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4 00:55:00布魯斯
美國電影裡的中國功夫(2001.11.12)
近年來,「中國功夫」又成為好萊塢電影的一大元素。別提成龍、李連杰與李安的走紅,就是純美國人拍/演的電影,也往往出現炫麗的武術畫面。「駭客任務」與「霹靂嬌娃」固是大賣特賣,日前有部「三劍客」的劇情明明被罵得臭頭,靠著香港的熊欣欣(演過「黃飛鴻3—獅王爭霸」中的「鬼腳七」)抄襲一點「黃飛鴻」的牙慧,也能搶下全美票房冠軍。有一次到量販店補貨,看到一個收銀員的胸口別了一個成龍主演的「西域威龍」的別章,少芬隨口問問他有沒有看過「尖峰時刻2」。他居然如數家珍般告訴我們他看過多少功夫片。如果他只說些在美國上映過的電影也就罷了,甚至連Once Upon A Time In China(黃飛鴻)、Tai Chi Master(太極張三丰)等港片都滾瓜爛熟,真是嚇壞我也(當時幾個台灣人一夥,只有我聽得懂他在說什麼,其他英文比我好的人由於不看這類電影,站在旁邊好像聽幫會切口暗語一樣)。
昨天下午特別去電影院看了李連杰主演的The One(台灣好像譯為「救世主」),晚上在家看電視又看到李連杰插花的「致命武器4」。再看看許多電影甚至電視劇的動作都愈來愈像「駭客任務」,中國功夫又再度成為美國電影元素的一部分,已經無可置疑。這個現象,對我這個從小迷功夫電影的到大的人,自然有很大的鼓舞作用,這兒也寫一點隨筆感想。
我把美國電影所接受的中國功夫,分為三個模式/時期:李小龍模式、成龍模式,以及袁和平—駭客任務模式。這三種不同模式的功夫電影,也代表不同但重疊的「時期」。李小龍是打入好萊塢,並且打響「中國功夫」或是「武術」(martial art)名號的第一人,這是無庸置疑的。之後多年的美國「功夫電影」拍了不少,基本上都在李小龍的陰影之下。成龍直至「紅番區」開始,才算打入美國,並且迅速成為一線明星。他特殊的打鬥設計方式,也吸引許多美國人。而袁和平職司武術指導的「駭客任務」,則又開創了一個新紀元。他使武術跳出打鬥與搏擊的本質,讓美國人可以接受中國「武俠」電影裡頭炫麗但不寫實的動作。成為之後許多科幻電影的重要成分。但是這三個時期並不是「有我無你」,而是相互混合。也就是說,越到後期,電影中的武術動作與場景,越有著三種模式的混合。李小龍式的狠勁、成龍的寫實與逗趣,還有袁和平的飛簷走壁,揉合成一幅全新的面貌。
李小龍模式
李小龍在七0年代的影響力是非常巨大的。在香港、台灣,他掀起功夫片的旋風,而且他過世後還陸續湧出一大堆自命「接班人」的「X小龍」之類的人。有好幾年,港台的功夫電影,連裡頭的打鬥動作風格,都東施效顰地學著李小龍。至於在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則是首次讓這些洋人見識並且接受「中國功夫」,同時創造出一種新的電影類型。之後的尚克勞范達美、史帝芬席格等人,都是拜李小龍之賜,走這條線出來的。
為什麼李小龍能打進好萊塢?這其實跟他個人的風格、個性,以及他在美國居住多年並開設武館的經驗,有很大的關係。從中國武術來說,李小龍其實不是一個「正統派」,而是一個「革命黨」甚或「顛覆者」。他的功夫底子確是中國武術,尤其是詠春拳,可是他自己創設的「截拳道」則是極度實用,徹底反對傳統的練功法與武術哲學的。他在書中雖然援引中國哲學的精神,卻嚴厲批評傳統武術的不切實際——什麼練套拳、蹲馬步,都給他罵得一文不值。他相信「最簡單的動作就是最有效的動作」,所以那些鷂子翻身、凌空旋踢之類的華麗動作,在截拳道中是不鼓勵的,甚至在他的電影也難得看到的。
然而,這種「簡單有效」或許也就是當年能夠說服美國人接受的原因之一。在七0年代,香港的「武俠電影」中的動作,與其說是「武術」,不如說是「跳舞」——而且是美感不高的舞蹈。美國人要的是「力」,要有勁、有爆發力的感覺。這一點,李小龍帶給他們了。美國人看到,原來「打架」可以這麼漂亮這麼爽;原來同樣一個鉤拳,可以做得這麼美又有力。從今天的角度看來,李小龍電影的武術動作真是十分單純的:簡單的側踢、直拳、鉤拳,構成他大部分的動作。「後旋踢」可以說是他電影中極複雜的動作了(在他的書裡頭,這種動作都是他反對的,因為他覺得根本不實用)。李小龍的特色,就在於他把多年武術訓練的功力,帶到這種簡單有效的動作裡頭。當時有美國著名影評家說,看過李小龍的電影,覺得紐瑞耶夫(逃離蘇聯投奔美國的國寶級芭蕾名家)簡直像個卡車司機。就知道當時李小龍那種「力就是美」的邏輯,真的成功地征服美國人。
當然這也跟李小龍自己的個性風格,還有當時的時代風氣有關。七0年代還是一個崇拜個人英雄的時期,李小龍的個人「外顯」英雄色彩是極重的。而美國更是一個英雄主義的國家,至今仍然如此——你比我強,我就死心塌地服你,你比我差,就徹底看不起你。而李小龍對自己的功夫,展露出無限自信。他在電影中的狂氣,塑造出強烈的英雄氣質。他在當時作為華埠中第一個教授外國人中國武術的武術家,時時要面對中外武術界的質疑與挑戰。李小龍的因應方式就是不斷的正面回應——接受踢館,用實力讓你臣服!這是十足的美式作風,也是他能夠讓美國人接受的重要原因。
李小龍電影中的武術,是實戰、強調速度與力道,但未必有炫麗繁雜的花招。但是之後有意打入美國的港產武打片,卻多半失敗。失敗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只抓到一些皮毛。學了李小龍的一些招牌動作或是叫聲,卻沒能展現同樣的「力」。(成龍曾說,在「砲彈飛車」闖美國市場失敗後,美國人告訴他,你的電影動作沒有力,他才恍然大悟)這也是為什麼之後的美式功夫片,雖然那些功夫明星的動作遠不及李小龍漂亮,甚至也不如香港許多打仔,卻還有不錯票房的理由——洋人就是孔武有力,拍戲也重視「力」。另一個原因,則是李小龍有他無法取代的個人風格與魅力。他可以用簡單的動作——一個簡單的直拳或前踢——,展現出力與美,同時又有高度說服性——多少人當初真的(至少在看完電影之際)相信李小龍可以以一當百。但別人可不行。電影是個影像媒體,簡單的動作就意味著單調沒變化。李小龍只要一個微笑睥睨的眼神,加上那個結合詠春與西洋拳擊的招牌架勢,就可以迷倒千千萬萬人。沒有這種「克力斯馬」(charisma)型魅力(成龍也曾在他的回憶錄中提及,當年他在當李小龍電影的臨時演員時,就親眼看到李小龍的「光芒四射」。無論哪個場合,無論排演或是私下,李小龍一出現,一開口,旁人就黯淡無光)的人,就得另起爐灶,想些別的辦法來吸引人。然而這種魅力的人一直沒再出現過,而怎樣的「爐灶」才能說服美國人,香港一摸索就摸了二十多年,才由成龍打進這個市場。
成龍模式
其實在李小龍過世後,成龍電影在八0年代就已經在亞洲打出一片天了。他努力從李小龍陰影中跳出,不要「成」為李小「龍」,而要做他自己。剛剛走紅時的「蛇形刁手」、「醉拳」等片,就我們中國觀眾看來是很好看很有趣的,不過那時大概也沒想要靠這些片打進美國市場。一方面是中國古裝,對洋人可能覺得太陌生;另外就是動作雖然生動有趣,但是沒什麼力道與速度感。一直到「A計畫」把動作速度加快,到「警察故事」把十足力道放進去之後,我認為「成龍式的動作」已有大成。雜耍式的逗趣動作,加上激烈且迅速的交手,配合周圍場景道具——雨傘、桌子、水壺都可以是武器。看成龍的電影動作本身,就是一種高度享受。而且他有時雖然也能以一敵十,可是決不像李小龍那樣,站在場中間面對眾人圍困,然後從容地幹掉多人。成龍的群毆場面,一定是到處逃竄,東奔西跑,指東打西,最後滿身血污、氣喘吁吁地勝利。這也反映了另一個時代的來臨——英雄偶像仍然存在,但是是平實接近人性的英雄,而不是李小龍式睥睨當世或為大我犧牲(「精武門」中最後陳真被逮捕,在數十枝槍口下,仍然奮起飛踢。畫面在他正面飛起的那一刻停格,槍聲同時響起)的那種超人。
我曾經大惑不解,為什麼「警察故事」之後的成龍,卻仍始終無法真正打入美國市場?他的動作場景夠「現代」,也應該符合「美式」的風格標準。講力道速度,可比其他美國功夫片好太多了,何況他還加上繁瑣有趣的場面設計。換句話說,李小龍是用「簡潔」來展現「力道」,成龍卻是第一個能夠「複雜炫麗」又「有力」的人。為什麼當年試著推銷「警察故事1」這麼有水準的警匪動作片,卻在美乏人問津?反之,成龍真正開始征服美國的「紅番區」,我實在不覺得那是他的佳作。至於後面的「尖峰時刻1」,他自己都說那是爛片。
現在看看,比較能理解於一二了。第一,因為以前美國人是幾乎不看外國片,尤其是亞洲電影的。一部片中,從頭到尾都沒有美國人,一堆中國人的故事有什麼好看的。這一點當然九0年代後改觀不少。第二,純就動作來說,「警察故事」還是「美式」動作為主——現代場景的快速有力打鬥、槍戰畫面。這些對美國人沒有「額外」的吸引力,因為美國片自已也找得到這些元素。在我們看來,成龍當然在動作場面上做得精緻得多,可是對美國人,似乎這一點加分還不足以使得他們掏腰包去看一部外國片,或由外國人主演的片子——要比場面,好萊塢還會輸人了嗎?
「紅番區」與「尖峰時刻」的成功,除了以美國當背景之外,在動作方面,也從力道速度的「激烈性」轉移到「逗趣」與「精緻」(成龍這把年紀,也不適合做出太激烈的動作了),這找出了另一種吸引美國人的元素——在「尖峰時刻」中拿汽車方向盤當武器,在「紅番區」裡更是從冰箱、購物車、雪橇等都是可用的打鬥器材。他展現的,與其說是精采的武術動作,不如說是有趣。電影院充斥著的笑聲可為明證。
袁和平—駭客任務模式
另一個最近讓美國人耳目一新,並且掀起模仿之風的,就是袁和平在「駭客任務」的動作設計了。袁和平在香港導演過許多電影,也擔任武術指導多年。李連杰主演的「黃飛鴻」系列,就是袁和平設計的武術動作。
袁和平的動作設計模式,與成龍李小龍最大的不同,在於他相當「古典」。李小龍與成龍那種西洋搏擊式的出拳方式,前後左右的跳躍閃躲,在他的動作場面中都鮮少出現。在清裝戲中,一個黃飛鴻式的四平大馬擺出來,加上平攤的雙手,真有氣概。可是同樣的場景放在現代紐約的街頭,就非常古怪不搭調。
因此,可以看到的是,袁和平式的動作設計(不一定是袁和平自己導演或指導的)——北派武術的大開大闔、空中翻滾,加上凌空「定格」與慢動作——往往是出現在「科幻片」(駭客任務,或是李連杰的The One)、「古裝片」(臥虎藏龍、三劍客),或是如「霹靂嬌娃」的喜劇片。他的片子反而不適合出現在現代的純街頭打鬥,因為他太漂亮、太炫,太不切實際了。美國人也看出,這種炫麗的動作,配合上好萊塢的高科技影像技術,又可以創造出好多片型出來。
可見在商業邏輯下,「武功好壞」從來不是最重要的。必須找出「適合當地電影播出」的動作模式,李小龍在七0年代找到了,成龍與袁和平各在九0年代以及新世紀被美國人挖掘出新的可用題材。從我們這種看慣功夫片、武俠片的人觀之,「臥虎藏龍」的動作場面頂多算是「中上」程度,哪裡能與「黃飛鴻之男兒當自強」中,李連杰與甄子丹持棍對決的畫面鏡頭相比?甚至比起多年前「倩女幽魂」王祖賢的凌空飛舞,都頗有不及。美國人津津樂道的「周潤發與章子怡飛躍竹林」,一點兒「力道」也沒有,那兒有「武」的感覺?這可能也是這部片在香港與大陸賣得不盡理想的原因之一。成龍在美大賣的「尖峰時刻」在亞洲也不是很受歡迎。不過對於沒見過世面的美國人來說,這些就很夠了。
李連杰
李連杰的身手之好是無庸置疑的。身形柔軟、出拳又快又有勁。可是我認為他在功夫電影的地位,遠不及前面三人,因為他是個「武匠」——可以在導演與武術指導安排下,打出漂亮的動作,可是自己並沒有設計「風格」的能力。所以,在香港拍片時期,他必須直到徐克與袁和平的「黃飛鴻」系列,才能找到一條適合他發揮身手的路。之前與之後的片子,其實都很糟蹋他的身手。我看過一部他早期的片子,戴個鴨舌帽在美國跟洋人流氓打架,整個調調就是不對勁。之後的方世玉等片也未必能把他的武術展現得很好。敗筆之一就是模仿李小龍的「新精武門」,看李連杰模仿李小龍跳躍遊走打刺拳,就真不是那麼一回事。他的武術底子是非常古典傳統的,不像李小龍成龍甄子丹那樣,中外新舊通吃。
所以他在美國的幾部電影中,「致命武器4」雖然戲份不重,但是幾個時間不長的動作場面還是挺有震撼效果的。可是「致命羅密歐」(Romeo Must Die)就又好像駭客任務跟流氓打架一樣,怪里怪氣。暑假時看了盧貝松導的「龍吻」(Kiss of Dragon)到底是名家導演,雖然李小龍味稍重(在二十一世紀的巴黎警察局,還會冒出數十個身著空手道服的人與他對打?最後不但這些人都被打倒,而且許多都是小腿骨被打傷倒地,這不擺明是紀念李小龍「精武門」中到日本武館踢館的那一景?),而且殺得血流成河,還算是頗有味道的。而昨天看的The One,放在科幻片背景與畫面下,配上柔軟迅捷的八卦掌走步與電腦特效,也相當適合他的功夫風格。可見他的片子有好有壞(從動作角度來看),但是有幾分是他自己的因素?因此,他是一個影星,一個武打明星,但是不似前三人,在功夫電影具有宗師的地位。基本上來講,他與袁和平式的動作模式,是最好的搭配——就像當年的黃飛鴻第一與第二集一樣。
昨天下午特別去電影院看了李連杰主演的The One(台灣好像譯為「救世主」),晚上在家看電視又看到李連杰插花的「致命武器4」。再看看許多電影甚至電視劇的動作都愈來愈像「駭客任務」,中國功夫又再度成為美國電影元素的一部分,已經無可置疑。這個現象,對我這個從小迷功夫電影的到大的人,自然有很大的鼓舞作用,這兒也寫一點隨筆感想。
我把美國電影所接受的中國功夫,分為三個模式/時期:李小龍模式、成龍模式,以及袁和平—駭客任務模式。這三種不同模式的功夫電影,也代表不同但重疊的「時期」。李小龍是打入好萊塢,並且打響「中國功夫」或是「武術」(martial art)名號的第一人,這是無庸置疑的。之後多年的美國「功夫電影」拍了不少,基本上都在李小龍的陰影之下。成龍直至「紅番區」開始,才算打入美國,並且迅速成為一線明星。他特殊的打鬥設計方式,也吸引許多美國人。而袁和平職司武術指導的「駭客任務」,則又開創了一個新紀元。他使武術跳出打鬥與搏擊的本質,讓美國人可以接受中國「武俠」電影裡頭炫麗但不寫實的動作。成為之後許多科幻電影的重要成分。但是這三個時期並不是「有我無你」,而是相互混合。也就是說,越到後期,電影中的武術動作與場景,越有著三種模式的混合。李小龍式的狠勁、成龍的寫實與逗趣,還有袁和平的飛簷走壁,揉合成一幅全新的面貌。
李小龍模式
李小龍在七0年代的影響力是非常巨大的。在香港、台灣,他掀起功夫片的旋風,而且他過世後還陸續湧出一大堆自命「接班人」的「X小龍」之類的人。有好幾年,港台的功夫電影,連裡頭的打鬥動作風格,都東施效顰地學著李小龍。至於在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則是首次讓這些洋人見識並且接受「中國功夫」,同時創造出一種新的電影類型。之後的尚克勞范達美、史帝芬席格等人,都是拜李小龍之賜,走這條線出來的。
為什麼李小龍能打進好萊塢?這其實跟他個人的風格、個性,以及他在美國居住多年並開設武館的經驗,有很大的關係。從中國武術來說,李小龍其實不是一個「正統派」,而是一個「革命黨」甚或「顛覆者」。他的功夫底子確是中國武術,尤其是詠春拳,可是他自己創設的「截拳道」則是極度實用,徹底反對傳統的練功法與武術哲學的。他在書中雖然援引中國哲學的精神,卻嚴厲批評傳統武術的不切實際——什麼練套拳、蹲馬步,都給他罵得一文不值。他相信「最簡單的動作就是最有效的動作」,所以那些鷂子翻身、凌空旋踢之類的華麗動作,在截拳道中是不鼓勵的,甚至在他的電影也難得看到的。
然而,這種「簡單有效」或許也就是當年能夠說服美國人接受的原因之一。在七0年代,香港的「武俠電影」中的動作,與其說是「武術」,不如說是「跳舞」——而且是美感不高的舞蹈。美國人要的是「力」,要有勁、有爆發力的感覺。這一點,李小龍帶給他們了。美國人看到,原來「打架」可以這麼漂亮這麼爽;原來同樣一個鉤拳,可以做得這麼美又有力。從今天的角度看來,李小龍電影的武術動作真是十分單純的:簡單的側踢、直拳、鉤拳,構成他大部分的動作。「後旋踢」可以說是他電影中極複雜的動作了(在他的書裡頭,這種動作都是他反對的,因為他覺得根本不實用)。李小龍的特色,就在於他把多年武術訓練的功力,帶到這種簡單有效的動作裡頭。當時有美國著名影評家說,看過李小龍的電影,覺得紐瑞耶夫(逃離蘇聯投奔美國的國寶級芭蕾名家)簡直像個卡車司機。就知道當時李小龍那種「力就是美」的邏輯,真的成功地征服美國人。
當然這也跟李小龍自己的個性風格,還有當時的時代風氣有關。七0年代還是一個崇拜個人英雄的時期,李小龍的個人「外顯」英雄色彩是極重的。而美國更是一個英雄主義的國家,至今仍然如此——你比我強,我就死心塌地服你,你比我差,就徹底看不起你。而李小龍對自己的功夫,展露出無限自信。他在電影中的狂氣,塑造出強烈的英雄氣質。他在當時作為華埠中第一個教授外國人中國武術的武術家,時時要面對中外武術界的質疑與挑戰。李小龍的因應方式就是不斷的正面回應——接受踢館,用實力讓你臣服!這是十足的美式作風,也是他能夠讓美國人接受的重要原因。
李小龍電影中的武術,是實戰、強調速度與力道,但未必有炫麗繁雜的花招。但是之後有意打入美國的港產武打片,卻多半失敗。失敗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只抓到一些皮毛。學了李小龍的一些招牌動作或是叫聲,卻沒能展現同樣的「力」。(成龍曾說,在「砲彈飛車」闖美國市場失敗後,美國人告訴他,你的電影動作沒有力,他才恍然大悟)這也是為什麼之後的美式功夫片,雖然那些功夫明星的動作遠不及李小龍漂亮,甚至也不如香港許多打仔,卻還有不錯票房的理由——洋人就是孔武有力,拍戲也重視「力」。另一個原因,則是李小龍有他無法取代的個人風格與魅力。他可以用簡單的動作——一個簡單的直拳或前踢——,展現出力與美,同時又有高度說服性——多少人當初真的(至少在看完電影之際)相信李小龍可以以一當百。但別人可不行。電影是個影像媒體,簡單的動作就意味著單調沒變化。李小龍只要一個微笑睥睨的眼神,加上那個結合詠春與西洋拳擊的招牌架勢,就可以迷倒千千萬萬人。沒有這種「克力斯馬」(charisma)型魅力(成龍也曾在他的回憶錄中提及,當年他在當李小龍電影的臨時演員時,就親眼看到李小龍的「光芒四射」。無論哪個場合,無論排演或是私下,李小龍一出現,一開口,旁人就黯淡無光)的人,就得另起爐灶,想些別的辦法來吸引人。然而這種魅力的人一直沒再出現過,而怎樣的「爐灶」才能說服美國人,香港一摸索就摸了二十多年,才由成龍打進這個市場。
成龍模式
其實在李小龍過世後,成龍電影在八0年代就已經在亞洲打出一片天了。他努力從李小龍陰影中跳出,不要「成」為李小「龍」,而要做他自己。剛剛走紅時的「蛇形刁手」、「醉拳」等片,就我們中國觀眾看來是很好看很有趣的,不過那時大概也沒想要靠這些片打進美國市場。一方面是中國古裝,對洋人可能覺得太陌生;另外就是動作雖然生動有趣,但是沒什麼力道與速度感。一直到「A計畫」把動作速度加快,到「警察故事」把十足力道放進去之後,我認為「成龍式的動作」已有大成。雜耍式的逗趣動作,加上激烈且迅速的交手,配合周圍場景道具——雨傘、桌子、水壺都可以是武器。看成龍的電影動作本身,就是一種高度享受。而且他有時雖然也能以一敵十,可是決不像李小龍那樣,站在場中間面對眾人圍困,然後從容地幹掉多人。成龍的群毆場面,一定是到處逃竄,東奔西跑,指東打西,最後滿身血污、氣喘吁吁地勝利。這也反映了另一個時代的來臨——英雄偶像仍然存在,但是是平實接近人性的英雄,而不是李小龍式睥睨當世或為大我犧牲(「精武門」中最後陳真被逮捕,在數十枝槍口下,仍然奮起飛踢。畫面在他正面飛起的那一刻停格,槍聲同時響起)的那種超人。
我曾經大惑不解,為什麼「警察故事」之後的成龍,卻仍始終無法真正打入美國市場?他的動作場景夠「現代」,也應該符合「美式」的風格標準。講力道速度,可比其他美國功夫片好太多了,何況他還加上繁瑣有趣的場面設計。換句話說,李小龍是用「簡潔」來展現「力道」,成龍卻是第一個能夠「複雜炫麗」又「有力」的人。為什麼當年試著推銷「警察故事1」這麼有水準的警匪動作片,卻在美乏人問津?反之,成龍真正開始征服美國的「紅番區」,我實在不覺得那是他的佳作。至於後面的「尖峰時刻1」,他自己都說那是爛片。
現在看看,比較能理解於一二了。第一,因為以前美國人是幾乎不看外國片,尤其是亞洲電影的。一部片中,從頭到尾都沒有美國人,一堆中國人的故事有什麼好看的。這一點當然九0年代後改觀不少。第二,純就動作來說,「警察故事」還是「美式」動作為主——現代場景的快速有力打鬥、槍戰畫面。這些對美國人沒有「額外」的吸引力,因為美國片自已也找得到這些元素。在我們看來,成龍當然在動作場面上做得精緻得多,可是對美國人,似乎這一點加分還不足以使得他們掏腰包去看一部外國片,或由外國人主演的片子——要比場面,好萊塢還會輸人了嗎?
「紅番區」與「尖峰時刻」的成功,除了以美國當背景之外,在動作方面,也從力道速度的「激烈性」轉移到「逗趣」與「精緻」(成龍這把年紀,也不適合做出太激烈的動作了),這找出了另一種吸引美國人的元素——在「尖峰時刻」中拿汽車方向盤當武器,在「紅番區」裡更是從冰箱、購物車、雪橇等都是可用的打鬥器材。他展現的,與其說是精采的武術動作,不如說是有趣。電影院充斥著的笑聲可為明證。
袁和平—駭客任務模式
另一個最近讓美國人耳目一新,並且掀起模仿之風的,就是袁和平在「駭客任務」的動作設計了。袁和平在香港導演過許多電影,也擔任武術指導多年。李連杰主演的「黃飛鴻」系列,就是袁和平設計的武術動作。
袁和平的動作設計模式,與成龍李小龍最大的不同,在於他相當「古典」。李小龍與成龍那種西洋搏擊式的出拳方式,前後左右的跳躍閃躲,在他的動作場面中都鮮少出現。在清裝戲中,一個黃飛鴻式的四平大馬擺出來,加上平攤的雙手,真有氣概。可是同樣的場景放在現代紐約的街頭,就非常古怪不搭調。
因此,可以看到的是,袁和平式的動作設計(不一定是袁和平自己導演或指導的)——北派武術的大開大闔、空中翻滾,加上凌空「定格」與慢動作——往往是出現在「科幻片」(駭客任務,或是李連杰的The One)、「古裝片」(臥虎藏龍、三劍客),或是如「霹靂嬌娃」的喜劇片。他的片子反而不適合出現在現代的純街頭打鬥,因為他太漂亮、太炫,太不切實際了。美國人也看出,這種炫麗的動作,配合上好萊塢的高科技影像技術,又可以創造出好多片型出來。
可見在商業邏輯下,「武功好壞」從來不是最重要的。必須找出「適合當地電影播出」的動作模式,李小龍在七0年代找到了,成龍與袁和平各在九0年代以及新世紀被美國人挖掘出新的可用題材。從我們這種看慣功夫片、武俠片的人觀之,「臥虎藏龍」的動作場面頂多算是「中上」程度,哪裡能與「黃飛鴻之男兒當自強」中,李連杰與甄子丹持棍對決的畫面鏡頭相比?甚至比起多年前「倩女幽魂」王祖賢的凌空飛舞,都頗有不及。美國人津津樂道的「周潤發與章子怡飛躍竹林」,一點兒「力道」也沒有,那兒有「武」的感覺?這可能也是這部片在香港與大陸賣得不盡理想的原因之一。成龍在美大賣的「尖峰時刻」在亞洲也不是很受歡迎。不過對於沒見過世面的美國人來說,這些就很夠了。
李連杰
李連杰的身手之好是無庸置疑的。身形柔軟、出拳又快又有勁。可是我認為他在功夫電影的地位,遠不及前面三人,因為他是個「武匠」——可以在導演與武術指導安排下,打出漂亮的動作,可是自己並沒有設計「風格」的能力。所以,在香港拍片時期,他必須直到徐克與袁和平的「黃飛鴻」系列,才能找到一條適合他發揮身手的路。之前與之後的片子,其實都很糟蹋他的身手。我看過一部他早期的片子,戴個鴨舌帽在美國跟洋人流氓打架,整個調調就是不對勁。之後的方世玉等片也未必能把他的武術展現得很好。敗筆之一就是模仿李小龍的「新精武門」,看李連杰模仿李小龍跳躍遊走打刺拳,就真不是那麼一回事。他的武術底子是非常古典傳統的,不像李小龍成龍甄子丹那樣,中外新舊通吃。
所以他在美國的幾部電影中,「致命武器4」雖然戲份不重,但是幾個時間不長的動作場面還是挺有震撼效果的。可是「致命羅密歐」(Romeo Must Die)就又好像駭客任務跟流氓打架一樣,怪里怪氣。暑假時看了盧貝松導的「龍吻」(Kiss of Dragon)到底是名家導演,雖然李小龍味稍重(在二十一世紀的巴黎警察局,還會冒出數十個身著空手道服的人與他對打?最後不但這些人都被打倒,而且許多都是小腿骨被打傷倒地,這不擺明是紀念李小龍「精武門」中到日本武館踢館的那一景?),而且殺得血流成河,還算是頗有味道的。而昨天看的The One,放在科幻片背景與畫面下,配上柔軟迅捷的八卦掌走步與電腦特效,也相當適合他的功夫風格。可見他的片子有好有壞(從動作角度來看),但是有幾分是他自己的因素?因此,他是一個影星,一個武打明星,但是不似前三人,在功夫電影具有宗師的地位。基本上來講,他與袁和平式的動作模式,是最好的搭配——就像當年的黃飛鴻第一與第二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