洞!....... 要不自摸都難!
手牌 345 5678 789萬 (聽258萬但大多已絕), 上家打出銃牌5萬, 本家過水不胡,
以46萬將之吃入, 打出3萬(非胡之牌), 同時解除過水,
手牌變成 55 77889萬, 轉聽69萬! ........莊家一看3萬沒事, 可能跟打69萬放銃!
(二) 碰入銃牌又馬上解除過水
手牌 567 5678 789索 (聽58索), 對家打出銃牌8索, 本家過水不胡,
將8索碰入, 打出9索(非胡之牌), 同時解除過水,
手牌變成 5566777索, 轉聽4,5,6,7索四個洞!....... 要不自摸都難!
手牌 123 2345678筒 (聽258筒但5筒8筒別家已碰斷), 上家打出銃牌2筒, 本家過水不胡,
將2筒碰入, 打出1筒(非胡之牌), 同時解除過水,
手牌變成 3345678筒, 轉聽369筒(手牌中5筒8筒是獨掛, 漂亮!)....... 莊家要不放銃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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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繁多, 可自行衍生幾個看看, 但轉聽要明顯改善才有意義.
這是高級打法, 手牌是複合搭子雖蠻複雜的, 但自己反應要快, 過水不露聲色, 有機會把小進帳變成大進帳, 說不定今天就是靠這一把贏的! 當然, 要這麼做需考量兩個因素, 一是打出之牌要看安不安? 二是連五的莊家是否已聽牌虎視眈眈了? 要不要搏它一搏, 您自己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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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站長的例子確實簡要: 手牌12456 東東, 上家放槍3, 本家想過水抓連莊, 於是將銃牌3以24吃入, 打出1而改聽47, 隨後莊家打出4是否可胡?
我想答案很明顯: 當然可以胡, 因為他打出的1為非胡之牌, 不論是過水前或轉聽後的牌型, 1都不是所聽之牌, 而且過水狀態中本家已經行牌並捨牌, 解除過水當然沒有問題.
如果以原聽牌的搭子12吃入3, 則手中暗牌每一張都不是「非胡之牌」, 當然無論打哪一張都無法解除過水, 不得立即胡下家, 還要再摸打一張非胡之牌才行.
其實我舉出這種以吃入、碰入造成轉聽, 並能打出一張「轉聽後的非胡之牌」而解除過水, 其用意在於指出站長所說的過水定義「使手牌進入非胡的17張」是不完整的定義, 因為在吃入與碰入銃牌之時, 手牌並不是「非胡的17張」狀態, 卻因選擇不同的搭子來吃入或碰入, 而能夠打出一張非胡之牌. 麻將規則必須講求全面的涵概性, 而不可有部份適用部份卻凸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