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佔領立法院事件之反思 之一:人民站起來了?向偉大的人民代表致敬?
佔領立法院事件之反思
之一:人民站起來了?向偉大的人民代表致敬?
(捕蠅草,大學法學教授)
一群宣稱代表人民,並擁有台灣各界普遍欠缺之社會良知的熱血青年,打破門窗,突破了警方的封鎖線衝入立法院,佔據了國會殿堂。他們為了台灣大眾的未來,犧牲自己的學習機會或安逸休閒的時間,於高溫中在禁閉的議場內構築防線,徹夜守候。這個人民自主的抗爭行動,感召了許多人。他們或在議場外圍靜坐示威,或在各地奔走串聯,募集物資與尋求支援。各個都是不辭勞苦,犧牲奉獻,無私無我,為國為民。他們是社會最珍貴的良心,是無能政客的替代者,是失望群眾的希望化身。他們宣稱人民站起來了,他們為人民奪回了立法院,他們為人民發聲。他們教訓並命令各類公職人員,他們逕自宣布國家政策的走向,他們儼然代替人民行使至高無上的主權了。
既然是良知者的吶喊,是犧牲奉獻者的行動,是人民自己的主權展示,當然就無需考量違法問題,憲法也可被棄置於一邊。畢竟憲法與法律是要來保護人民的,豈能與人民自己的意志相抗衡?
問題是:這群人為何可以自我宣稱代表人民?他們是透過何種程序取得人民的授權?他們被授權的期限為何?他們被授權的內容為何?
不論您是如何討厭總統或立委,他們都是透過合法的民主程序,經過選舉而取得行使公權力的資格;且他們的任期規定就是他們的授權期限,他們被賦予的職權內容,法早已明定。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國家法秩序的框架內,被監督與被課責。他們的無能,或是施政的無效率,有時恰是職權受限的結果。總之,不論是在立院打架,還是研擬與制定國家政策,他們都可以宣稱代表人民。
但是今天佔領立法院的這群台灣良心,他們何以能代表台灣人民?
在民主法治社會裡,任何人,不論您是聖賢先知還是販夫走卒,都有表示自己意見的權利。但不論您的出發點是多麼善良無私,您想的是多麼合理周到,您都只能代表您自己,這些想法永遠只是您的一己之見。若未取得合法授權,您永遠且絕對無權強行進入國會殿堂,並宣稱代表人民發聲。
的確,是有未經人民事前合法授權者,自行宣稱代表人民,強調自己是為人民服務。透過武力鬥爭,最終革命成功。他們宣稱他們是人民民主專政,與西方民主體制不同。而這樣的政權,不正是我們所畏懼害怕的嗎?
我們怕什麼?我們害怕立憲主義精神與權力分立原則被揚棄,行使權力者既不問授權來源,也不知權力應該被憲法與法律所節制。而面對這些自稱代表人民的革命先知或是為國為民的犧牲奉獻者,又豈能以法來桎梏他們的行動空間,並以法來評價他們的行為得失?難怪這麼多人只能向這些偉大的台灣良知致敬!
但,他們真的代表人民嗎?
(經原作者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