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是網路玩你,還是你玩網路?
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
是網路玩你,還是你玩網路?
廖元豪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翻開這本《臉書世代的網路管教》,發現作者對臉書以及其他網路現象的描述,真的太貼切了!用「上癮」來形容年輕人對網路的依賴,已經不夠了;「呼吸」或許更真切。因為上網去說話、收訊、思考,對他們來說,已經「自然」到完全是反射動作的境界。在此同時,網路也一步步的塑造他們的腦袋與行動。
我自己是個臉書「重度使用者」。每天電腦一打開,就掛在臉書上。讀幾份資料,寫幾篇東西,中間三不五時就插幾句臉書感言。手機只要一連上網,第一個看的就是臉書!走在校園裡看到一朵花很漂亮,就會想照下來分享;讀了一會兒書,腦中忽然有個想法(學術或非學術),也想記在臉書上;看到其他人貼文很有意思的,更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轉貼」!
這個習慣是演化來的。而在這演化過程中,我也見識到不同時期的網路工具,帶來的階段性變化——不只是網路介面的改變,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
在沒有網路的時代,「愛現」與「隱私」很容易權衡。因為我可以輕易的決定要把自己哪一個部分拿出去「現」。上台辯論獲取掌聲,不需要交代祖宗八代,也沒有人會輕易的知道我以前曾經蹺課、被罰跪的往事。
在電子郵件與BBS崛起的時代,我選擇不上或少上BBS。各種聊天室,甚至後來紅極一時的MSN,我都鮮少使用。因為我喜歡一種有「距離」,而且有「自我空間」的交流方式。我對政治、學術議題很有興趣,喜歡與公眾交流;但懶得與不認識的人談心事私事。
「部落格」的時代,是個「人人是作家」的境界。在此之前,要能投書在報章雜誌發表的人,必然是能運用文字的精英。不是學者、作家,是不容易「被人看見」的。但部落格人人都可輕易設置,沒有審稿制度,一發表就可以讓全世界都看到,並且收到許多回饋。更重要的,不只是文字,影像視訊都愈來愈多。加上Youtube與Google的推波助瀾,「愛現夢」的實現已經沒有門檻了。
等到臉書、推特、噗浪一個個冒出來,我更發現,這個世界變了。「發表」與「連結」比部落格時期更容易。雖說部落格貼文沒有門檻,但貼文要得到眾多人的回應讚許,還得有一點文字功力。就算貼圖,在到處都是大眼美女圖的網路上,要搶到一席之地,也沒那麼容易。除非是內容特別突出,或是超級驚世駭俗的文字圖片,要不然也是乏人問津。
然而臉書的貼文更簡單,兩三句話加上一張照片,輕易的就可以與「朋友」們連上線。而按「讚」與「打卡」又是不費吹灰之力的舉動。於是動輒數十、數百乃至數千個讚,讓人很有「成就感」,獲取溫暖。於是,發表成本低,回饋收益大又快,作為分享、取暖、愛現的園地,臉書很快的取得優勢!而各種社會活動,也很容易透過臉書「連」上許許多多的支持者。這樣的特色,讓人愛不釋手。
《臉書世代的網路管教》的作者在書中點出了許多網路「危險」的現象:個人資料在不知不覺情況下被收錄傳遞、片段零碎的訊息造成分心、在餐桌上人人低頭看手機……我相信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沉迷很傷腦筋,但似乎也束手無策。
關鍵在於:我們這些「數位移民」,曾經歷過「沒有網路」或「沒有臉書」的時代。我們知道虛擬世界與現實環境的差異。我們比較容易發現,要留著一塊「隱私」的地方。我們更了解,臉書上的「朋友」可能與以前定義的「朋友」是兩碼子事。然而,年輕的「數位原住民」往往不太知道真實與網路世界的差別。他們以為按讚的就真的是「朋友」,以為臉書上看到的訊息就是新聞,以為在自己房間裡打字貼文,就只有「對方」看得到……。然而,在房間裡寫日記,你可以愛寫什麼就寫什麼,但在網路上寫任何一個字(即使是躲在自己房間),都是公共領域,都可能構成誹謗、猥褻,或是洩漏自己的隱私。
人都是愛現的。但在從前,只有少數優秀能幹、出類拔萃者,可以得到稱讚。但在臉書時代,人人都可以得到無數的「讚」!這對於亟需同儕讚許與肯定,但現實生活裡卻是nobody的人,更加重要。他們怎麼戒得掉?
很多家長經常抱怨孩子沉迷於數位媒體,但這些抱怨的家長恐怕自己是最不負責任的。許多父母從前把孩子外包給電視機來照顧,現在則外包給 iPhone, iPad,與臉書來看護。父母只求孩子不吵,其他都不管。等到孩子上癮了,又抱怨說戒不掉。臉書的政策是「實名制」,而且十三歲以上才能註冊帳戶。可是一大堆家長協助孩子謊報年齡去登記。這如何能做好「誠實」的公民教育?怎樣讓學校敢採「榮譽考試」?臉書帳號是小事,但為什麼只因為「我的朋友都在玩」,父母就可以一起來作假?這是什麼樣的示範?
《臉書世代的網路管教》提出了許多建議,告訴我們,怎樣「陪」著孩子認識、熟悉、學習臉書時代的網路環境。當父母與子女一起認識這個世界,一步步的帶著看、帶著走,就像孩子剛剛學步那樣的關懷、謹慎,你就會發現:網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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