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5 14:54:19布魯斯

正名運動適可而止(蘋果日報,2004.12.10)

正名運動適可而止
蘋果日報(論壇)2004年12月10日


陳總統只說要把「駐外使館」與「國營企業」更名,我們的教育
部卻主動表示要配合推動正名。弄得國內外所有名帶「中國」、「中
華」的公私立學校都忐忑不安。其實,教育部真的有這個權力嗎?

教部無權干涉校名。

就私校而言,無論是國內各級學校或是所謂「海外僑校」,只要
是私立學校,就應該享有自主決定權。教育部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
內,監督教育事務。哪裡有權搞「政治正確」叫人家改名?大法官釋
字第四七九號解釋早就指出:人民團體的「命名」涉及成員認同,是
結社自由的核心,所以政府不得任意干涉。當年的「中國比較法學會」
可正是因此可以獲准改為「台灣法學會」的呢。孰知,以前是不給你
改;現在是逼著你改。政黨輪替,國家對人民團體「命名權」不尊重,
頤指氣使的態度則一。

教育部或許會抗辯說它又沒有「強迫」改名,只是「勸說」。怎
麼「勸」呢?原來是用「錢」來「勸」。換句話說,政府大把出資補
助「海外僑校」,所以叫你改名就改名。但用錢壓迫人家改名,逼人
家放棄憲法上的權利,這一樣是憲法不許的。

美國許多大學為了抗議布希政府的同性戀政策,拒絕讓國防部進
校園招募預官。國防部則用「撤回補助款」來威脅各校配合。結果最
近聯邦法院判決國防部敗訴,因為學校有權利決定讓誰進校園,政府
不可以用「出錢是老大」的態度迫使學校就範。

事事皆管威權心態

相對來看,我們的教育部,多年來靠著補助款權力,把包括大專
院校的各級私立學校視為禁臠的態度,實在要改。哪有一個「卓越」
的教育機構,是在凡事聽命、卑躬屈膝的氣氛下發展出來的呢?一個
連自己名字都守不住的學校,有什麼本事教導出獨立思考的學生呢?

更根本的問題,其實還是那個老大的威權心態:我有權、有錢,
所以即使與教育事務無關的事項,我也要管!奉勸教育部,專心回到
教育領域。你們應該做的事,是幫學校擋住外界政治的干擾,讓校長
老師不用去議會被羞辱;不要反把無聊的政治帶到校園!

廖元豪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