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09:55:17布魯斯

轉載:當我再到景美軍監抗爭 (丘延亮)

【台社論壇:遇見樂生。站著那個就是前政治犯阿肥】

昨天行動的影音紀錄:〈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2744〉(尤其是 Part II)

這是阿肥(丘延亮)登載在今天中國時報的文章。一篇激越而動人的宣言與指控!這個島上真正可以輝映「人權紀念日」的,不是(假)人權紀念園區開幕,也不是馬英九發布的「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http://www.ma19.net/news/20071210/6900 )。前者已用行動(驅散逮捕不影響社會秩序的靜坐抗議活動)證明所謂人權全是假;後者則還只是宣言而已。

昨天中午,剛剛上完研究所的「比較憲法專題研究」,正在喘息準備下一堂課,卻接到剛剛也在上課的孟秀打電話來。她告訴我,樂生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抗議,現在有些人正被留置在警察局,她要趕快趕過去。

這通電話跟訊息,讓我心頭非常沈重。

前幾天,我才寫了「賀移民法修正通過:一個法律人參與者的感想」。這些年也一直希望能鼓勵優秀的學生能夠「撥冗」參與社會活動,用法律的知識與法律人的prestige來抗爭不公不義。

可我看到孟秀,還有樂生運動的學生們,我有點兒猶豫。我不知道在這個社會結構如此不義,而參與抗爭的資源這般稀少的情況下,鼓勵學生投入社會正義,是否對他們是個太沈重的負擔?是否公平?冷漠不鳥的學生,無關痛癢。真心投入的,卻得披星帶月加上挫折連連。

因為參與的律師、法律人少,所以孟秀這樣的熱心者就成了救火隊,學業、工作「之餘」得心力交瘁地奔波戰鬥。而陪伴的法律圈戰友是如此稀少!(連我都往往幫不上什麼忙)

我該繼續「鼓動」、「刺激」學生嗎?

還好有阿肥這篇宣言。看到他寫「在我們之前,拋頭顱灑熱血何只千萬?我們損失一些青春,算得了什麼!」我知道該做些什麼了。

共勉之

元豪



【台社論壇:遇見樂生。照片左起依序為馮建三、廖元豪、陳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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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2.11

當我再到景美軍監抗爭

丘延亮

 白色恐怖時期的一九六八年,我被抓入景美看守所(軍監),一關就是三年半。回憶過往,三十九年前,我選擇與專權對抗遭受牢獄之災,是和人民在一起抗暴必付的代價,從來未曾反悔,更不覺得委屈。這是人之所以為人不得不做的,沒有什麼好怨天尤人的。

 在這個國際人權的紀念日、再度與樂生青年、老年一同在景美看守所門前為弱勢者生存與尊嚴和平靜坐,竟又目睹警方暴力鎮壓、逮捕,令我痛心疾首:台灣社會走到今日,半世紀抗爭成果得而復失、假人權紀念園區前公然上演著不折不扣的法西斯政權現形,深覺正義人士老中青三代的再次協力勢在必行了。

 三十九年前,我來到景美看守所,當時還未完全修竣,我案屬於第一批新客人。獄中的甘苦不足掛齒,只是想起當初軍法處把此當作「觀光監獄」、擬供外人參觀之用,今日看來未免失笑。惟記獄中難友相互提攜,日日戮力學習,長年沒有一次放風、仍每日堅持在監房運動、把自己身心方面都健壯地活出來,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一九六八年進來時,這個逮捕不但是全球反動政權鎮壓學生運動、反越戰運動的一部份,更是親美政權對戰後台灣本土新生左派殺雞儆猴的企圖。在我們之前,拋頭顱灑熱血何只千萬?我們損失一些青春,算得了什麼!

 然而,不管是什麼犧牲和損失,難道是要為今日貪腐政權和庸官劣吏舖上血紅的地毯嗎?當然不是。犧牲和損失,是希望有一個有公平、正義,把人當人的社會!不公不義、目中無人(人民)、作賤百姓,則是所有權力禿鷹的本色。選擇和人民站在一起,只有和貪官腐吏和反人民政權對抗。

 今天,我們是在無時無刻不進一步法西斯化的政權宰制之下,對外是反恐的幫兇、奴工制的同謀;對內,民不聊生、價值扭曲、斯文掃地……。任何一個真正有良知的人,是絕不能依附在政權的卵翼之下貪圖權位、苟且偷生;而是一定要站在人民的一邊的。我這個老政治犯也就不能不毛遂自薦,希望新興的運動抗爭能不嫌棄地將我進行資源回收,讓我再次在自己的土地上站穩與不公義的政權對抗的立場。

 刻意漠視樂生院裡這些弱勢的阿公、阿嬤一直以來被剝奪的人權,忽視他們這麼多年來為生存而不斷發出的吶喊、心聲,而繼續地踐踏、毀壞樂生院所代表的底層人民的歷史,這樣的政權怎麼還能大言不慚地在此侈言人權、賣弄歷史、空談民主?

 在今天這個全球性的人權紀念日,我要說的是:在樂生人權、溪洲原住民居住權…等社會抗爭的道路上,如果要再次坐政治牢,我也早有準備。不管是再回到這裡,或去到新政權蓋的新監獄,那樣也就是回到我那些死去同志和先行者的身邊。因為我知道,他們每一個、如果今天還在,也必定會跟樂生的父老和樂生聯盟的青少年、溪洲原住民…所有被屈辱、被殘害的工農人民站在一起,一同抗爭、再次奪回我們的生計、人權和尊嚴。

(作者曾是白色恐怖被捕入景美軍監政治犯,現任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唉,慚愧啦 2008-01-01 21:56:52

絕對權力,絕對的腐化啦
對於不適任教師
解聘不僅要快
還需追究刑事與民事責任
以保障弱勢孩童的權利

教育者反成迫害者..唉
在這點上
筆者的確深感慚愧
也承認教育界仍需督加努力
抱歉囉....

現代俠盜 2008-01-01 09:05:59

抱歉,烏鴉的嘴,元旦也要罵人。

國小老師該不該加油?
以下僅是一年期間,一個台北縣之報導,其他縣市呢?
所以,權力使人腐化,一點沒錯。

中國時報 2008.01.01 
性騷擾… 不適任教師3解聘1停聘
許俊偉/北縣報導

 去年四月,北縣某國小爆發自然科老師,強將粉筆塞進4名學童嘴中,甚至還逼迫學童吞下粉筆。當時這名老師書寫板書轉身後,因看到台下小朋友吵鬧,竟一邊說著「再講就讓你們吃粉筆」,一邊就把手中粉筆塞進學童嘴裡,離譜行徑引起譁然。

 隨後六月,某患有先天性糖尿病的國小學童,數度在課堂上發病,未料導師竟不准她上課吃巧克力膏,以致延誤補充血糖而昏迷;事後學校甚至還傳說要求孩子轉班,小朋友自責害怕,前後一個星期不敢上學。

 粉筆硬塞學生嘴

 上述這類不適任教師案時有所聞,回顧去年,北縣共有9件教師行為不檢或教學不力的輔導案件,裡頭甚至不乏教師性騷擾孩子的案件,其中有3位老師遭解聘、1位老師遭停聘。

 根據教育局統計,去年全縣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教師輔導案件達4件。特教科長歐人豪解釋,由於這類案件大多情節較為重大,所以上述3解聘、1停聘的個案,都屬於這類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情事。

 長期猥褻女學童

 另外還有5件是像不當管教、班級經營不良等教學不力案件,歐人豪說,由於這類案件都有所謂輔導觀察期,他坦言只要老師輔導期間稍有改善,通常教評會很難隨意對教師懲戒或停、解聘。

 據了解,解聘案中就有教師長期對女學童出現摸胸猥褻動作。該名教師除會以手撩女童衣服或往內伸,還有多次在衣外摸胸,甚至藉故上課需要從後面抱住學生。離譜的是,事件爆發後教育局介入調查,卻發現教師不當行為竟長達1年,且另有其他女童也受害。

 這名教師被送交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除遭核定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課程和心理輔導,也被記了大過,最後還遭教評會解聘。

 偽造獎懲文書令

 還有老師則是被民眾檢舉涉及多起偽造獎懲文書令的行為,由於嚴重影響校譽,校方除交由警方依法偵辦,教評會最後也將他解聘。

 教育局強調,面對上述離譜的教師行為,該局絕對不手軟,全依規定核定學校教評會送來的懲處,目的就為展現教育局嚴懲決心,提醒所有老師不該有損師道。

現代俠盜 2007-12-29 00:32:59

多謝phil6dog 兄的結論,我能接受此結論。並且令我再想多說幾句(本不想再回應了)。

前面提到「樂生運動的學生們…去與警察打架…但是溫和而堅定去作,相信必會激起許多回應喔」。對這類「隔岸觀火,說風涼話」,「站在統治階級一邊,指手劃腳對反抗的弱勢者下指導棋」,「自己不落水,一身乾」的人,本盜特別反感。
這種人,只會「和」稀泥,滿腦「得失」算計,最後翹著二郎腿,悠悠閒閒的享受別人打拼換來的「社會進步」成果,還不自覺,以為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這類人的眼中是學生「去與警察打架」,好像警察吃虧了。其實吃盡苦頭,委屈的是學生們。沒有被警察粗暴「架走」過的人是體會不出來的。此種經驗,非平常的人所能聞問的。學生貪圖的是什麼?
大家讀丘延亮「當我再到景美軍監抗爭」一文,花幾分鐘時間就很輕鬆的讀完。可能只有一點點的感覺,因為你們沒有「被迫害」,曾經在牢裡有呆過一天的經驗(我有)。
丘教授貪圖的又是什麼?個人利益嗎?算計過得失嗎?

同樣,學生告老師,表面上好像老師吃虧了,學生「反」了。其實,小孩及家長遭受此待遇的委屈心情,何處宣洩,你們嚐過敗訴的滋味嗎(我有)?他們吃飽,撐著,花錢,花時間打官司,為什麼?

這個社會處處不公平,大欺小,強凌弱,是非不明。不用心去看,不用心去聽,是不會知道的。他們需要我們去幫助,申援。
同樣,有權力的人,在享受來自四面八方的光環之餘,對被權力駕馭的一方,也要自我節制,多替對方想想。不要再替社會製造更多的不公不義。
看看教育部「留德」的法學博士,掌握權力後的作為,施展公權力的霸氣。此次拆「大中至正」,就是有理,一百個應該,也應細膩點。公門好修行,為官當權者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