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救恩計畫(1)
萬物都是因神的旨意而被造的,
有三樣東西是神配得的:
1.榮耀—所有的讚美
2.尊貴—所有的尊敬和尊崇
3.權柄—所有的主權
羅馬書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當人一遠離神,他們首先犯下的兩個罪是:
1. 他們拒絶將神當作君王一般來榮耀祂 羅1:21
2. 他們對祂每日的看顧不知感恩 羅1:21
遠離神的結果:
1. 人的思想:思想開始腐化
2. 人的內心:愚昧的心變得更加黑暗
聖經裡所謂的「心」指的是我們內在的光景,人心到底有多糟呢?
耶17:9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1.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2. 壞到極處
不管我們多努力遮蓋自己邪惡的心,神是唯一能鑑察人心的。到底神對人的內心有什麼看法?
在馬可福音7:21~22所列出的一切,並不是指每個人都已經犯了其中所有的罪行,但每個人的內心都找得到這些罪的種子。當我們在特定環境下受到刺激時,人就有犯下這些罪的潛力。因此神非常強調一個事實--世人都犯了罪。
罪與罪的後果
罪的定義:罪是一種內在對神悖逆的屬靈態度藉著外在不順服的行為表現出來。罪不只是我們所做的壞事而已,只要當我們能夠做好事,卻不去行也是罪。
雅各書4: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我們稱第一種為「妄為之罪」也就是我們所犯的惡行
第二種為不為之罪,就是該做卻沒有做的善行,其實,不為之罪往往比犯下之罪更嚴重。
雅各書1:15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罪為世人帶來了一個悲劇--就是死亡。罪人要面對三種死亡:
1. 靈命的死亡--內心與神分離。
2. 肉體的死亡--疾病、年老而得的結果。
3. 永恆的死亡--永遠與神的同在隔絕。
第三種死亡是所有不悔改罪人最終的結局。他們將被丟進永火(永遠的火湖)裡。這也稱為第二次的死。
啓示錄20:12~15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或稱「地獄」。
什麼樣的人會被扔在火湖裡?啓示錄21:8提到八種不悔改的罪人
來10:26~27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耶蘇死與復活的目的
耶穌基督降世的主要目的就是為要拯救罪人
馬太9:12~13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我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耶穌就是為了罪人而來,並且接待他們,不會拒絕他們。但是耶穌本身是罪人嗎?答案是無罪
希伯來4:15因我們的大祭司(指耶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耶穌在十字架上做了件奇妙事:
祂親身擔當我們的罪 祂將我們帶回到神的面前
彼前3: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對神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虛幻的事物上。
信心只能建立在事實上。
福音是建立在三個簡單歷史事實:上
1. 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
2. 祂被埋葬
3. 祂在第三天復活
來7:25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因為耶穌活著,祂可以完全拯救我們,因為祂已經:
赦免我們的罪
更新我們的思想
醫治我們的情緒
醫治我們的身體
破除失敗、挫敗的咒詛
讓我們的生命得以富足
因耶穌的名,神可以給所有的人三個美好的禮物
1. 悔改(內在懺悔,外在改變) 路加24:47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2. 罪得赦免
3. 得到拯救 使徒4: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