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臉書發表很多東西,但是都沒有紀錄。FB又沒有「站內查詢」...就貼一些還找得到的東西在這兒吧。自由派:民事原告與刑事被告美國人都說,社會改革派、自由派的法律人,或公益法律團體,多半在訴訟中是站在「民事原告」或「刑事被告」的一方。
因為民事訴訟是挑戰大公司、政府,還有其他社會壓迫者的主要武器。
但在台灣,這個觀察似乎不太適用......民事原告與刑事告訴人(自訴人),都同時是小民與大人物「濫用訴訟」的手段。民事訴訟從來沒有成為「挑戰武器」過,也似乎不怎麼想要變成這種角色。
女性受害,法學不是對稱美學
三不五時就看到女性被侵害被殺害,而且是那種防不勝防的侵害殺害。
就知道為什麼憲法會明文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而好像沒特別規定要保障「男性」的人身安全。
也知道為何女學生在外面租房子,爹娘總是比較不放心。
一、法律不追求「對稱美感」,而是要解決「社會需求」。
二、女生特別要注意安全,噴霧器或小武器帶著是有必要的。
他說得對,但他真的好討厭
有一種人,他的腦袋令你佩服。他的想法、見解,你會拍案叫絕,無法否定。你幾乎贊成他每一個觀點。
可是他會洋溢著非常強烈的「我很強,那些錯誤的都是笨蛋壞蛋」的優越感。每次開口,別說敵人,連自己人都可能被他先轟一頓。
這麼「優秀」的人,你不會想跟他合作,甚至不太想跟他當朋友......因為他只會誤事,他不會合作妥協討論。
【照片是Laila Ali,拳擊界傳奇人物阿里的女兒,本文所述與她毫無關係】
美國最高法院的「稅」
【法學小教室:解釋憲法請別盯著法律跑--以美國最高法院健保判決為例】
很多人(包括學者)總喜歡拿稅法概念來解釋憲法的「稅」;拿刑事訴訟法的「原則」或「規定」來解釋憲法人身自由保障。這是有問題的。憲法大於法律,是法律要聽憲法的才對。
如:美國最高法院「健保案」,有兩段對「稅」不同的解釋--法律規定,每個人都要買健康保險,否則要被科罰鍰(penalty)。這筆罰鍰是「稅」嗎?
在第一個爭點:依據Anti-Injunction Act,法院不得對任何稅的課處與執行發禁制令(假處分),只能等打贏後退錢。依此,若penalty是「稅」,就要等將來課了、繳了,才能訴訟,現在法院應不受理。
Roberts大法官說,國會制定健保法的立法意旨很清楚,這是penalty,就是罰鍰,而「不是稅」。所以......訴訟可以繼續進行,不用管Anti-Injunction Act。
第二個爭點:憲法規定國會可以課稅,但這個penalty是不是「稅」呢?如果不是,那國會就無權強制人民投保耶。
Roberts大法官說,這是稅,因為是共同責任分攤,而且不管當事人有無惡意,而且就是國稅局來收錢,所以是稅。剛剛那個稅法上的解釋,不能拘束憲法上對「稅」的定義。
戶籍、雙重國籍,莫名其妙
弄移民法這麼久,剛剛才注意到這個條文:「無國籍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國內設籍者,其受聘僱從事工作,依本法有關外國人之規定辦理。」
依此,你是「國民」,在台灣工作需否申請「許可」?答案是---
(1)有設戶籍國民,且有雙重國籍:不需要許可--不是外國人。
(2)無戶籍國民,且不具雙重國籍:不需要許可--不是外國人。
(3)無戶籍國民,且有雙重國籍(其他國的護照):需許可--外國人。
條文是這樣。好了,誰能說說「為什麼」?為什麼這麼莫名其妙?
把政策問題變成道德問題
有人總喜歡把政策問題,說成是個人道德問題。
就像教育,動不動就搬出「春風化雨」「王老師」......這些典範是我們敬佩的,但你不能期待正常、多數的老師們都在現狀下,這樣不計私利而犧牲奉獻。在今日的教育現場,孔子復生也可能擠著去教「前段班」而非「放牛班」的。
想起崇禛皇帝在前線戰士浴血奮戰時,遲不發餉,卻要人家「羅雀掘鼠」......
總統要有「優先順序」
從健保、移民政策、同志婚姻與消弭軍隊之同志歧視,真的可以看出,Obama是個很敢「做選擇」的人。他妥協得非常多(例如,為了爭取天主教會不反健保,所以女性的避孕與墮胎部分都妥協;為了爭取更多人支持保障部分非法移民,他前些年的臨檢與驅逐出境比小布希還兇;他遲至最近才宣稱支持同志婚姻,但仍然留給各州自行決定......),但仍然有自己清楚的議程、進程,而且有成果。
更厲害的是,在選前半年逐漸突顯出來耶......這是計算過的成果,還是最高法院期程安排的結果?(如果美國最高法院像我們大法官一樣,案子可以撐好幾年......他們會不會想說「選後再判」?)
異哉所謂「公民團體」!
我不太知道什麼時候,台灣冒出來「公民團體」這個概念的?
「公民」是個有強烈普世性(國內)概念的東西,誰能代表「公民」?號稱「公民團體」,請問代表哪一些公民?社運團體就社運團體,慈善團體就慈善團體,宗教團體就宗教團體......「『公民』團體」是什麼?難道相對「外籍人士團體」嗎?
各種「宣稱」自己是「公民團體」的團體,其實也都只有窄窄的、特定的agenda。但用上這個概念,好像就是獨佔了公民身分,然後說跟我相反立場的就不是公民......請問,真愛聯盟與性別人權協會,誰是公民團體?誰代表公民?當人人都是公民,這個詞兒就沒有什麼意義。就直接說「反同團體」與「愛同團體」不就得了?公什麼大頭民?這就跟什麼都貼上愛國愛台灣愛世界和平一樣沒有意義,要不然只是想佔據道德高位,卻抹黑別人。
兇就會贏?
「有時候」,我們會發現,學生爭執吵架,老師怕繼續吵不休,就偏袒「兇的」那一個(要不然他會繼續「歡」,他的家長還會來「歡」,跑去找記者什麼的)。同樣的情形,在爸媽對孩子也可能如此。
政府對民眾爭執也是。
甚至,法官有時也是。
所以就養成了某些人「愛兇才會贏」的性格。
法律教育不是學條文,是把條文當操作演練工具
前面在討論中學「公民」「社會」科目中的『法律』,說到公民教育不是教授「法律知識」(更遑論法條操作),而是「法感」與「公民素養」。
其實即便是法律系,教學目的也不是為了要教授法條、判例、解釋的「本身」。這些法律素材只是教具,用來訓練學生操作應用的方法。上課講授刑法271條,是讓你藉此演練刑法思考與操作。希望你修完這門課以後,讀到(沒教過的)271+N條,也會操作。實務上碰到不知條文何在的案件,自己可以找出2710個條文,並且看懂它、運用它。絕對沒有一種教育,是要你專攻那些條文內容......否則真的畢業幾年後,學校的東西就有很多都成了廢物(因為修掉改掉)。
所以,法律系同學請謹記,所有實體規則都是暫時的,演練用的。他們明天就可能不見。法律人的厲害不是背很多,而是沒讀過也會查到找到想到用到。
教書是有主觀熱情,還有磁場的
很多在談「教學」「學習」的人,都忽視了一個重要的成分:人!
有的老師上課、談話、討論,就讓你覺得如沐春風,就讓很多學生覺得「不上可惜」。也有老師讓人又怕又敬,但就算疾言厲色,你也自願去「程門立雪」。你修一門課,選一個研究領域,做一個報告,都是因為「他」!
當然,這也有「磁場」問題。我喜歡的老師,另一個人可能很討厭。但無論如何,教師「個人風格」是每個老師(從小學到博士班)都應該時時刻刻反省,而且要找出「自己的」味道!
若說要有什麼「共同點」的話,教師對授課內容的「熱情」可能是重點:你自己很熱愛、信奉自己嘴裡講出來的東西,那才能感染到學生身上!
會兇會吵就會贏!?
在學界,在街頭,在網路,在左鄰右舍,在政治場域......都有一種人或一群人,專門以兇與不要臉獲勝。他們不見得最強大,他們更不一定有理。任何一個人要吵或鬥都不見得輸給他們。
但他們強就強在「無比地堅持己見,永不妥協」「很兇很會罵人」,以及「一點兒也不客氣,不知何謂『不好意思』」。別人呢,每天上班上課接小孩顧家顧生意,實在沒力氣跟你吵到底鬥到翻,就懶得理了。
然後他們就覺得自己天下無敵。漸漸地他們的聲勢愈來愈高,然後就變成真的天下無敵!
不塞廢物,才能「多才多藝」!
其實我們往往會發現,「多才多藝」在歐美的小孩或大人,非常普遍,而且絕不是所謂「貴族」「富人」「虎媽」的專利。
小提琴本來就是許多歐美工農階層,閒暇(甚至只是工作休息一下的空檔)就會拉拉的樂器。有名的美國音樂家曾經主修生物,然後現在的休閒嗜好是武術,已經是跆拳道與柔道黑帶。
而即便是「智育」,歐美大部分中小學的訓練在我們來看簡直是「放牛班」,但人家的「人力素質」與「競爭力」,甚至上大學後的學習能力,都比我們的頂尖大學學生還要強得多。為什麼?
因為他們在中小學時期,沒有被塞太多廢物!所以可以用紮實的底子,加上學習的興趣能力,學到很多很多東西。
教育是教人「找問題」,而不只是「解題」
為了「多元」,中小學的課程教授內容,愈來愈多,書包愈來愈重,然後另一派說「還是聯考比較好」......在我看來,都沒有抓到重點。前者是「假多元」(只能填選擇題標準答案算什麼多元?),後者是徹徹底底的「真無用」。
因為我們沒有教導「找問題」而只學「解題」......而且只能解選擇題。這絕對不是知識,更不是學問!
教材「內容」應該砍掉一半,甚至更多。要背誦或演練的東西,應該只有一小部分。然後留下更多時間去想去思考去批評去搜尋去討論。
改變是無數人的累積,不是一夜改變
記得當年野百合學運,很多人在中正廟靜坐,我們邀請一個很受尊重的老師一起去看看。他拒絕。這沒什麼。但,理由令我咋舌。「你們去靜坐一個月,不如我在OO會說一句話......還是好好去讀書!」
有次對高階公務員演講,提到移民運動改變了社會氛圍,所以政客們才會願意修改法令,讓財力證明放寬,讓泰緬僑生有機會申請居留。有個官員下課後跑來找我:「廖老師,你完全不瞭解狀況。我都知道,真正的原因是OOO想要這樣那樣...這些內幕你們不知道啦。」
這些人都傲慢地或無知地忽視無數社會動員的累積結果,只 看到終端那根稻草而已。如果沒有千千萬萬人的累積,你那根稻草只是稻草。甚至,你不會想去放那根稻草。
李家同真的知道什麼是「分流」嗎?
每次看到李家同大師談教育,總覺得他跟我看到類似的現象,但因為對「教育」「學習」的想像不同,所以藥方總是差很多。我想,喜歡上他的課的那種學生,應該很受不了我的上課方式。而會喜歡我的課,應該聽他的課會搖頭。
國三生不會「九九乘法」......這在我們讀國中時(我可是在「台北市」這個天龍國喔,學校在台大附近喔),還有聯考制度,就一直是這樣了。他們被丟在後段班,可以不用理----分流,就是「下流的不用理」的意思,從來沒有實現「因材施教」的美夢。
好班學生有問題,老師主動去輔導安慰,展露無限愛心(我就是受益人);壞班學生個個有問題,但老師與學校還有社會的作法就是「不要管他們」「別惹到前段班或鬧到外面就好」「你們(好班的)離他們遠一點就好了」。
他們要不是被常態分班擠到好學生裡面,要不是造成「好學生與家長」的恐慌(我們怎麼跟這種學生在一起),根本不會有人鳥他們的!
「學習」被窄化成「讀書」!
台灣人好像很習慣用「讀書」這個詞來代替「學習」(這個孩子會不會讀書啊?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讀書啊!不讀書還想讀好學校,怎麼行啊?),不像英文裡Reading只是Learning, Studying的一小部分。這似乎也顯示了我們對「學習」概念是非常狹隘的。
「學習」被化約成「讀書」...連「思考」「批判」「找書讀」都沒有耶。
想到Kiki在讀幼稚園時,學校大字不教一個(不論是ㄅㄆㄇ或是ABC),但待人接物作人處事還有德智體群美,都學得很好很好。比起那些四歲就在教授英文數學還有認國字的所謂幼稚園,收穫真的多得太多太多了!
分流競爭永遠不會有 No Child Left Behind!
前兩天有個在德國工作的朋友,說那兒的學校老師把學生分組,然後規定如果同組有人作業不會寫,全組都沒分---於是每個小朋友放學後都一直去問那個成績比較差的會不會,在學校也一直教他!這才叫做No Child Left Behind!而且把「大家都拉起來」變成集體共同價值!
在分流、競爭體制下,可能嗎?
請忘了高中學到的法律與學習方法
有時候,我會希望大學生,特別是大一學生,把以前學到的某些東西都忘光光:(1)國中與高中課本裡面所有的法律知識;(2)以前他們拿高分的各種學習方法。
這兩種毒害無窮的「知識」,不拔除難以脫胎換骨啊。
想起我有位老師從美國來台灣訪問,有人問他「在進法學院以前先學點兒法律會不會比較好?」他說:「不要不要,拜託,一個字都不用學!」
遊戲規則要外人來評價
遊戲規則(考試、競爭、格鬥...)真的要「外人」來評價、檢討。
因為身在其中拼命的玩家,即便覺得這個競爭規則爛,遊戲方法不公平,你也會為了肯定自己的努力(如果這個遊戲是白癡,那我玩這麼久玩個屁?)而不願意否定它,甚至不願意它被終止。
就像國考、聯考,明明它有一大堆問題,而且很多在準備的人都知道。甚至自己都感受得出許多莫名其妙的東西在裡面。但你若是勝算大,當然不想跳開;你若是勝算小的輸家......覺得沒有臉說「這個遊戲不公平」。
大學生,別太為爸媽著想!
我常常在教學生(大學生喔),不要只聽爸媽的話,甚至不要太為爸媽著想,你是為自己而活!你過得好,就是對他們最好的報答!
在此同時,某些家長知道,會不會很幹?覺得政大居然「未經正當法律程序而剝奪我的財產」(deprive my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沒錯,是「財產」!
台灣新移民是世界標竿
我的老師之一,非裔的Kevin Brown教授在論述非裔美國人的地位時,提到傳統有幾種觀點:本質低劣的人類、受壓迫的種族、單純的個人(無關種族),以及美國民族成員。但無論哪一種,都很難讓非裔建立起自信與自尊。他們一直在找尋另一種論述與形象,可以結合被壓迫與掙扎的歷史,但卻又能夠有自信與光榮。
直到他出國看到許多不同國家的弱勢種族,而這些國家的民權運動者,反抗者,都經常拿美國黑人民權運動與其成就當成標竿,他體會到非裔另一種可能的角色:「做為全世界受壓迫族群的標竿」......"within a global perspective, African-Americans are an accomplished people, whose struggles against oppression have helped to spiritually and psychological uplift other oppressed people of the world."
我最近重看這段話,覺得很興奮。台灣的新移民姊妹,把上面這段話換幾個字,其實也可以當成全世界新移民的標竿啊!
聯考可能排擠優秀人才
"退萬步言"(用一個學生很愛寫的老套子),聯考或現狀下各種大考制度,真的是可以讓「會讀書的人在一起」嗎?它會不會其實把很多真正有「學術才華」的人攆走了?
我是一直想讀大學的,而且當學者、思想家,也是從國中開始就是我人生選項之一。但在上大學之前,重考又留級,好幾度差點兒被當成「不會讀書的孩子」而要分流到(絕對不適合我的)職校或專科去---即使我自己知道(很多老師、同學也知道)我讀的書,自己學的知識與分析思考能力,可能超過很多「第一名」的學生。
還好我自己非常非常堅持要走這條路,勉強撐過中學歲月(人家讀六年我讀八年),才擠到一個能夠容許真正「會讀書的人」存活的環境。從上大學那一刻起,科系是自己選的(而且之前做過工夫去認識),環境是容許「批判思考辯」的,課業表現完全不一樣!
也就是說,真正有知識有學問會讀書的人,未必能通過現在這種「讀書」體制。我甚至懷疑,那些能把課本讀得津津有味而不大聲罵髒話的學生,真是菁英嗎?(當然,我最大的缺點就是無法一邊罵髒話,一邊讀好那些我在罵髒話的東西)
會檢討規則的,才是菁英!
每年教授「教育法」,都會先給學生看一些教育社會學的資料,提醒他們,學校教育的主要功能不是傳授特定知識與技能,而是涵化政治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價值」與「態度」:諸如服從秩序,遵守規則(甘當奴僕順民?),個人主義(丟開家族與土地...與工廠簽約才是真的),政教分離(民主政治比宗教信仰重要?)...還有工商業社會需要的積極進取、努力向上(貪得無厭?)。
所謂的「菁英」,經常就是在這套洗腦體系中,被洗得最成功最徹底的一批人。他們(或「我們」)不僅能在體制中存活,而且相信這套是好的,並且用自己的血肉去維護、鞏固、深化它!
這其實不是壞事。因為體制本來就需要一套價值系統,讓在裡面的人浸淫並且快樂地過活。但,聰明人其實也該知道,自己的地位也是偶然的、被製造出來的,不是什麼天縱英才。
學生時代看到很多優秀的人,最怕「輸」。所以一定要在主流的遊戲規則或標準下,爭取到勝利。
我最怕的不是輸,是被強迫軟逼去作不喜歡的事,或是喜歡的事不能作!如果是喜歡的事,當老二或小二並不太重要,但若是不喜歡的事務,給我當董事長老闆,也會躲得遠遠的。
這樣的想法,其實來自幾次「輸」的經驗。我會去反省,自己是為了比賽出風頭而學習,還是真正喜歡這樣東西?我幹嘛要跟人家比「自己沒興趣的東西」?貝多芬需要跟莫內比畫圖嗎?阿里需要與愛迪生比發明嗎?林書豪需要去與Lady GaGa比賺錢嗎?......(可是一直「贏」到大的人,有時就會看不開這點)
選課是因為喜歡「老師」!
雖說學生都會「趨吉避凶」,但我還是看到很多很多的學生,在意的是能在課堂上學到什麼,感受到什麼。
以前我喜歡的課,「老師」都是重要因素。要嘛他能把素材 整理得更清楚,要嘛他能把我本來讀懂的東西打成一團亂(讓我知道原來不夠懂)...然後歡喜讚嘆,像看到一座大山那樣景仰。
而且好的課,在課堂上你不是只學到「客觀」的知識,你還會感受到老師「主觀」上對這門科目的情感、情緒、經驗、感觸。你是在看一個人的「秀」,你是去悸動的......
我還在學。但如果你沒有把「做到這種地步」當成目標的話 ,奉勸你不要浪費名額去教書(無論是小學中學大學)。
「自傳」?寫自己!
J.h. Yao老師對於要申請入學的人,建議自傳怎麼寫......「寫自己!」
太實在了!不要想「騙」,太誇張也沒什麼意思。大學老師會告訴你:「騙得死很慘...」「寫自己才有用」,形容詞人人會用,花團錦簇的資歷對我們宛如視覺公害。
「寫自己」為什麼重要?
你這個人「自己」活了十七、八年,有什麼經驗,有怎樣的感觸,有多少夢想?我們想認識這樣的一個「人」。常常思考這些問題的青年,那個系都很歡迎。
這樣很難嗎?如果十七、八歲連這些想法都沒有,渾渾噩噩,寫不出來。那優秀到哪裡去?
「臨時抱佛腳」沒有用!
始終有學生誤以為,平常上課沒聽,預習作業與討論也沒作,然後期末可以靠著「把課本背起來」就可以過關。
對不起,我的期末考從來不是讀任何一本課本可以應付的。這次一定會讓很多同學知道,沒有平日就浸淫在(我指定的)大法官解釋之習慣,期末會很「痛」!
沒把握就不做?「不做」也是一種選擇!
我們常以為,沒有把握時,就不要作決定,先「展緩判斷」,維持現狀。
但卻忘了,這種「不決定」的狀態現實上是不存在的。「維持現狀」就是一個「決定」,也是一個「選擇」!
就好像我們都不知道在台灣的移工處境,如何能盡快大幅改進。但,難道因為想不出完美的新制度與作法,就讓剝削持續?我們不曉得怎樣的措施才能讓該繳稅的人「公平地」多繳一點兒稅,所以就讓他們繼續不用繳稅?
如果現狀糟透了,夠了,那小變也比不變好。不要迷信「完美」或「展緩判斷」了......又不是寫學術論文。
李小龍的「風格」
李小龍的功夫與電影動作特色,之所以其他人怎樣學都學不出味道,是因為模仿者都沒有抓到那個精髓:他的「威力」不是僅靠著發狂的表情與猛烈的動作而已,相反的,他有「醞」「靜」「觀」這些好的武術家才作得到的特色。
為什麼別人學他狂叫出拳很容易,但味道卻不對?因為李小龍的狂叫出拳,是在前一剎那的「靜」中爆發出來的。李小龍的眼神與腳步,總是讓人覺得醞釀著無限的火力,使你壓力十足。他的表情讓你覺得,他不斷地觀察測量距離並且思考,你無法抓住他的節奏。
這些味道,雖然是電影,但即使是最好的武術設計與表演者,如成龍、甄子丹,都作不好。更遑論他人。(然而別說武術大師,很多不是演員的格鬥家,在擂臺上也會讓你感到那股壓力。)
他是深諳武術與電影的一個時代產物。
決策要政策評估,還要「政治評估」!
任何一個政策決定,事先不僅要做「科學評估」,還要做「政治評估」。政治反應與反彈,當然應該事先估算好!這就是民主政治啊。
以前覺得阿扁時期的決策太多政治算計,但現在卻幾乎沒有合理的政治算計(除了競選),怎麼行呢?
所以政治學所說的「大眾諮商」(mass consultation)絕對不是僅徵詢學者專家的意見,而是與公眾、各方團體作溝通。決策者的幕僚,應該也要包括「政治幕僚」!
不是名校,是「自我期許」!
在所謂「名校」或「明星學校」就讀的學生,將來之所以表現好,其實有很多複雜因素。
其中一點,是這些學生在「光環」下會有比較強的學習動機與誘因,會有更高的「自我期許」!他們會相信「我很棒」「我們很讚」「我做什麼都有機會成功」。這種信心會讓他們不管在學業還是活動,都幹得不錯。相反地,在台灣的「後段班」學校,這個社會一開始就告訴學生「你是後段班」「不要想考上律師了啦」「你們是輸家」......那當然自我期許低,結果潛力也沒能發揮。
所以我們該做的,是盡可能讓每個學校,都能讓學生以校為榮,以該校學生身分為樂,相信這個學校會給她很多開心的美好的回憶,以及很棒的未來。美國的軍校生一進去就滿口什麼"I'm the best of the best of the best!"這就是一種建立自信,拉高期許的方法啊。
為什麼不考律師司法官?
真的不考律師司法官,怎麼應付家人朋友層出不窮的關切呢?
我自己的經驗(我當年大學的成績可棒得很耶)是:雖然走「非主流」路線,但只要自己真能走出一條路來,而且很堅定,讓人家(家人)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漸漸地那些雜音就會少了。(看,做保險也賺很多錢呀,做立委助理可以幫我們喬OOO耶...)
但若自己也不知道要幹嘛,只是「不喜歡當律師司法官」,那旁人就會講不停。
建中的吳祥輝都可以拒絕聯考了,大學生不考律師有什麼呢?將來在社會面臨的壓力與衝突,比這個(家人朋友的異樣眼光)還不知道大幾倍呢。為了自己的人生,要能「挺住」!(我們現在常常罵總統挺不住,父子騎驢......我們自己呢)
Michael Jordan打棒球?遊戲規則最重要!
籃球大帝,NBA無法被取代的明星 Michael Jordan,去打棒球的時候也是F咖而已。
這是我常常提醒「優秀」學生的例子:我們的優勢,其實多少來自「遊戲規則」。如果考試方式、競爭方法稍微調整一下,你還是前段生嗎?
不是說因此就看不起強者,而是說大家都謙虛一點,知道強弱乃是「社會安排」而不只是「個人」資質與努力。
申請入學好麻煩?妳對人生都這麼懶?
申請入學、排序什麼的都有很多可批評之處。但一直說「好麻煩,考試就好」,未免就太懶惰了。
如果真的覺得升學如此重要,那本來就應該花許多心力來找尋自己的志向、方向,也要摸索理解申請的學校與科系是否適合自己。而學校也應該費心費力去處理這麼多的申請人,從中挑選。哪有說考考填了志願就算了的?
大家喜歡懶人包的制度,其實是根本懶得認真準備自己的下一步。
拼「第一名」?
過份追求「排名」,尤其是「第一名」,其實充分顯示了自己的無信心......你不敢建立「自己的」標準,而只敢從眾,服膺別人訂定的遊戲規則。
如果你沒有想過「為什麼」要拼這條路,而只是因為「大家都這樣」「爸媽說這樣」......就算是第一名,也只是隨波逐流罷了。
當然,常常拿第一名的人,通常是不會習慣想這些東西的。
我大概要到國中,才真正認真想這些......
做「自己」!
我也許真的比較早,從國中起就一直在想,要做「自己」的決定。尤其越重大的人生決定,越不能聽「別人」(包括家人或社會)的。
人生依然碰到很多挫折,但收穫是:覺得人生是自己的,活得很紮實過癮。
為什麼有人就是那麼愛「比」?
坦白說,那種「好還要更好」的『比較』心態(我有Toyota車,但隔壁那個有賓士,我就至少要積架;我家小孩讀中山,同事小孩念北一女,我就覺得輸了......),我是真的理解但無法體會。
我以為,正常人的思維,應該是「我已經衣食無虞,所以可以愛做什麼就做什麼,不用跟人比」......但看看很多人好像不是如此:越爬到上層,越被比較心態把自己綁得更死,更俗氣?
我愛母校,我沒有反對明星與頂尖!
我不喜歡「明星高中」「頂尖大學」這種用制度刻意哄抬或保存的名稱。
但當然百分百支持那種自己辦學有特色,讓四十幾歲的校友,在畢業十年、二十年後,都還津津樂道這個學校對他有多好,而且樂於穿上母校T-shirt,背上母校書包的學校!
為何從「前三志願」「國立大學」變成建北與台大?
其實有個現象我一直不太懂:為什麼這幾年,好像講到「頂尖」「明星」學校,就只剩下建北與台大了?
我記得從前,大部分所謂優秀且激烈競爭的國中生,主要的目標也就是「前三志願」。考上中山附中成功,也都會很開心。而沒考上台大,若能上清大成大,社會組則是政大,也會覺得很爽。如果考上台大後面的科系,應該還是會選擇清大政大。
但這些年的氣氛變成「極限遊戲」?只有所謂頂尖雲端學校才算數?為什麼?怎麼變成這樣的?
Kiki打電話回來:他們都......
她從學校偷偷打電話回來,說她的麻吉A與麻吉B,要她一起去OO玩。
可是OO明明是我們三個家長都明著說「不可以」的事情,但AB都說:「我們早就騙過爸媽了」,所以還是要硬幹。「妳不去的話就在CC等我們好了。」
「怎麼辦啊?」
真討厭,已經碰到這種時候了。又不能現在就妥協,改口說去OO很好沒關係。但也不想讓Kiki變成抓耙仔不合群討厭鬼。
她還會打電話回來,我們應該很高興了是吧?
學校要教你「把不會的弄到會」
學校不是要「讓你學會東西拿去用」,而是教你如何「把不會的弄到會」。
教育的重點,不是實體知識本身而已,而是浸淫「價值」「態度」,還有學習知識的「方法」。實體知識內容,有時候反而只是方法訓練的「例題」。
我們大部分人生活中不需要知道「三角函數」或「玄武門之變」,但藉由數學的知識訓練,奠定你思考邏輯的方法。讀了玄武門事件,一方面體認宮廷鬥爭之殘酷,同時要學會分析批判並且搜尋歷史上相似的骨肉相殘宮廷戲......
然後,畢業了,三角函數與玄武門用不上,但學習過程看到的學到的方法,或許可以讓你在職場上,較快速學會各種本來不會的東西。在職場,每天的東西都是新的啊。
Kiki拍的心心月亮!
Kiki 興奮地要照下超級月亮,但抖抖的手卻把月亮照成一顆亮亮的銀心,讓小孩興奮不已:
「哇,我真是『弄拙成巧』耶!」
做中學,不是學會再做
所有的東西,都是在「做中學」的。要改變教學觀念、操作心態,就必須邊學邊做邊做邊學。只有動手動腳操作,才能體會怎麼改變。也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武俠小說中,閱讀或體驗「心法」就能提升武功的情節,只是小說家言。
你聽了教練說如何游泳,就會游泳嗎?你看了一百場拳擊賽,但連拳套也沒戴過,叫做會拳擊嗎?你讀了一本少林密笈,就會打少林拳了嗎?
所以,教改不能等「教師家長學生社會」都改變觀念了才動手;而必然邊做邊學習邊改進。
很怕人來問法律
每當親朋來問我生活中的法律問題,說實話,我很惶恐。
別說民刑法(絕大多數問題都是民事或刑事)已經千年沒讀,就是行政法,多半也要花時間查詢才能回答啊。
尤其是民事糾紛,除非是真的非常非常「常識」的東西,否則我還是會去「轉問」在執業的朋友、學生(他們不知道會不會覺得很煩),或是教民法的老師。
當然,是朋友,而且真的碰到困難,還是要兩肋插刀的。只是自己會擔心插到朋友的肋上......(所以真正嚴重的,我就推薦律師吧)
唉,當年就是不想處理生活中的個案,才想當學者的呀。
這不是要推託...只是提醒:如果我說沒把握,或說不會,那就是真的不會!
Kiki:他們丟垃圾到水溝
她昨天一直在鬱悶,除了「他們自己跑去OO玩」外,另一個原因是:
同學A邊走邊吃,然後就把食物包裝紙丟在水溝。
Kiki:「ㄟ,這樣不行耶,怎麼亂丟垃圾?」
同學A:「有什麼關係,我哥哥都這樣。」
同學B:「對啊,我哥哥也是隨便亂丟。」
Kiki:「我daddy和mommy說不可以耶。」
同學A:「妳是獨生女啦才會管那麼多。」
她回來說:「他們怎麼這樣?」
「綜合評價」不能輕易細分量化
很多人事物的評價,其實是「綜合」「長期」「整體」的,沒辦法切成一格一格來給分。就像評價一幅畫,你很難說構圖得五分,色彩得三分,然後加總。判斷一個人能否公司擔任經理,也沒有一個公司蠢到「畢業學校名聲佔15%」「自傳佔20%」。人命關天的法院裁判,也不是用「評分單」來判的吧。
這樣很主觀耶?對呀,最後的決定,就是交給評價者決定。這包含了「信任」與「負責」:因為無法切割量化,所以你只好信任那個鑑賞家,或讓那個公司自行負責。他要把一幅爛畫說成人間少有,那就讓他的聲譽(長遠來看)接受檢驗。這家公司要雇用一個名校畢業的傲慢求職者,那表示光環比實質內容重要。
所以我們無法,也不必要什麼都急著量化、切割、細分化。建立起「信任」與「負責」的體制比較重要。申請入學,就是考驗著各個學校,有沒有能力作得比公司更好。社會不用要求學校在「每一個」決定都盡如人意,而是要問「整體」錄取政策是否合理。
有人捨建北選附中,為何無人捨台大法律挑政大法律?
一般總覺得明星高中的「排序」很堅固,但其實偶爾會認識、聽說一些學生,分數可以上北一或建中,但卻填了師大附中!
但有沒有指考或學測分數可以上台大法律的,卻執意選擇政大法律或其他法律系?政大與台大之差距,明明就大於附中與建中北一的差距啊?
律師研習的熱血
今天去上律師研習的課,看到好多「校友」,真令人開心。他們就要帶著我們的教育成果,投入「為法律而奮鬥」的戰場......如果學員中(無論是否為政大畢業)有一半的人願意把今天李念祖老師與我的話聽進去一點,用憲法衝一衝,這個「不要跟我講憲法」的司法環境相信就會漸漸被改變了。
只看台大與建北?至少多頭並立嘛!
大學甄選入學放榜,恭喜諸位選到自己理想科系學校的同學,也為招收到好學生的學校院系慶賀!
不過有些「新聞」實在很令人厭煩:尤其是一直在問「台大」是哪幾所高中畢業生最多......這在目前制度下,會有什麼「驚喜」嗎?最後的答案,會是「新聞」嗎?除了一直強化那個排序外,還有什麼意義?
每個社會都一定有「一些」出頭鳥,但應該是多頭、多元競爭,而不是每次都盯一個「頂峰」來歌頌。《射雕英雄傳》就是武功天下第一的王重陽死得早,故事才好看。東邪西毒南帝北丐相互拉鋸,各有專長各擁勢力相互競爭,多有趣!
大考不利知識學習
很多人說要靠「大考」(聯考指考學測基測會考)才能讓學生好好學習,但我看到的卻是大考嚴重地扭曲了學習。
因為大考要把這麼多人放在同一個天平上來秤,來排序,所以勢必要「客觀」,因此就會以「選擇題」「是非題」等有標準答案的東西為主。
可是「基礎學習」最重要的不在個別的知識,而是方法:你怎麼找出問題?你怎樣找到「相關」資料並加以篩選?你怎樣組合漫天蓋地的資訊?你怎樣讀懂並批判人家的評論?我們既有、習慣的觀念是哪兒來的?你怎樣根據既有的公式或資訊去推演比較?......學習這些方法,與準備考試,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因為把知識等同於「準備考試」,所以我們始終以為學習就是「把課本的東西學會」,而不是「自己把不會的學到會」!後者才是在職業或學術上所需要的能力!
從「公民」與「社會」檢討「學習」(一)
國中高中的公民與社會課,居然要學生去背「行政處分」「使用借貸」的要件......
可見我們的「教育者」(政府、學校、老師、家長)有很多人其實不太懂教育與學習----只想塞硬背的瑣碎的反覆演練的素材,然後說這是「基礎」或「基本功」。
真正的「基礎」,可以使人在後續的人生職業與高等教育中,「舉一反三」。這些「行政處分」「使用借貸」的細節,算什麼基礎呢?就算課本裡寫了這些東西,其實也應該只是學習的一種「素材」,重點不在背誦,而是例子。不用一句句一頁頁教導。
學習讀書「抓重點」,知道什麼「該背」什麼只要「瞄過就算」,也是一種學習。那種整本法典或課本背下來的,或整本課本每一行都要「教完」的,真是沒有談「知識」的資格啊。
法學不是「釋義學」(而已)
我一直覺得,「法"學"」功能之一是幫法律邏輯內外世界「搭橋」!把「法律外」的各種意識型態、知識、觀念,用「法律語言」表達出來,然後可以在法律機器產出。這是法學迷人之處,也是它有「學問」的地方。
例如,把女性主義「灌」到憲法第七條平等權與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用自由放任市場論「形塑」憲法第十五條的財產權;拿商業言論自由來掩護經濟逐利行為;擴大解釋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來實現多元、參與民主的想法......
所以,那種主張「法學論述應與其他學科分離」(動輒說「這不是法學論述」)的「(純粹)釋義學獨霸論」,或是「法律思考應排除社會影響」的人,跟我真的是兩個世界。
返祖與懷舊
人有「懷舊」的一面,但人也有「逃舊」的另一面。
許多人一生的夢想,就是要「逃離」童年或家庭或國族或各種老環境。因為「原」「舊」「鄉」「家」就代表了晦暗、冷清、壓迫、卑賤、冷落,所以不惜一切代價要遷徙,要移動,要甩脫,要離開。
逃走以後,也許會懷念一下,但絕對不會想要回來。也有可能是根本不要任何人提醒那段過去、出身。
芬蘭頌管樂演奏--與老友對話
我國二的時候,在螢橋國中管樂隊,參加全國音樂比賽冠軍的曲子就是這一首。也與王升陽同學分享!回憶總是美好的......覺得這個團好像還不見得比我們當年表演得好呢。
「聯考有何不好?我們以前都是這樣訓練出來的!」...白癡論證
常常有人說:「聯考有什麼不好?以前我們不都聯考、一綱一本培養出來的人?台灣不也經濟起飛嗎?」
我倒覺得,看看現在台灣亂吵不講理的民意,決策紊亂的政客,不負責任又逃稅的資本家,欺凌弱勢的氣氛......我們這一輩「聯考之子」真值得誇耀嗎?
只能期待「下一代」能不能有點兒改變了。
歧視問題揭穿「普世」虛妄
要禁止性別歧視,許多男性說「這破壞兩性和諧」「不雇用是因為要照顧她們」。
要處罰族群歧視,白人說「歧視無法靠法律約制」「黑人已經享受很多好處了」;漢人說「原住民加分是歧視漢人」;學者說「這侵犯契約自由與言論自由」。
要打破性傾向歧視,異性戀者說「這破壞傳統男女觀念,造成混淆」「我們有權不讓孩子與同性戀者交往」
歧視與反歧視,最容易揭穿「普世價值」的虛妄:優勢群體,有力量歧視的族群,沒有感覺被壓迫的人們......往往反對各種反歧視法,認為這只是「徒增困擾」。但被壓迫者就知道歧視有多痛!
從小就愛看三國演義、薛仁貴征東、說岳這些小說。尤其看裡面的大將單挑,像關老爺溫酒斬華雄,岳飛槍挑小梁王,許褚裸衣戰張飛,趙子龍力斬五將......
好看歸好看,我一直也有個疑惑:兩軍對峙,有幾千幾萬兵卒要廝殺,幹嘛總是大將先放對單挑啊?大將不是應該放在最後壓陣嗎?為什麼要自己去冒險(尤其很多白目的都要去挑戰「萬人敵」如張飛之流,擺明了製造小說英雄)?如果大將打贏就算贏,那後面帶著那幾千幾萬人幹嘛啊?
看西洋的圓桌武士什麼的,也有這個疑惑---打仗就打仗,比武幹嘛?
民主政治需要新典範! 看到各國財政紛紛出問題,又看到極右派在各地崛起,看到政客惶惶然不知所措,民眾愈來愈有罵政府的能力,卻愈來愈無法改變環境。真覺得這是「政治」的問題!政治學、憲法學的研究者,真的要重新想想「民主制度」在新的環境下,要怎樣運作。在這個資訊爆炸、貧富差異急遽加大、資金與訊息變動迅速、國界模糊、民族文化認同崛起、政客與政黨神聖不再...的今日,Self-Government該有什麼樣的圖像?選舉制度要怎樣設計?政府體制要怎樣運作?言論自由要包容多少異見?政治平等要包含多少條件的平等?老典範已不足處理今日的問題?但思想家,甚至學者都愈來愈少,只剩下在既有框架寫技術東西的知識工匠而已。
最近連續幾個會議都碰上外交部,真的發現,要靠外交部去打外交戰役,真的沒希望!
居然有比教育部更不進入狀況,更不知世界變化,連應付的官話都講得很差的單位!讓人熊熊懷疑自己在跟張大帥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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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方便辦案,就叫移民署收容;檢察官懶得(或無法)羈押,就叫移民署收容;甚至衛生署碰到外籍愛滋患者,也叫移民署找理由收容......
而且愈來愈不願意出公文(可見都知道這些恐怕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但是就吵啊吵唸唸唸。反正就是壓著這個三級機關,去關一些他們不能關(但沒人會幫他們說話的)外籍與大陸人就是了。法務部還信誓旦旦說已經發文叫檢察官「不得責付移民署收容」,但非正式口頭的要求還是到處都有。
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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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學生生涯中,您有沒有對哪位老師愛戴、懷念、佩服的回憶?
這些回憶的有無,會影響一個人對教育、對老師,還有對這個社會的看法。
我很感謝生命過程中遇上的許多許多老師,都讓我無法忘懷(雖然有罵我的,有打我的,有寫信規勸的,有送書給我的,有嚴厲的也有溫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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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人權報告與一些相關會議,與陸委會開會,發現他們明明這些年在保障陸配權益上,遠比從前民進黨時期要進步(雖然移盟與許多團體依然有許多理想尚未做到),但代表們在報告時總還是一副非常非常防禦的態度,急著要說「現行法下的限制都是合理的正當的」,似乎永遠要維持現狀......
其實應該反過來表述:先表明這些年的進步,還有進步所依據的理念。這樣對於「剩下尚未達成理想」的東西,就比較容易說明。也可以留下「未來的展望」,而不需要拼命辯護現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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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諳禪意的林谷芳老師,真是有意境啊。
今天為了公視修法的問題,想到那麼多政客翻來覆去,怎麼弄都不是長遠之計。林谷芳老師仙風道骨地說了一段禪語,然後說:「就看當下,算計是永遠算計不完的。能解決眼前的問題才重要。」
真是醍醐灌頂啊!我睜著雙眼說:「老師是說見招拆招?!」
老師笑笑:「難道你跟人打架,要練套路打完一套拳嗎?」
真是有意境,有禪的智慧。
真的是氣到跳腳!民進黨偽君子莫過於此。
我們推出「公視法修正案」,行政院那兒砍得五窮六絕。
立院管媽釋出善意,儼然變成戰友。
但剛剛知道,立法院國民黨團把「公視法修正案」從教育委員會提出來逕付二讀,準備黨政協商。但民進黨卻提出復議,所以案子又回到教育委員會。現在這個會期鐵定不會過。下個會期,大概要通過整個「行政院超妥協案」也不可能。這叫做戰友?這叫作支持?
反正民進黨就是:好話說盡,壞事作絕,然後責任通通是國民黨。再把我們杯葛得一事無成,他們又沒責任,又善盡「監督批評之義務」。
剛剛看到這個題目:「阿六仔來台灣自由行地方政府給3500旅遊,妳們認為合理嗎??? 」
這樣的題目有什麼好答的?連「阿六仔」這個詞兒都出來了...要批評政策,幹譙地方政府都可以,但這個用語扯出來的敵意,還要繼續問什麼?
碰到鳥事,要不要「抗爭」(街頭、輿論...各方開幹)?
有時會碰到勸說:「幹嗎這樣『衝』?對前途不好...」這種夏蟲就不用談冰了。
但有時也會碰到(另有盤算或天真)人激憤地說:「那就開幹啊,開罵啊?現在妥協、沈默是被收買了嗎?」
搞清楚,是否抗爭、如何抗爭,是有很多方向與策略考慮的,不是亂暴衝一氣能成的。立委有偏見、有立場,但是去罵他就一定怕嗎?「不必要地」打壞關係,有助於法案推動嗎?法案死掉你會比較高興嗎?通過三成,跟全部被退回,你要那個?
抗爭是為了達成目的的手段,不是出氣!
請不要變成考試魔人希望要準備考試的同學,暑假能認真準備。但也務必要知道,考試的東西,與學問無關,也不涉實務。它可以幫助你通過門檻拿到資格,但副作用是讓你可能變笨。所以,請激勵自己:要考上,這樣就能很快把考試用的法律知識扔掉!不管你考幾年,絕對不要變成「考試魔人」......當你的思考模式愈來愈「考試化」之後,你就完蛋了。可能現在放棄這一行,對人生還比較好。政府委託研究的態度政府找學者做委託或委辦研究,是做為政策「參考」或「建議」。
最後出爐的政策,當然還是自負其責----尤其若跟研究意見不同,就不要拿研究報告出來。
所以,硬逼研究者改變結論,表示政府不敢負責,卻要逼人背書。而研究者在壓力下(其實不過就是要不要這個案)硬要寫出自己都不相信的東西,也是倡優不如的啦。
當年的人口政策白皮書研究案就有這種現象,學者被人抨擊曲學阿世,只能拿內政部契約來擋。而內政部撇得乾乾淨淨,說那只是參考。
所以,寫歸寫,可以在「學術規範」的框架內盡量幫委託者設想,但不能完全亂扯。
合理的作法是: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政府要不要採,採幾分,是委託(委辦)單位的事。而政府如果不採,或是要七折八扣,那也可以,別拿研究來背書,會丟臉的。(2009時,對於「色情業是否開放專區」,警政署就臨時拿一份「委辦研究」來說「其實各國要設專區」;但我們仔細看了某許姓教授的研究,他的結論是「設專區無實益」「應以開放為原則」) 古代的好?有些人動輒說「看,從前都比較好」「現代社會都XXOO」...這種說法真的沒什麼意義。以前環境污染少,食品毒物少,一綱一本很簡單,沒錯。但以前每天早上要六點半出門擠沙丁魚公車(沒有捷運),以前老師可以打得你青一條紅一塊,以前的食物種類選擇少,以前很少人享受開車駕駛的樂趣與自主,以前要去趟宜蘭南投可能比去香港還麻煩,以前要讀當期的New York Times難如登天,以前只有三台,以前出國的遊子想念妻兒家人很難聯絡上,以前很多病根本治不了......重點不在新與舊,而在好與壞,還有你我的價值選擇。外國人歸化配額?外交部活在什麼時代?外交部居然提案建議要「就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訂定人數配額或比例限制」。真是活在什麼世界裡的一群官?這是今天移民署「移民政策小組」討論的事項。但又無法參加,臨時寫書面意見去反對。(目前看來,還好內政部腦袋尚稱清醒,移民署也質疑居多。但表示還是有一股逆流)別的機關想都不會這樣想了,外交部還這樣......顢頇兩岸條例的許多配額也還在...但在修法困難的情況下,配額也盡量放寬。
從這個經驗可知:在依親移民的定居方面設配額,要嘛形同虛設,要嘛傷害移民生活權益。
入出國及移民法本來對於外國人居留停留永久居留,都有配額。但之前移盟推動修法,立法院把依親(包括配偶)的配額給刪了。就是基於家庭團聚。現在要走回頭路?
而且前端不設限,然後在歸化端加上個限制,不知道有什麼意義?(跟「歸化應繳交財力證明」的措施一樣蠢...舊的蠢措施差不多消弭了,現在有那些還沒挨過罵的繼續耍蠢?)
四根支柱救台灣(楊志良)
"台灣萬萬稅,但全國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僅十二~十三%,是韓國的一半,是美、日的一半不到,英、法、德的稅收均占GDP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因此台灣政府掌握的資源其實很少,本質上是小政府及極右派政府,也就是隨人顧性命的國家。可是另一方面,藍綠兩黨在競選及施政時都有志一同──濫開支票從不手軟,導致赤字預算日益惡化,國債與日俱增令人擔憂。"
貼楊志良的文是為了上面這段話:台灣的稅一點兒都不重,但一個欠缺「集體感」,沒有社會連帶/團結,只想隨人顧性命的地方,加稅幾乎不可能----政客自殺藥方。但這樣下去,「隨人顧性命」絕對改不掉。出事了再罵政府怎麼不照顧怎麼不監督怎麼不管理......也只是對一個沒錢沒人沒設備的空殼子發洩而已。
叔叔與我的讀書經歷前天與好久不見,在德州定居的叔叔合照。叔叔是我們家族第一個拿到博士的;我是第二個。長輩們都很歡喜。但他建中畢業後讀逢甲,我附中畢業後念東吳(之前還重考又留級)。看來都不是最好的情況。然而叔叔大學畢業後考上成大研究所,也很快考上建築師高考。我也是在大學階段,學業表現突飛猛進。我爹那天就很有感觸:如果自己會讀書,想讀書,而且真的有讀書......大學是一個可以好好發展的階段。高中以前不是不顧,但不用太緊張。家有會考生(北一女校長的XX話)"北一女中校長張碧娟則強調,免試入學招生比率逐年提升後,特色高中的入學考比率也會被逐年壓縮,「但精英人才的培育對國家發展很重要」,她堅持不能全面免試,「北一女除了申請的管道,一定會採計考試成績。」"
只要是真心相信「考試=知識=實力」的,請不要選我的課,更不要找我指導論文,甚至...不要加我FB好友,我高攀不上這種考試高手。
就是張校長這樣不科學的想法,讓我們的教育永遠培養不出精英----全國十來歲的孩子都在讀一堆「考試用的知識」,然後上北一女之流的學校自我感覺良好(其實,愈會考試的可能腦袋被弄得愈呆)......上了大學,我們還要花四年去「拆解」他們被考試僵化了的腦袋(這是我在教書最努力要做的事情)。這樣的體制,能培養出「對國家發展很重要」的精英才有鬼!
討論串
小學都在推「黃金國護照」,鼓勵孩子們閱讀護照中推薦的好書,集滿可以......也不知道有什麼好處,不過就是會被表揚。
Kiki讀書之狂熱(不是課本)在同年級裡應該少有人能及,但卻在護照上得分平平。因為她讀的書很多都不在這個護照書單內,有很多通常是五、六年級才在讀的。
但就這件事(沒有得獎、表揚),很在乎勝負的她,還有她爹娘,似乎毫不在意,更不緊張。因為我們,甚至Kiki的同學老師朋友,應該沒有人會懷疑她讀書少。
這讓我們知道,真正有自信的孩子,就可以不用太在意外界評價。
衝突論的教育社會學,認為教育主要的效果不是教授「知識」,而是「學歷光環」與「價值浸淫」---讓你拿到個法律學位,還讓你相信法律很公正;讓你拿到高中文憑,還讓你養成準時上工服從紀律的習慣......
這樣理解大學做為文憑供應商,那我們這麼容易讓學生畢業,也就比較坦然了。文憑的價值決定於那個學校是否為頂大、有多少校友加持、社會觀感與國際排名,而並非它真的教導你什麼東西。
為什麼我讀這篇文章,從頭讀起,卻導不出最後的結論啊?
許多人在談制度改革時,常常會說「要先改變觀念」的屁話。
但事實是:觀念從來不會憑空改變,也不可能自動改變。觀念,是隨著制度與環境而變遷的。在一個以「大考分數」分發學校,分配資源(明星學校的光環,就是最重要的資源)的制度下,怎麼可能衍生「沒有明星,校校平等,人人適性發展」的觀念?
我的「超政」同事問我:有同學問說很多房屋出租的公告,會有「限男性」「限女性」,合不合法啊?
經過簡短的對話,我們瞭解了這為何會是法界長久欠缺討論的漏洞。
因為她說:「這應該是憲法男女平等問題」,我說「這是民事契約」......
幾年前,有位以「反司法違憲審查」著名的學者投稿政大法學評論,編委會邀請某位鑽研司法違憲審查甚深的知名教授審稿。該知名教授婉拒,並表示投稿人的論述與他,是站在完全不同的世界看問題,實在無從審查起...
這位老師的婉拒充分體現了他的自制與敦厚:一般人可能答應審稿,然後就把這個來自不同星球的論文批得一文不值然後建議退稿......:p
順著這個「中小學只是基礎教育」的理路,要檢討的不僅是入學與分發,現在的課綱課本教材其實都大有問題:它們遠遠超出「國民應有基本知識與素養」的範圍,把一些大部分高中生不可能充分理解(連老師都很難)的知識素材塞進去要學生背誦演練。事實上與公民通識教育毫無關係。
我們的「專業社群」建立不起來,可能跟「缺乏信任」也有很大的關係。
在國外,很多評鑑、決定、測驗,就是專家、藝術家、利害關係人說了算。所以可以辦哲學會考(沒有標準答案吧),入學申請只看書面不用筆試口試。「標準?」標準就在於----這些組織不會想砸招牌,他們比你我更知道什麼樣的人或團體最適合......所以,標準就是有主觀成分在內,怎麼樣?
但在台灣,「主觀」好像變成一個罵人的負面詞彙?「判斷」已經成了遙不可及的夢想?什麼東西都要寫成分數格式。
就像以前打辯論賽填階段性評分單一樣白癡......你有看過法官判決塞格子填分數的嗎?
Kiki想當老師Kiki自從小一下開始,很堅定地把自己未來的職業志願,定為「老師」。而且是小學老師!(以前是芭蕾舞教練或歌手,再早一點是公主)
據說他們班很多同學也是(?)
可知「老師」對小孩影響很大。我自己也對當年小學、中學的老師感念至今。
所以老師們,任重道遠,你們的一言一行,都在「形塑」孩子呀。
好老師不是教出模範生用的「在我認識的優秀教師群中,我發覺他們都很清楚一點,老師最重要的工作,是幫助學生挖掘、找到他們自己的天賦,看出每個學生的獨一無二,不是用填鴨式教育,教出一模一樣的『模範生』。」(嚴長壽,《教育應該不一樣》,66(2011)。)
真是「心嚮往之」的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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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教學法?每次在講法律教育的「蘇格拉底教學法」,就有人一直說哈佛那個創始人Christopher ColumbusLangdell多重要。殊不知,Langdell當年設計「案例+問答」教學法,是要「建立案例體系」;與今日的功能大不相同,甚至相牴觸啊-----現代的美國法學院,使用蘇格拉底教學法,與其說要「建立」體系,不如說是「拆解」「破壞」或「提出另類想法」。讓1L的學生在閱讀之外,還有批判、跳脫的能力。這樣才能作個好律師。---------------------
小孩兒怕黑人?之前有幾次在政大校園,看到幼稚園或小學生玩兒,忽然間,玩得開開心心的小女孩嚇得躲起來。怎麼了?
原來是看到黑人(應該是政大的國際學生)......
沒有族群多元文化教育,又一直複製「國際膚色差序」的我們,就會這樣。所以,多元文化是要從小教育的,不是「長大再說」。
對女性,對不同性傾向的人,也一樣。
我希望以後永遠不會聽到小一孩子說「黑人好可怕」「XXX很娘娘腔」之類的語言......
人類為什麼會一開始就對黑色生物恐懼?對黑馬黑豬會嗎?小孩如何懂得美醜?黑人一開始會認為黑人可怕嗎?
也許不是大人「明示」教育的結果,但至少是潛移默化,不知不覺把許多「社會價值」灌進去。所以當然是社會化。
社會化的惡果,就要靠社會化來消弭。
博文與迺仁說得都很好,我們台灣人要感謝這些黑人同學帶給我們的刺激,讓我們知道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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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4/27)與一位在中國大陸多年做研究的美國朋友聊起,「中國人民大學」原本的英文譯名是"People'sUniversity of China",但後來覺得這樣聽來好像人人都可以來讀,不夠頂尖,所以改為"ReminUniversity of China."
他搖頭說,怎麼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卻要擔心大學名稱「不夠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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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整理許多中小學教育的案例、新聞,真的很感慨。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社會與政府光出一張嘴,說要學校強化輔導室與學務處的功能,不要讓第一線老師承擔所有的管理問題......但輔導室、學務處可能也只有一個老師來兼任呀。你要不要撥一些員額來呢?一旦發生問題,又還是要學校負起「不作為責任」。
還有,每次要作決定,教育局教育部就說要「學校自主」;但一有爭議,學校的「判斷餘地」與「裁量」也未必受到尊重。自主云乎哉?
學校、老師也要受監督,但不應該是這種每每過問個案、細節、方法上的監督法。教學、輔導,或說教育,都是非常subtle的工作,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如果法官對警察在「是否解散集會遊行」上,總是那麼尊重警察的現場裁量與判斷,為什麼對老師在現場上「如何管教才有效果」那麼愛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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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與保護「報復」對於某些受害者,有著非常非常重要的療傷效果!
當一個人(或一群人)遭到歧視、欺凌、霸凌、貶抑,乃至暴力侵害,對他傷害最大的不是一時的身心或財產損害,而是永恆、深刻在心的「無能」「屈辱」「卑賤」感覺。
當你在校園裡,有一批人是你遠遠就要避開的;有人每次恥笑你你都不敢廢話;你因為某次攻擊事件而不敢半夜出門;你走在不同族群的街道上覺得每個人都在鄙視你;你午夜夢迴都是被迫性交的陰影......
「報復」的重要,就在於它能適度地消弭自己的無力感。
所以談論刑法、刑事政策民權保障的人,千萬不要忽視這一點。
我也不贊成死刑,廢死是我從高中打第一次「我國應廢除死刑」辯論賽以來,就持續至今的信仰。我也期待不需要「報復」就能安撫。那就一定要有替代的東西,不是口說慈悲而已。用我自己國中高中的經驗:那些曾經警告我,嚇我,讓我非常沒有自尊的人,如果沒有設法飆回去,我就一直會有深深的心結---我曾經這麼沒有用?我被踩在腳下?能回復心情的方法,包括自己站得更高,或是他們被貶得比我更慘。後者就是某種報復心態。當我被一群流氓打,而且知道以他們的勢力我不可能討回來......這個心結就一直放在心裡。直到畢業典禮前各幫派火拼,我某個幫派的好朋友告訴我:「XXX昨天被我們扁了,幫你出氣了」我才能稍微告訴自己「我不是遜咖」。也許我就是那種不能被笑loser, chicken的傢伙吧。但有很多人比我慘得多,他們更難回復呀。其實「報復」與「死刑」本來沒有必然關連:無期徒刑也是報復,十年徒刑也是報復;反過來說,對於已經殺了十個八個的壞蛋來說,槍斃了他也沒有「足量」的報復。
所以,不要去否定刑罰有「報復」,而是要說報復並非全部,而且不一定要用死刑。一味否定報復,未必切合實際。
有人說「兩岸開放/統合的政策應由民進黨來做,才能真正大開大闔而不被懷疑『賣台』」
同理,是不是可以說「從唯發展主義轉向多重視環保一些,要由國民黨來做,才不會被認為『反商』」?
當然,前提是這些「逆轉」「變換」的人,要真有這種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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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1/4/26)在IU校友會遇到這位法學院教授(主聘應該在社會學系)Ethan Michelson,他的研究主軸是中國的法律與社會,尤其是中國的律師......
Wow, 很有意思呢。要找時間約他再來台灣,一方面演講授課,另一方面看看有沒有可能針對台灣的法律人、法律制度、法學教育,合作一些實證研究。台灣的司法改革,法律改革,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都沒有實證研究基礎,都沒有人真正「預測」制度改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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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媽」(當然也有虎爸)在我們這個社會真的很多很多很多,處心積慮就是要小孩子出人頭地。把許多(原本應該是好玩的)才藝、比賽弄成爭強鬥狠比面子。『虎媽』對國家社會及家庭的危害,在我看來遠大於『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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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Europe's Islamophobia)揭露出瀰漫在歐洲的「恐伊斯蘭症」是多麼誤導,卻又是多麼地普遍!左右兩派夾擊,以「基督教文化」或「保護女性」之名,用許多不符現實的刻板印象,立法打擊穆斯林。而別說法國、德國,就是一向以多元文化自詡的荷蘭,一向開放的丹麥,也都有相當大比例的選民討厭伊斯蘭。
事實上,根據實證調查,歐洲穆斯林多半不把伊斯蘭教當成一種政治意識型態,只有7%穆斯林堅守父權主義傳統。在德國,98%的穆斯林自己選擇伴侶(而不像人家說什麼穆斯林都是指定婚姻)。而絕大多數的穆斯林其實生活方式與非穆斯林沒兩樣;許多穆斯林婦女穿戴頭巾是自願的,而且出於族裔與宗教驕傲......
許多可笑的矛盾都集合起來,看出左右如何夾擊伊斯蘭。例如,保守派(如同一向以來)主張限制穆斯林移民,因為伊
斯蘭歧視同志權利與女性主義......XO@#
許多左派則在教條世俗主義下,表現了他們對宗教的敵意......但卻沒有對基督教有同樣的排斥與指摘。女性主義者則(錯誤地)將伊斯蘭等同於強迫指定婚姻、面紗、割除陰蒂、多妻制...
文化種族主義(cultural racism)取代了以往基於膚色、族裔所為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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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穿著「國立政治大學」的T-shirt在校園裡都會招致側目,還有其他同仁曾好奇地問:「這麼愛校嗎?」
這表示我們promote自己還不夠,而且連「我們該promote自己」的sense都還不太夠咧。
老師們自己都不愛promote,不塑造出自我感覺良好的氣氛,那學生就更難被培養成「以政大為榮」的氣氛......那他們將來成為校友,也不會有贊助(有形或無形)的習慣或意願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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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故事聽說很多了】
作文班裡,A小孩總是跟不上,老師願意花不少時間教他,但其他家長卻紛紛來遊說,請老師「不要收A這個學生」了。老師不肯,這些家長們紛紛帶孩子離開---雖然這個老師是「名師」。
過一陣子,A小孩程度大有進步,這些家長又帶著孩子回來了。一句抱歉也沒有說。
毛骨悚然:我真懷疑這些孩子長大後,怎麼會有「同理心」「樂於助人」「尊師重道」等德行;會不會(跟他們爸媽一樣)歧視窮人、身心障礙者、外勞...,而且消費主義至上?還是說,會從這個例子學到老師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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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各個)師大的科系,也都跟其他大學一樣,有分派系。但他們的分法不太一樣,不是「學派」,而是「南一派」「龍騰派」「康軒派」「翰林派」......XO$#@
真是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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