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8 18:29:45萊斯頓

現實沒有虛構小說來得真實

【楊照(莊琬華/錄音整理)】

德國哲學家海德格創造出來一個重要的概念「被迫」,也就是說,每個人的存在是「被丟擲」(be thrown)的,個人無法選擇要活在什麼時代,活在什麼環境,這是二十世紀整個哲學思想中經常浮現的一個大問題:我們被投擲在一個別無選擇的思想跟語言環境當中。

小說成為一個實驗室

語言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也因為太過於重要而經常被忽略。我們可以做個實驗,如果半天的時間中,不講話,不用語言思考,把所有語言,不管是口語或者腦子裡思考的語言全部排除,會是怎麼樣的一種狀況?語言與思想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可以說沒有語言就沒有人類的思想,而一個人使用什麼語言,也就決定了他能夠用什麼方式思考。喬治‧歐威爾在《一九八四》中,講述了一個極權專制的大洋國,其領導就是藉由控制語言的方式,來控制每個人的行為。比方說,當大洋國修訂字典的時候,規定只能越編越薄,要將有類似意思的詞語統一,淘汰一些文字,因此人在生活當中能使用的字彙越來越少,到後來連反叛的字句都消失時,就不會產生反叛的思想。所以思想跟文字、語言有非常緊密的關聯。

小說就是使用語言文字虛構出來的一個世界。

小說是虛構的,我們需要虛構的小說第一個理由是,小說所創造出來的雖然是假的世界,但其內在卻是人類或人生最重要的真實,所以小說將「現實」與「真實」分開,現實反而沒有虛構的小說來得真實。第二個理由則是因為作假、虛構是一種最便利的方式,讓我們混雜不同人生的可能性,例如西方流行過一段時間的自然主義小說,就是把人拿來做實驗,因為一個人不可能在同一時間中佔有兩個不同空間,就算有可能,道德上也不允許我們用真正的人生去進行實驗,所以小說成為一個實驗室,它讓人用最簡單的方式去虛構、想像,如果人碰到某件事情、用某種方式生活,他將如何感受,他會變成什麼樣的一個人。第三個理由,就是因為有些東西雖然不存在於現實之中,但人類感官潛在的可能性感知,或許遠高於真正的現實所能提供的經驗,小說的虛構就蘊含了一個意義:創造在現實中我們無法碰觸到的感官的感覺。有一個法文字,意思是「夏日午後在雲端出現的綠光」,傳說中如果看到綠光就可以擁有永遠的幸福,我沒有看過綠光,可是透過文本我能夠感受未曾見過的東西,讓我更驚訝的是,當我真正看到綠光的時候,反而一點也不驚訝,因為它已經藉由文學先創造在我腦海中,我所看到的綠光跟我想像的綠光完全是同一回事。所以虛構就是為了要創造更多的、在現實中我們無法體驗的東西,讓我們因此而變得更加豐富。

所以,好小說的第一個條件是「必須滿足虛構的必要」。如果有些東西可以如實地描寫,可以用其他形式來表達,那麼就不需要小說。小說是一個巨大的特權,因為這個文類特別允許使用者不用寫真實的東西,那麼非得藉由虛構才能表達的東西,才能將它寫成小說,這是好小說的第一個條件。

小說必須要 夠複雜、夠曖昧

第二個條件是好小說「必須要夠複雜」。因為文學在語言上跟情感上的表現,都是要將簡單的東西變複雜。如卡繆有一句名言,嘲諷美國人的膚淺,他說「好像只有在美國那樣一個地方,作為一個小說家,不必同時是一個哲學家」,這意味著卡繆看不起美國人跟美國小說,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卡繆認為作為一位小說家必須同時也是一位哲學家,必須要有一套獨特的對生命的看法與想法,也許自己不需要很清楚了解,可是應該要能用很複雜的方式把它表達出來。閱讀小說就跟使用化妝品一樣,要講究使用前跟使用後有沒有差別,每一部好的小說應該提供一種力量,讓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產生變化,而這種力量通常來自於一種生命的態度,一個哲學的思考,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答案。所以好的小說對讀者的影響往往在於它提出不一樣的問題,強迫讀者去詢問、去面對、去思考,小說中沒有答案。

第三個重要的條件就是「必須夠曖昧」。小說不能提供簡單、明白的答案,必須要在曖昧中讓讀者去思考。它必須要有自己的文字。

每種文類有其基本要求,不能混雜在一起

最後一個條件則是一部好小說「必須符合文類的基本要求」。以逑夜行貨車逜做例子,小說的最後一景,是詹先生與劉小姐兩個人一起看到平交道列車轟隆隆駛來,如果作者安排詹先生拉起劉小姐的手,然後突然施展輕功,一躍就把劉小姐拉上夜行貨車頂上,隨著它往前行,直到天快亮的時候,夜行貨車就變成光明火車,然後飛到天上去了。這樣的安排,會使這篇小說成為百分百的壞小說,因為這樣的情節,只能出現在武俠小說或者奇幻小說中。在閱讀不同的小說文類之前,作者與讀者之間就存在基本的默契,陳映真的小說不能出現輕功,因為讀者預期這是現實小說,在現實上存在的事情才是這篇小說被允許的事件,除非作者採取武俠小說的傳統,否則不可能出現「詹大俠跟劉姑娘」的輕功情節。同樣地,如果寫的是武俠小說,讀者已經有所預期,才能在情節當中傳遞給讀者作者想藉此形式表達的意涵。什麼時候夜行貨車會變成光明火車呢?也許是我五歲女兒最喜歡看的卡通影片,才能有這種情節。每種文類有其基本要求,不能混雜在一起,如果混雜不是藝術上的展全性的話,就會破壞小說最基本的功能。

但是若以羅列出來的這幾個標準來看,小說家舞鶴的文字是非常獨特的,他所寫的感官部分,是把不存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東西加以誇張、擴大,他所表達的東西也是最基本的,把很簡單的事情變得非常非常複雜,他的《餘生》是沒有辦法轉述,很多好的小說,情節也是無法轉述的,例如普魯斯特的作品,因為轉述就是把它簡化,而它真正的意義就在於它的複雜。所以舞鶴的小說在我的心目中百分之百是好小說,有沒有中心思想一點關係都沒有。

大家要多去思考,特別是「小說為什麼要虛構」,如果想清楚這個問題的話,對於寫小說就會有一套好跟壞的標準。

【2004/05/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