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2 17:34:34布魯斯

獲選中央社「2006台灣十大潛力人物」報導

中央通訊社舉辦了一個「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的評選。
去年(第一屆)的「法律-政治」類從缺,今年竟然挑出
我來,真是不好意思。尤其今年度其他得獎人的成就,
其實都遠遠在我之上。

當然,對有點兒愛現的我,這是有鼓勵作用的。

我比較得意的,是今天頒獎後的致答詞:

「謝謝我的妻子少芬,多年支持鼓勵我,在一個非常不浪漫
的領域(法律)中,追求浪漫的夢想」

「我的夢想是:『法律不再是純中立的,正義不再是抽象的;
相反的,法律要有立場—哪裡有壓迫,哪裡有反抗,法律就要
去那裡!』」

「我還要對今天剛滿三歲的女兒kiki說:『Happy Birth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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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的一般報導請見
http://www.cna.com.tw/ad/2006bm/2006bm.htm

http://cna.com.tw/top10/20060112cap0243.html

http://www.cna.com.tw/spec/index.php?no=0330

關於我的報導,標題居然是「以李小龍為師」。一般人看了可能
以為是「體育競技類」或是「電影藝術類」的呢。今天在頒獎典
禮,也有人問起這一點,可見這真的是挺引人注目的LKK特色吧。

報導可在中央通訊社網站看到:http://www.cna.com.tw/

2006台灣十大潛力人物|法律政治類得獎人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二日電)

重考和留級、喜歡李小龍、五十七年次、憲法,這些是形容政治
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兼公法中心主任廖元豪的「關鍵字」。充滿
創見的他,倡導「法律是非主流的顛覆工具」,他要當個不一樣
的學者,讓大家了解「法律人不是都那麼
無聊的」。

  廖元豪在東吳大學唸法律學系和研究所,並負笈美國印第安
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攻讀法學博士,二○○三年返台任教,學術
專長為憲法、反歧視法、移民法等。

  喜歡參與社團活動的廖元豪,國中時期獲管樂比賽全國冠軍
,高中擔任師大附中語言社長。儘管在中學時期屬於鋒頭人物,
但這個階段卻也嚐到重考、留級的苦澀滋味。他說,當年「一直
沒放棄對自己的信心」,加上家人和老師耳提面命,他安然走過
這段「韜光養晦」的日子。

  回首青春叛逆期的求學過程,他認為,「讀書為何變成要用
逼的」,台灣教育制度一定要改。也因為自己是過來人,碰到所
謂成績不好的學生,他比其他老師更心有戚戚焉,更知道如何循
循善誘。

  一九八七年解嚴後,黨禁、報禁、髮禁等各種「禁」都解除,許多威權
一夕瓦解,對廖元豪衝擊很大;尤其當時有很多憲政論點很精采,讓他對
「國家根本大法」感到興趣。選讀法律系時,他就不打算考律師或法官,
一心要走學術之路。

  由於鑽研種族平權議題,唸博士班時,他和友人幫一位中國大陸配偶
(元豪按:其實是「原籍大陸」但現在早已入籍定居於台灣,可以投票選
總統,應該是不折不扣的「台灣公民」)打官司,因為此人考上公務員卻
不能任職,案子目前聲請釋憲。

  學成回台後,廖元豪發現台灣移民、移工數量很多,衝擊台灣的自我
認同,整個社會卻不太適應。他說,移民、移工是一面鏡子,檢視台灣人
是否「自大又自卑」;其實它可以豐富台灣文化,遺憾政府相關的決策,
卻沒有看到這一點。

  秉持「法律作為實現正義的社會工具」信念,廖元豪加入「移民移住
人權修法聯盟」,擔任「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召集人,參與「反對假分
級制度聯盟」與「性別人權協會」多項活動,擔任公部門相關諮詢與教育
工作,並常在報章雜誌發表理念。

  他感觸良多的說,「學法律的人在社運圈太少」,法律人應該對社會
多一點貢獻、多一點熱情,「可是一般的律師、學者或學生,這些年很冷
漠,從事社運活動時,在法律圈看不到同伴,覺得很孤單,也很可惜」。

  儘管如此,廖元豪仍致力將法律當作社會改革的工具,突破「法律是
維持社會秩序」的迷思。對於獲選「台灣十大潛力人物」,他說很榮幸,
也許自己可以當個「不太一樣的型」,希望外界對法律人不再有刻板印象。

  廖元豪的研究室擺放多張李小龍的海報和照片,他的英文名字也取為「Bruce」,可見李小龍是他多推崇的偶像。

  在廖元豪眼中,李小龍除了是功夫明星,重點是「他永遠讓人看到一
個有自信的人」,他雖是苦練出身的武術家,卻批評傳統武術,擁有一套
武術哲學,「堅持做自己」,不被傳統拘泥,充滿個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