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08:36:30布魯斯

體罰能遏止霸凌?(天下雜誌文原稿)





如今形式上不再有「能力分班」,前後段班學生通通混在一起。「菁英」家長開始掛念「雜草」對他們子女的影響,這個問題開始愈鬧愈大。而在「民主自由」的今日,凡事都要講法律,什麼都會上媒體。老師們對於如何既維持秩序,又能免於外界抨擊與法律追訴,開始惶惶然不知所措。而教育主管機關前面沒有建立明確的校園管理法制,也沒有認真宣導現行制度可用的方法。出了事情,往往也不敢力挺老師與學校,動輒說「依法辦理」,結果就是讓無所適從的老師,個別面對媒體壓力與司法訴訟。在這個「師不聊生」的時候,冒出來他們自己也不相信的「體罰止霸凌」說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這篇文章的刪節版登載在天下雜誌,第469期,2011.4。
這個專欄以前大約可以寫2000字,但現在都改成1000內,所以寫來很不過癮。檯面上談霸凌的人,絕大部分可能從來就搞不清楚那是怎麼一回事。我強烈懷疑他們都認為那是「個案」--就像美國白人、台灣漢人,總覺得「族群歧視」只是零星的個案,卻不知道那是整個體制結構的問題一般。
此為原稿,比較完整說出我基本的想法:
  1. 以前的霸凌不那麼受重視,是因為「壞班」不太容易去影響「好班」,所以就放著自生自滅。現在混合了,「壞學生」會影響「好學生」,才更受到關注。沒看到「能力分班」在這個問題上的重要性,都是白搭。
  2. 以前處理「壞班」,是叢林法則+警察介入。現在威權時期過去,這一套不太好用,但新時代該怎麼辦,大家還沒輒。
  3. 體罰...以前沒有用(或不必要),現在也一樣。



體罰能遏止霸凌?

廖元豪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校園霸凌近來成為焦點新聞,也是教育當局念茲在茲的議題。坦白說,剛開始時,對於霸凌能成為焦點,我欣喜之餘還有點兒不解:這不是數十年來的老問題嗎?怎麼現在好像是個新議題似的?回想自己在國中時期,也曾同時是個霸凌者與被霸凌者。但怎麼沒看到社會有特別關注?甚至我們自己也覺得,這就是「國中叢林」的一環,沒什麼了不起。

整理一下近年的案例,並更深入瞭解一下中小學的校園現場後,我才知道原因所在:霸凌的現象是古老的,從未間斷的;但學校與政府的角色、地位,卻有了極大的轉變。這使得許多教師、行政人員,甚至主管機關,都茫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在這個「民主自由法治」的時代,要怎樣應付這個老問題。於是,部分教師開始抱怨「零體罰」的政策。好像「體罰」可以是一種解決方法似的。

在從前那個能力分班,威權管裡的時代,其實是有一套處理模式的:對於所謂「前段班」(好班so to speak)內部的霸凌,老師們其實很好處理。這些「霸凌」多半是個人事件,頂多就是某幾個學生喜歡找某人麻煩。我自己也曾幹過這種壞事,完全可以體會這種學生的「孬」:他們偶然從「欺負人」裡面得到了快感,但除了體格或態度外,沒有太多的「權力」。這種膨風式的惡霸,一戳就破。嚴肅一點的老師用恫嚇或記過,就可以嚇得這些虛張聲勢的「好學生」道歉賠罪,然後變得收斂。有愛心與耐心的老師,用循循善誘的方式,也可以輕易地讓這些「乖孩子」改弦更張。只要老師稍微對班上學生的動態有一點關注,並且願意出手處理,很少衍生出嚴重問題。畢竟這群又「好」又「乖」的孩子,只要警告說要「通知家長」,十個有九個就嚇壞了。「體罰」也許有一點速成的效果,但根本不是絕對必要的。當然,真的動藤條板子,學生挨揍就挨揍,基本上也不會廢話。

但「後段班」的霸凌,很多都是成群結黨,甚至結合校外的幫派流氓。大部分的情況不是個人打架鬧事的問題,而是這些霸凌者背後往往有「外人」撐腰。常被欺負的人,也因為存活所需,常常會去找「靠山」。在這種情況下,每個霸凌者其實不僅代表他自己,而是體現了他「有靠」的氣焰。被稱為「流氓」,其實在這種場域是很神氣的。如果你的靠山很強,你在學校揍人,人家不敢還手;要學校要錢,別人不敢不給。「不敢」的原因並非你兇你壯,而是大家都知道,你在學校裡可以叫二、三十個人,出去外面還有一堆大的撐腰。「出校門會不會被套布袋」,就是惹到這種人以後的恐懼。

對於這種學生,個別的老師是很難處理的。單純用勸阻未必有效,用武力、體罰,也未必能遏止甚至可能招來報復。因此,從前的管理組長、訓導主任,經常是體育老師夠壯夠悍或帶有江湖味的教師,這樣才能在此等叢林裡維持秩序。這些老師有時得私下找不同「派系」的學生頭兒抽煙聊天,套好交情要他們別鬧事;或者必要時還要擔任鎮暴警察,與鬧事的學生對打互毆強壯高大的體格,或許可以擔保學生在第一時間不敢動手或還手。

老師們多半很清楚,對於「好學生」的霸凌行為,體罰是不必要的(當然也許比較快速);對於有幫派或其他校外勢力介入的霸凌,體罰是沒有用甚至危險的。體罰普遍被使用,但真正有效的,從來不是靠體罰。

這套體制要有用,還得靠兩種機制擔保。第一,是警察機關(尤其是少年警察隊)的介入。在當年,少年隊往往令「流氓」聞風喪膽。「某某人被抓到少年隊毒打」的風聲到處流傳。因此這些校園流氓鬧過頭,警察是會出手的。第二則是「分班制度」:所謂的「壞班」或幫派,通常不會去找「好班」學生麻煩;前段班的學生,大致上也與後段班學生老死不相往來。因此,前段班適用「春風化雨」規則,後段班則適用「幫派械鬥」或「治安執法」原則。前者由個別老師直接處理,後者則由壯碩的老師加上警察來管理。後段的「雜草」反正不會影響到前段「菁英」的生存,這個社會的菁英們似乎也不用太擔心。

但如今形式上不再有「能力分班」,前後段班學生通通混在一起。「菁英」家長開始掛念「雜草」對他們子女的影響,這個問題開始愈鬧愈大。而在「民主自由」的今日,凡事都要講法律,什麼都會上媒體。老師們對於如何既維持秩序,又能免於外界抨擊與法律追訴,開始惶惶然不知所措。而教育主管機關前面沒有建立明確的校園管理法制,也沒有認真宣導現行制度可用的方法。出了事情,往往也不敢力挺老師與學校,動輒說「依法辦理」,結果就是讓無所適從的老師,個別面對媒體壓力與司法訴訟。在這個「師不聊生」的時候,冒出來他們自己也不相信的「體罰止霸凌」說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