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7 09:05:33布魯斯
是專業倫理,不是春風化雨!
現代社會的老師、醫師、公務員...都只是在職業崗位上工作的「有限責任勞工」。他們要遵守「專業倫理」,但相對的,國家社會也要能夠提供認真工作的誘因與控制制度。沒有人能要求他們「奉獻犧牲」:極少數人做得到的事情,不能成為標竿。
然而,我們的社會到現在還在用前現代的思維,要老師「春風化雨」,對醫師期待「仁心仁術」,要求公務員「夙夜匪懈」......所以這些人談待遇、談罷工、談勞動條件、談休假、談權限義務範圍,都被看成逃避責任?!
這種泛道德卻不講專業倫理與制度的屁話,可以休矣!
p.s.:如果老師的"責任"是「無限延伸」的,那"權利(權力)"呢?這些家長、社會公眾怎麼能要求老師不能體罰、不能罵人、不能勾肩搭背、不能隨便搜索書包、不能沒收書本玩具、不能多留學生兩小時、上課要政治中立、記過要正當程序......的同時,卻還要老師(學校)負責管教下課後對救護車比中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