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1 08:51:18布魯斯

移民署的不可能任務(中時,2006.12.21)&苦勞網評論報導

刊登在中國時報,2006.12.21時論廣場。編輯只改了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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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保障外籍配偶人權?
廖元豪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成員)

陳總統在今天(12/20)表示,「外籍配偶是台灣的一分子」,「外籍配偶人權的保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這些話語,真是讓人眼睛一亮,再次讚嘆陳總統多元開放的人權理念。但是內政部長緊接著所稱的「移民署掛牌成立,落實人權立國」,卻會讓所有爭取移民人權的夥伴哭笑不得。

事實上,「移民署」對「保障外籍配偶人權」不但沒有助益,反而極可能有負面效果。筆者與其他移民人權團體,曾多次為立法院待審中的「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與內政部、境管局,以及其他即將進入移民署的官員協商討論。但所聽到的回應,總是不斷地強調「查察」、「國民素質」、「兩千三百萬人的負擔」等等把移民當潛在罪犯的話語。尤有甚者,在討論民間版「移民法」中的「移民人權專章」之時,內政部與相關官員毫不忌諱地表示出排拒與猶豫的態度。他們不斷告訴移民人權團體:「我們(將來的移民署)應該只單純負責『查察』」,甚至說「台灣人的人權都不受保障了,何況外配?」。這樣根本不把「外籍配偶」當「台灣人」的態度,怎能落實陳總統「保障外籍配偶人權」的宣示?

移民署只是個組織,而要保障人權,真正的重點在於作用法—移民法—的內容。現行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不但對移民人權的保障未置一詞,更容許外事警察單位使用完全不合正當程序、不符比例原則,更不顧家庭天倫的手段來「對付」婚姻移民。而行政院版的移民法修正草案,不但沒有處理這些問題,反一味強化移民執法者的查緝、臨檢、訪談與強制處分權。這樣的設計,與「保障外籍配偶人權」何干?有了移民署,外籍配偶受家暴的比率會降低嗎?被政客與媒體污名化的機會能減少嗎?在交易與受僱時就能夠不被歧視嗎?如果以為讓新移民女性到總統府演唱「甜蜜蜜」並唱「感謝」詩歌,就是保障人權,那與主流媒體總是要原住民族唱歌跳舞的刻板印象有何不同?

真正的問題是:行政院版與現行的移民法完全沒有關切外籍配偶的「人權」,而是把他們當作「潛在犯罪者」或「資源搶奪者」來處理。當法律把新移民女性定位成入侵者的時候,新成立的移民署也只會強化這種敵對傾向。

真正要保障婚姻移民免於侵害,並且受到平等而有尊嚴之對待,不能只靠總統的口頭提示。必須在移民法中明確清楚地保障他們免於來自公私部門的歧視與侵害,並且讓移民署這個執法機關擔任積極保障新移民免於侵害的任務。李部長以及即將開張的移民署,如果要落實陳總統的「人權第一」,請主動採納民間版移民法的「人權專章」,讓移民法不再僅是「移民管理法」,同時也是「移民保障法」;更讓移民署的成員除了「抓非法移民」外,也擔任制止他人侵害移民人權的職務。否則,特別成立一個組織來「管理移民」,那只是對陳總統偉大宣示的反諷而已。

看看苦勞網的一個報導。(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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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評論 2006/12/21 苦勞網社會運動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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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是人,不是黑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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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政府,已經到了惡搞都不用串供的地步,同一天,同一個內政部,一方面大張旗鼓邀請總統陳水扁參與「咱的媳婦、咱的子」的提升外籍配偶人權活動,當場還點亮「人權第一」象徵全方位推動尊重人權政策,另一方面卻公布了兩大戕害外籍配偶人權的政策。再對比內政部一直以來對於移民署、移民法的功能,始終以「查察」為主的國境控管態度,但「人權樣版戲」卻演得臉部紅氣不喘,台灣新移民未來的處境實在堪慮。

  外籍配偶要融入台灣有多難?入境要面談、得到居留權要三查五審、要能工作也要有資格和入境年限,更別提代表基本權益的「身份證」更是猶如苦等寒窯。但昨天,內政部仍嫌不夠,又公布了兩個政策,一個是所有外籍配偶來台,夫妻都須面談,另一個則是訂定中國人民來台定居配額。

  其實外籍配偶來台早有面談制度,在母國台灣辦事處就進行篩選,已經讓人怨聲載道。而民進黨政府以外籍配偶已有境外面談為由,在大陸地區法實行辦事處面談,而在2003年實行國境內面談,也搞得天怒人怨。現在更離譜,又以大陸配偶實行國境內面談成效良好,外籍配偶也要比照實施國境內面談。

  這種將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互為政策犄角,利用台灣人排外的潛藏心理,以互相比嚴的方式合理化國境控管政策,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設定大陸配偶的入籍財產資格,也是以外籍配偶行之有年作為理由。

  而現在內政部提出的國境內面談制度,不僅入境要面談,之後每隔幾年居留證到期換證,也要面談,外籍配偶的家庭已經夠弱勢,有多少人會因為語言不通、台籍配偶溝通不良、家庭失和夫家故意惡搞而因此取消居留,被強制遣送回國?這種每隔幾年就強迫外籍配偶送檢的政策,不是在對待人,根本就是把外籍配偶當成時時會出問題的「黑心商品」。

  至於移民配額制度也是從緊到嚴,原本大陸配偶的配額制只有法源,入出境管理局以政策指導進行每月500人的控管,到昨天才正式提出政策交由行政院核定。事實上,外籍配偶的配額也有法源,目前打算只用「面談」方式進行控管,只要大陸配偶的配額制實行順利,遲早也會落在外籍配偶身上。

  台灣今年在美國2006人口販運報告中被降一級,淪為與中國同級的第二級觀察名單,急得行政院上下不斷召開會議想辦法,但想來想去卻從來不認真改革移民及外勞政策,並裁罰人蛇集團,抓到後也未有重處,只想著如何管制國境,讓官員及台灣人將源源進入台灣的新移民,都視為犯罪嫌疑人,都是可能會充斥台灣婚姻市場、增加台灣負擔、安全危害的「不良品」,要經過不斷的查察確認才能保障國境安全,抓到一個就銷毀一個直接遣送回國,然後累積起來的遣送數字就是政策成果,這是哪門子人權立國?


kiki 2008-05-09 13:58:16

我個人對於大陸朋友 或越南 或者是印尼來ㄉ朋友們都抱持著很同情ㄉ心態 畢竟從那嚜遠ㄉ地方離鄉背景為了討生活而來這人生地不熟ㄉ地方工作
只是為ㄌ要餬口

但是 很多的人就是利用台灣人ㄉ同情心做著非法的事,外籍工人是真ㄉ很便宜沒錯,可是很多人都利用來台觀光或者假借嫁來台灣ㄉ理由從事不政盪的活動
我就覺得這失去了原本ㄉ意義了
況且我覺ㄉ台灣現在失多
實在沒有必要要用到外籍人士吧!
台灣要站起來! 就要先保障人民的工作
讓他們有些所得
降子社會ㄉ經濟才會好阿!不是嗎?
拼經濟!?
是拼台灣經濟還是大陸的經濟?
他們在台灣賺個短短ㄉ3ㄍ月,回去就可以吃香ㄉ喝辣的,而台灣ㄉ那些辛苦工作ㄉ勞工朋友呢?
到底現在是大陸勞工?還是台傭?


這是個人的一些些的感想啦

Junk 2007-09-29 20:21:33

I have sent an email to your account of Cheng Chi U. However, no reply until now. I have some unique ideas which could share with you in terms of human right struggling with authority, I guaranty you. Can u please contact with me ASAP.

Arthur 2007-07-18 12:29:31

各位大德:我想說一句話,我以身為一個中國人和台灣人為榮!但卻為我們的民族性為恥,在你們批評任何外籍新娘前請先到&quot歐&quot美&quot國家感受一下你們自己是何許人也,在這些人眼中我們只不過是一隻Yellow Monkeyish你們用相同的眼光看待比我們弱勢的國家(自以為)的外籍新娘,要別人尊重你,請你先懂得如何尊重別人. 一個娶了歐美國家新娘的台灣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